湖北中欣制革有限公司皮革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湖北中欣制革有限公司皮革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皮革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
法人代表: 杨立鑫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
占地面积: 598.4亩(约399603.04平方米)。
项目投资: 184500万元。
本项目拟年生产550万张标皮(其中毛皮400万张标皮,蓝皮150万张标皮),牛皮加工300万张(分8个车间共8条生产线,每条生产能力为37.5万张),猪皮加工60万张(分2个车间共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能力为30万张),羊皮加工40万张(1个车间共1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40万张),蓝皮加工150万张(分4个车间共4条生产线,每条生产能力为37.5万张)。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各污染物监测统计结果级评价结果列入表4.3-3,根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照标准值分析,各监测点位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SO2、NO2、24小时平均浓度也未出现超标,H2S、NH3的一次值也未出现超标,说明项目选址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长江(荆州段)水环境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由上表4.5-6和表4.5-8可知,长江荆州段平水期和枯水期水环境监测各类项目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其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目前水质良好。
(3)声环境
由表中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拟建厂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拟建地及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工程和污染源分析结论
废气:根据3.1章节产污节点分析,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仓库恶臭G1、生皮车间去肉、浸水、浸灰工序恶臭G2、车间磨革工序粉尘G3、车间喷涂工序废气G4、污水处理站恶臭G5和食堂废气G6、G7。
(1)原料仓库恶臭
本项目原皮拟采用低温保藏工艺。原皮库按全封闭设计建设,配备制冷系统,库内保持恒温恒湿,温度控制在15~25℃,同时在原皮入库时,采用廊桥对接车厢的封闭式卸货工艺,有效扼制原皮存放产生的恶臭。原皮库配备恶臭收集净化系统,根据需要定时对库内废气进行抽风换气,收集恶臭废气经臭气净化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的排气筒排放。
(2)生皮车间去肉、浸水、浸灰工序恶臭
项目年牛皮加工300万张(分8个车间共8条生产线,每条生产能力为37.5万张),猪皮加工60万张(分2个车间共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能力为30万张),羊皮加工40万张(1个车间共1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40万张),共计11个含浸水、浸灰工段的生产车间。在生皮加工成革前,加工过程中易产生恶臭,主要体现在浸水、浸灰工段。皮革经过鞣制后,加工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恶臭。针对恶臭产生的环节和特点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和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A)去肉工序为(转)鼓外加工,设置在前处理和鞣制车间内,通过在车间内建设封闭的场所进行原皮的去肉加工,并配套集气装置对恶臭进行收集后,通过废气喷淋净化装置处理以实现达标排放。
(B)浸水、浸灰脱毛工序为(转)鼓内加工,在加工过程中转鼓处于封闭状态,大部分生产时间不会产生恶臭,仅在开鼓投料和卸料时会产生恶臭。在该工序应配备抽风集气装置,收集的恶臭废气通过废气喷淋净化装置处理以实现达标排放。
(C)生皮生产车间应采用全密闭厂房,允许安装采光窗户,但不得开窗。车间进出通道安装空气幕。
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竣工验收监测数据,按照前处理工序年储量和生皮库的年储存量比例推算本项目恶臭气体有组织源强。按恶臭废气有效收集率按95%计,5%恶臭废气属无组织排放估算无组织排放源强。
(3)车间磨革工序粉尘
皮革生产后整饰工段需要进行革面的磨革加工,磨革工序产生粉尘废气。本项目年加工牛皮300万张、猪皮60万张、羊皮40万张、蓝皮150万张,牛皮加工每张成品革重约9.5kg,猪皮加工每张成品革重约2.4kg,羊皮加工每张成品革重约1.9kg,蓝皮加工每张成品革重约7.1kg,按平均生产每张皮磨革工序产生1.5%的革屑计,则磨革粉尘产生总量为620.25t/a。
(4)车间喷涂工序废气
涂饰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涂饰工序,根据对同类皮革生产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监测资料,有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2-丁氧基乙醇、醋酸、正丁酯均为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有机废气经喷淋过滤装置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能得到大幅削减,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很低,其中2-丁氧基乙醇的浓度小于0.15 mg/m3,醋酸正丁酯未检出,二甲苯浓度小于0.1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1.22 mg/m3,均为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采用水性溶剂(水性丙烯酸树脂和水性聚氨酯涂饰剂,不含甲醛和苯类成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较少,项目将皮革统一在开皮车间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工序在封闭的喷涂操作台作业,产生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由水幕喷淋过滤后由排气筒接至开皮车间顶排放,喷淋水洗水循环使用。本项目以VOCs进行核算,开皮车间设置1个排气筒,废气量为6000m3/h,排放浓度为3mg/m3,喷涂工序生产按每天 8 小时计,年排放量为0.043t/a。
(5)污水处理站恶臭
厂区污水处理站是恶臭主要的产生源。制革过程中用硫化物脱毛时,浸灰、脱毛、脱灰、软化等工序的废水中含有硫离子。当含硫离子的废液遇酸时,即可产生H2S气体:如脱灰后裸皮水洗不净,浸酸时,残存在裸皮中的少部分硫离子将会变成硫化氢气体;脱灰工段混入酸液、浸酸工段混入含硫废碱液时,在脱灰和浸酸工段也会产生大量的硫化氢气体。
废水: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类比同类企业运营参数,结合本报告第3.1章节对项目营运期的产污节点、第3.3章节水平衡分析相关内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制革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1)制革生产废水(W1-W14)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总量为12744.5m3/d,根据废水产生途径及特性,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四类,分别为浸水工序废水(W1、W2、W3)、浸灰工序含硫废水(W4、W5、W6、W7、W8、W9、W10)、鞣制复鞣工序高含铬废水(W11、W12、W13)和染色工序低含铬废水(W14)。
(2)厂区清洗废水(W15)
厂区清洗废水产生量54m3/d,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200mg/L、BOD5 120mg/L、SS 300mg/L。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3)废气处理废水(W16)
废气处理废水产生量255m3/d,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1200mg/L、BOD5 850mg/L、SS 600mg/L、氨氮 65mg/L。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4)生活污水(W17)
厂区生活污水产生量324m3/d,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300mg/L、BOD5 150mg/L、SS 150mg/L、氨氮 20mg/L。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本项目生产工艺所需设备及设施包括:转鼓、自动配水系统、去肉机、挤水机、剖层机、削匀机、真空干燥机、挂晾干燥机、滚涂机、抛光机、喷浆机、磨革机、压花机、循环过滤器、污水处理装置等。其中高噪声设备较多,须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实现达标。
固体废物:制革过程中固体废料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料,废水处理产生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
①加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去肉、修边、削匀、磨革等机械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皮的边角料、肉膜、蓝皮片皮和修边产生的革块、削匀和磨革产生革屑和革坯修边的边角料等。根据产生的工序,分为未鞣制的固体废弃物和含铬的废弃物,前者是制胶的很好的原料,后者含铬,不能直接排放,而且由于对铬的严格控制,填埋已不被允许,因此,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采用清洁的保毛脱毛技术,原皮上的毛大部分未被溶解,以较完整的形式被回收,成为固体废弃物的主要组成部分。
②废水处理污泥主要来自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特别是浸灰工序中产生的蛋白残渣和石灰渣等。另外,复鞣等工序中未被完全吸收的植物栲胶、合成鞣剂等胶体粒子也会悬浮在废液中。如果废液中悬浮的固体物未被及时处理,随后将形成大量的污泥,污泥通常含有约96%的水分,这部分“轻”污泥占有很大的体积,含水分约93%的粘性污泥会容易堵塞污泥泵和管道。因此,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通过加絮凝剂沉淀后,进行脱水和后处理。
4、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评价结论
废气:(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
制革生产过程中部分工序会产生废气,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用带废气收集装置的设备和在厂房设计时采取相应措施如隔离、换气、排气等。
(2)粉尘治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采用专用的粉尘回收和处理系统收集,以保证生产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环境标准。
项目在各生产车间分别进行磨革作业,磨革机自身配套真空吸尘器,后经专用洗尘管道收集进入袋式除尘装置处理,除尘效率99%以上,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后,废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于各车间楼顶排放(共计28个排气筒)。类比同行业的监测资料,均能稳定达标排放,磨革粉尘治理技术可行。
(3)涂饰有机废气治理
涂饰有机废气主要产生涂饰工序,有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2-丁氧基乙醇、醋酸正丁酯均为易溶于水的有机溶剂,本项目喷涂工序在封闭的喷涂操作台作业,产生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由水幕喷淋过滤后由排气筒接至车间顶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很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类比同行业的监测资料,均能稳定达标排放,涂饰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可行。
废水:
含铬废水的预处理
铬是具有毒性物质,皮革废水中的铬离子以Cr3+形态存在,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制革含铬废水中铬的浓度较大,要求对含铬废水进行分流,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否则,含铬废水和综合废水混合后,特别是和碱性废水混合,在较高 pH 值下,铬离子形成氢氧化铬沉淀,导致制革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中的铬超标(可达到10000ppm以上),成为危险固废而难以处理。
制革含铬废水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车间含铬废水排放口直接加碱(如石灰),沉淀废液中的铬,铬沉淀于形成的污泥中,上清液铬浓度达标,废水直接排入综合废水。该方法是非常被动的方法,其重点只是集中在废水中铬的浓度,完全不顾形成的大量的无法使用的含铬污泥。
②铬鞣液的循环利用技术:对含铬浓度较高的主鞣铬废液进行单独回收,经简单过滤后,循环使用到浸酸或铬鞣后期的加水过程中。其主要问题是,随循环使用次数的增加,废液中中性盐、油脂、蛋白质和其他杂质的累集,导致造成皮面色花、油斑、冒霜等质量问题,因此其循环使用的次数是有限的,利用几次后,还是需要沉淀回收废液中的铬;含铬废液不能全部被使用,存在多余的铬液;铬鞣废液的循环使用往往只考虑铬主鞣产生的含铬量较高的废液,而铬复鞣、挤水和后工序中铬的洗脱产生的较大量的含铬废水并没有被循环使用,而是直接排放的。
③含铬废水收集后,沉淀回收铬。此方法为较为理想的方法,可避免上述两种方法的含铬废液不能完全处理的问题。但是,由于所有含铬废水集中收集,导致混合液中铬的浓度偏低,不利于铬的沉淀,因此需要加入较多量的沉淀剂。铬鞣废液采用常规碱沉淀,沉淀速度慢,沉淀体积大(大于50%),疏水性差,需要板框压滤。
碱沉淀法在我国制革铬鞣废水处理中的应用较广,技术成熟。
(1)含铬废水:皮革生产过程中浸酸、鞣制工段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铬离子,在浸酸、鞣制工段中进行回用后最终排出的废水经单独收集,再统一运送到铬回收工厂进行处理。
(2)碱沉淀:各皮革加工厂收集来的含铬废液先进入调节池,加入NaOH调节含铬废液的pH值为8~9,然后再泵入沉淀池中进行完全反应:
Cr(OH)SO4+2NaOH→Cr(OH)3↓+Na2SO4
(3)压滤:反应完全后生成Cr(OH)3沉淀,上清液经分离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沉淀物经离心泵打入受压容器,再用压缩空气压入板框压滤机中去除大部分水分,滤出的水分再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4)酸溶解:经压滤得到的Cr(OH)3沉淀置于反应釜中进行酸溶解,得到 Cr(OH)SO4(碱式硫酸铬),经过碱度调节后可重新用于鞣革。
Cr(OH)3+H2SO4→Cr(OH)SO4+H2O
制革废水中的鞣制复鞣废水属于高含铬废水,染色废水属于低含铬废水。
通过专用管道分流高浓度含铬鞣制复鞣废水,通过格栅机捞渣后贮存于含鞣制废水调节池中,通过提升泵将废水打入反应池中,在反应池中投加NaOH溶液, pH值调整到8左右,使铬盐得到充分沉淀,沉淀铬泥泵入箱式压滤机中过滤,得到铬泥。
通过专用管道分流低浓度含铬染色废水,通过格栅机捞渣后贮存于含染色废水调节池中,通过提升泵将废水打入反应池中,在反应池中投加铁盐、PAC、PAM溶液, pH值调整到8左右,使铬盐及悬浮物得到充分沉淀,沉淀污泥泵入箱式压滤机中过滤,得到低浓度染色污泥。
上述鞣制复鞣废水、染色废水物化处理后上清液进入生化系统,通过生物处理将COD降到最低,同时活性污泥对总铬进行一定量的吸附,对总铬也有一定的去除作用,再通过活性碳吸附、加药沉淀及过滤系统后,使含铬废水中总铬达到排放要求。经处理后含铬清水进综合调节池与综合废水一并处理。
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分流分治后的综合废水纳入厂区综合废水管网,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含硫废水、含铬废水预处理后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制革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质和胶体物质,采用物化处理可以有效的去除这些物质。生化处理系统是本废水处理的核心处理单元,主要是通过生物氧化降解作用去除废水中的胶体物质和溶解性有机物,同时通过活性污泥对无机物质的吸附作用也能够去除部分无机物质,使废水得到比较彻底的处理。
制革废水生物处理方法较多,最常用的技术主要有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制革废水的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制革废水中的有机物无机化、有毒物质无害化。因此,生物处理能使制革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在制革废水生物处理技术中,最常用的技术主要有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
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拟采用“混合废水→预沉→反应初沉→A/O/O→二沉→深度处理工艺”。
工艺流程如下:综合污水通过机械粗、细两道格栅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毛发、皮屑等杂物后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中设回流墙及搅拌机,污水在调节池内进行循环搅拌,提高水质混合均匀度。
调节池废水用泵提升至预沉池,在预沉池前设反应池,当混合水大的污染杂质不多时不用加药通过预沉去除大颗粒悬浮物和部分碎皮屑、毛发和砂粒,以降低后续反应池内加药量,节约资源。
预沉池出水自流进入反应初沉池,在反应池内投加液碱调节池废水PH,投加PAC、硫酸亚铁作为混凝剂,采用PAM作为助凝剂以提高共沉淀效果,废水与上述药剂充分混合反应后进入初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以除去大部分悬浮物。
初沉池出水自流进入缺氧池,在缺氧池内利用进水中高的BOD5作为营养物,与硝化后的硝化液在此进行反硝化处理,将硝态氮转化为氮气析出。
缺氧池出水自流进入一段好氧池,一段好氧池主要进行COD处理,在池内设回流墙和搅拌机,按照水下推流完全混合式曝气池设计操作,池内几十倍水量大回流循环,提高一段好氧池抗冲击性能,最大限度降低一段好氧对二段硝化菌群的影响。
二段好氧池主要功能为去除氨氮,池内硝化菌群在比较相对独立和安全的环境中生长,充分发挥去除氨氮的作用,尾部硝化液回流至缺氧池进行反硝化,二沉污泥一部分回流至缺氧池,一部分回流硝化池,补充硝化菌的流失。
在生化系统中,一段好氧出水设超越管至二沉池,在偶然因素条件下,当二段好氧硝化池出现问题时,一段好氧超越二段好氧到二沉池,二段可以在不进水条件下重新培养硝化菌群。
好氧池混合液经二沉池沉淀后进入深度处理工艺。
经生化处理后的出水COD较低,都是些难以再生化处理大分子难降解有机物,必需经过人为方式破开分子链,转化为小分子有机物,再进行处理。我们依据Fenton试剂原理进行试验及工程实践,研发出催化氧化工艺,其反应机理仍遵循Fenton试剂的原理,但反应条件更加优越(不需要调节pH值)。催化氧化工艺是集电化学混凝、化学催化氧化及物化絮凝沉淀于一体的优良处理工艺。
催化氧化工艺反应生成的部分高价铁离子与水发生水解—聚合反应生成铁水络合物,在其水解过程中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吸附和混凝作用得到去除,大幅降低废水的COD,其对有机污染物的去除率要高于一般混凝剂,这种絮凝沉淀功能是去除有机污染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艺结构合理,投资较小,运行费用低,运行稳定可靠,可大幅降低COD及色度,并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产生的污泥容易脱水,且脱水成本极低。。
噪声:
本生产工艺所需设备及设施包括:转鼓、自动配水系统、去肉机、挤水机、剖层机、削匀机、真空干燥机、挂晾干燥机、滚涂机、抛光机、喷浆机、磨革机、压花机、循环过滤器、污水处理装置等。其中高噪声设备较多,须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实现达标,项目计划对噪声控制采取如下措施:给引风机设置隔离引风机房,给鼓风机设消音器,给放汽排空管装设排汽消音器,对噪声大的机器、泵类装设隔声罩等。
固体废物:
项目在浸水工序的去肉工段产生的肉渣作为饲料生产的原料外售给饲料厂。在浸灰工序的去毛、去肉、片皮、修边工段产生的牛毛、肉渣、皮渣,可通过络合脱铬,酸-酶和碱-酶水解制成工业胶原蛋白,因此作为工业胶原蛋白的原料外售。在鞣制和复鞣工序的片皮、修边、削匀工段以及后整理工序的磨革工序产生的含铬革边渣、含铬革屑渣、无用三层革和含铬革粉均为含铬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1危险废物;在含硫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含硫毛渣、皮渣、肉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4危险废物;在含铬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含铬毛渣、皮渣、肉渣、含铬污泥、含铬废活性炭和含铬滤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1危险废物;化学辅料废弃包装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的一般毛渣、皮渣、肉渣和一般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事故风险的存在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产生,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
6、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施工营地及人群较多的地方修建旱厕,粪便经处理后可作为附近农民施用的农用肥;生活中其它的污水,采用隔油、沉淀等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持续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对周的环境影响即可结束。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在正常排放时对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叠加值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空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需设置6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外推600m。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有项目东北面的洪塘村二组15户居民及洪塘村村委会、项目东南面的洪塘村五组34户居民,以上居民需由公司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妥善安排搬迁。以上居民需由公司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妥善安排搬迁。同时,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3)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长江平水期水文条件下,废水COD和NH3-N排放对长江(荆州段)水质影响有限,以下主要分析污染物总铬对水环境的影响:
①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排放总铬等污染物对长江(荆州段)水质贡献值均很小,排污口下游10m处的总铬最大浓度为0.0201mg/L,未超过地表水Ⅲ类水域功能标准限值。
②非正常工况下,总铬浓度大于Ⅲ类标准限值影响范围约为4000m(纵向)×5m(横向),在下游10m处的总铬最大浓度为0.6293mg/L,超过地表水Ⅲ类水域功能标准限值12.586倍。
③事故工况下,总铬浓度大于Ⅲ类标准限值影响范围约为8000m(纵向)×5m(横向),在下游10m处的总铬最大浓度为0.8883mg/L,超过地表水Ⅲ类水域功能标准限值17.766倍。
综上所述,项目污水处理厂废水正常排放时废水污染物对长江(荆州段)的贡献值很小,对长江(荆州段)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排放时和事故性排放时,纳污水体长江(荆州段)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必须保证污水的收集和企业处理系统的实施和完善,特别是含铬废水需在预处理阶段就要处理达标,污水处理厂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坚决杜绝非正常情况下污水外排。同时,企业应该采用更高科技含量的节水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由噪声预测结果表和噪声分布图可知,工程建成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2.51dB,出现在西南厂界,主要噪声来源为生产车间、空压站;根据预测,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未出现超标,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对外界环境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在浸水工序的去肉工段产生的肉渣作为饲料生产的原料外售给饲料厂。在浸灰工序的去毛、去肉、片皮、修边工段产生的牛毛、肉渣、皮渣,可通过络合脱铬,酸-酶和碱-酶水解制成工业胶原蛋白,因此作为工业胶原蛋白的原料外售。在鞣制和复鞣工序的片皮、修边、削匀工段以及后整理工序的磨革工序产生的含铬革边渣、含铬革屑渣、无用三层革和含铬革粉均为含铬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1危险废物;在含硫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含硫毛渣、皮渣、肉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34危险废物;在含铬废水预处理产生的含铬毛渣、皮渣、肉渣、含铬污泥、含铬废活性炭和含铬滤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21危险废物;化学辅料废弃包装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 HW49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的一般毛渣、皮渣、肉渣和一般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对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或处置,排放量为零,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制革的主要污染及处理难度大的污染物来源于准备工段和铬鞣工段,本项目主要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包括基于机械脱盐、少灰、少硫保毛脱毛技术、无(低)氨脱灰和软化技术、低盐浸酸技术、铬鞣高吸收和高固定鞣制技术和高吸收复鞣、染色加脂技术,并对污染严重的浸水(含盐)废液、脱毛废液(含硫化物、石灰)部分进行循环利用,含铬废液进行高效沉淀回收利用技术,对洗皮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技术,并对上述系列减排技术进行链接,形成整体清洁制革生产集成技术。
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思路,本项目将摒弃国内较早建设制革时只重视污染物末端治理的被动发展模式,采用清洁生产、末端治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相结合的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将采用源头削减污染的清洁生产核心技术、皮革生产过程废水的净化与循环回用的成套节水技术、铬鞣废液铬的回收与循环利用技术、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上述关键制革清洁技术及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集成,形成源头治理与废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用相结合的皮革产业链接技术,形成污染物源头控制-废水净化回用-废弃物、污泥资源化利用的高度闭合循环系统。
总量已由项目单位向荆州环境保护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申请。
8、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条轻工20点,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皮革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本项目产品属于皮革制造。根据项目原料、产能、工艺、产品、装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十三条,本项目为允许类。
拟建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中欣制革有限公司皮革加工制造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镇发展规划,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建地按拟定规模进行建设,环境可以接受。
10、建议
(1)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保证环境安全。
(2)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减少因固废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3)提高公司的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考核后上岗,减小人为造成火灾等的几率。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15年6月24日~2015月7月3日,联系方式: ******
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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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6月24日~2015月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