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浙江省审计厅报告披露,全省共有23家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而未用,5家在金华。10月8日-1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一行赶到金华督查。相关单位会诊后认为,投资上千万的琅琊镇污水处理厂建成5年无法开工,原因是当初规划设计不合理,污水处理成本太高,现已申请关停。当地将铺设污水管道,把生活污水输送到婺城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中国是绝对的水资源贫乏国家。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也就是说,各地纷纷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其本是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好事,是绝对利国利民的。
但遗憾的是,不仅在浙江,当下中国不少地方,都存在着类似的污水厂建而未用情况。分析起来,其原因大约有以下几点:一是后续资金跟不上,导致一些污水处理厂半途而废;二是相关运行成本比较高,建设与管理者无力为继;三是从一开始,规划与设计等即不合理。
比如投资千万元的琅琊镇污水处理厂,其设计处理能力0.5万吨/日,而镇区人口只有5000人,一天下来只有六七百吨生活污水。如果开工,只能是亏损运行。这也是该污水处理厂申请关停的根本原因。
但问题的关键显然是,生活污水不够,运行即亏损等,这本都是可以预见的。那么当初为何还要盲目上马建设,并且还追求建设的“高大上”?
很明显,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相关地方一把手等决策者,存在盲目决策等问题。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赵玲的话说,这是一个“环境基础设施中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的问题”。说白了,就是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不懂科学发展的问题。
那么投资千万却闲置5年的相关污水处理厂,是否招商引资建设?相关党政、党组等部门有没有参与决策?是否是“重大决策失误”?是党组决策失误,还是行政决策失误,亦或是经济决策失误?是否该有人为此负责?是否需要启动相关“终身追责”制度?换言之,如果总是没有人被追究责任,当初的决策者事后总能没事人一样,类似的“建而未用”问题,就不可能被杜绝!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