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0]332号文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平面及设备安装施工、监理。3、投资规模:本次招标投资概算1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及乌鲁木齐市自筹。4、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3.3监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4近3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1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6、报名要求:6.1有意向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进疆备案册(如有)、拟派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业绩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6.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10:00至18:00(北京时间)。6.3地点:招标代理机构。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2103室;联系人:兰迪化、于凯;电话:13999181686、0991-2336665
2015-12-17 来源:新疆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