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翔露小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资料图/记者 黄晓珍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瑜芬 通讯员谢毅强)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已经正式出炉。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厦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此后都应该包括海绵城市的建设内容,海绵城市的建设工程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份文件的出台,为各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及管理部门贯彻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理念,运用海绵城市的各项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提供了权威性的技术指导。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亦将出台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简单来说,在充分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建设的城市中,建筑、道路、绿地等系统就像海绵一样吸饱雨水,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雨水径流,缓解城市内涝,同时被吸收的雨水作为珍贵的资源可以被再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按照海绵城市试点的要求,到2020年,厦门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随即产生。 “这份规范适用于厦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工商业区、城中村、城市绿地、河道与水体等建设项目。也就是说,此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等一系列环节,都必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符合规范的,都会被否决。”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张剑鸣说。 与这份规范文件相配套,《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也将于近日出台,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规范顺利施行。张剑鸣表示,未来厦门还将出台一系列的基础导则,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以更好地指导工程设计建设。
海绵城市有了“技术指导” 须能抵御50年一遇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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