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着。“海绵城市”不仅是一个绿色建设的理念,更是一块“大蛋糕”。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在2020年前,将有6000平方公里—8000平方公里的面积需要建设,投资需1.14万亿元—1.52万亿
海绵城市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着。“海绵城市”不仅是一个绿色建设的理念,更是一块“大蛋糕”。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在2020年前,将有6000平方公里—8000平方公里的面积需要建设,投资需1.14万亿元—1.52万亿元。
海绵城市万亿市场 “协同作战”遇“利益博弈”
不少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规划中“以灰代绿”,缺乏全局性、系统性的研究和分析,忽略了“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
2015年4月,16个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出炉之后,与之相关的基建、绿化、环保等领域企业,开始寻求合作机会。然而,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海绵城市的理解不同,有些地方甚至连出发点都有失偏颇,导致相关企业与试点城市的沟通并不顺利。
“我们曾与某试点城市讨论过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话题,也报名表示有意参加试点建设。但后来的情况是,专业环保公司的优势并没有太大作用。”博天环境集团高级副总裁李璐说。
她介绍说,与博天环境接触的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上进度非常快,确定了PPP合作模式后,政府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确定了执行单位。但是按照当地政府公示的建设方案来看,将这一海绵城市项目单纯地视为一个基础建设项目,没有经过系统、科学论证。而在合作伙伴选择上,当地政府也更注重资金,缺乏对合作伙伴专业能力的考量。
“从海绵城市的建设环节来看,主要分为渗、滞、蓄、净、用、排等6个方面。其中渗、滞两个环节主要是对建筑、道路、广场、绿地等公用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相关改造,也是我们通常提及‘灰色’的部分。后面四个环节则都是‘绿色’部分。”李璐介绍说,“灰色”是市政建设方面相对轻车熟路的部分,但“绿色”才是海绵城市能发挥功用的精髓所在。当一座城市的海绵城市规划是以“灰”为主时,并不适合专业的环保公司参与。
海绵城市倡导者、反城乡硬化运动发起人刘波认为,不少试点城市在建设规划中“以灰代绿”,缺乏全局性、系统性的研究和分析。地方很多参与规划设计的人员是做“灰色”工程出身的,不能系统全面地了解海绵城市。有的海绵城市试点的规划设计仅为当地一片区域,区域外的地方仍然做传统的灰色规划方案。
刘波曾撰文指出:由于我国粗放的全硬化、“摊大饼”城乡发展方式和流域性、区域性城乡雨洪快排模式,导致我国工程技术界“灰色思想”根深蒂固,绿色生态排水理念及技术体系没有真正确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思想还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灰色方案的建设工程增量不减。
“协同作战”遭遇“部门利益冲突”
海绵城市建设要实现流域性和区域性的生态修复目标,就要建立起流域管理行政体制和流域环境对话、协同机制
“海绵城市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环节都做到位才能发挥效用。而小区域内的海绵城市建设就像治理细胞的病变,如果不能调理好整个机体,治理好一个细胞也没用。”刘波说。
他认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环保、海洋等所有涉水的部门,都要按照海绵城市倡导的低影响开发理念进行规划。但我国涉水管理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多头管理导致一些地方涉水行政能力低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海绵城市建设要实现流域性和区域性的生态修复目标,必须要打破“部门利益”与“行政区划”错综复杂的条块关系。只有建立起流域管理行政体制和流域环境对话、协同机制,才有可能提高地方政府的涉水行政效能。
李璐也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市政水利施工、园林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管道及机泵制造等领域,是综合性的生态系统工程,一定要有系统、科学的论证。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做到“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否则可能出现竣工不久,就再给马路“开膛破肚”的情况。
然而,系统论证、协同作战在实践中却并不容易。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部门利益冲突”。
北京大学研究团队曾在2007年做过完整、系统的北京区域水系统分析,研究结果和规划建议曾通过各种方式递交给了北京市规划部门,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重点地区的蓄水、排水规划,但这些观点、方案未被采纳。
李迪华举例说明,北京的城市绿化带高出城市地表面,这样的规划可以保护绿化苗木,但使绿地损失了排洪蓄水功能,埋下了隐患。他们曾建议北京把绿地打开,这是城市最好的排洪设施,但是受到了来自绿化部门巨大的阻碍。
“类似的部门利益冲突在项目中经常遇到,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公开给海绵城市建设带来了更大困难。因为海绵城市建设需要进行精准的技术评估运算,这要以各部门的基础资料为依据,但这些资料在大多数城市都是不公开的,或者需要用昂贵的价格购买。”李迪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