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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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空间将达1400亿元 -- 3D-RBC生物转盘技术引领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0  浏览次数:142
核心提示:2017年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空间将达1400亿元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2017年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空间将达1400亿元

“‘十三五’期间,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空间从建设加上五年运营费总共在1400亿元。” 在去年的环境施治论坛上,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指出,农村污水项目在近几年将会是一个高峰。今年,农村污水治理关注度持续走高,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并加大农村水环境的改善。中国水网粗略统计了今年以来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显示,有十多个省市发布了推动农村污水处理的政策文件。因此,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全国大范围的推进和改善农村水环境,也印证了之前的预测,未来中国污水处理的主战场一定是在农村。

中央到各部委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

从2015年开始,无论是农村垃圾处理还是农村污水处理都得到了高度重视。“水十条”明确,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今年,国家政策继续发力,从指导和规划的角度,为农村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

年初,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发布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再次强调,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为“好水”和“差水”周边的村庄,涉及1805个县(市、区)12.82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

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2%,较2015年提高了4%。但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进展相对缓慢。

据新华社报道,“住建部将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庄基本完成改厕和黑水处理,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地区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全面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曾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巨大,我们粗略测算,一个农民一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是55元,而一户农民家庭污水处理装置光建设费用就需要一万元,当前还有1.6亿户农户未实现污水处理,粗略计算还需要投入1.6万亿元。”

任务清晰,范围明确。但长期困扰农村环境治理,尤其是农村污水处理的资金问题,要如何解决?在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在投融资方面,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债。要求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问题。鼓励实施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

各省市列任务清单,全国进入农村污水处理攻坚期

国家层面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带动了地方政府的热情。中国水网发现,今年以来,各省市农村环境治理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从具体实施方案,到培育市场,都做出了明确的任务清单。

1.福建: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今年,福建省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两个领域的新建项目,须强制应用PPP模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提到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到2020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规模明显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显著增长,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体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2.山西:将投入36亿元进行农村环境整治

今年,山西省农村人居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卫计委在太原举行“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综合利用及农村改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决定向农发行正式申请贷款36亿元,用于完成清徐县等11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陵川县等8个农村污水综合利用试点县和36万座农村改厕任务。

3.海南:今年完成485个行政村污水处理

海南省强调,2017年要基本消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明确,6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今年完成485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开展建筑立面风貌修补,推行网格化管理。

4.上海:今年计划完成6万户农村污水处理任务

为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完成河道治理工作。污水收集相对滞后的农村收集系统,将是2017年上海污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计划完成6万户处理任务。

5.广东:2018年底,珠三角核心区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全省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新增3800个以上,基本建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到2018年底,珠三角核心区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珠三角外围3市及粤东西北地区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到2020年底,粤东西北农村地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

6.黑龙江:将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研究

今年,黑龙江省将大力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研究,推广户式污水收集、移动式污水处理等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督促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镇加快建设。加大示范村绿化力度,创建一批绿色村庄。抓住国家特色镇培育政策机遇,研究出台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

7.湖南:“十三五”末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

湖南省从今年开始,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8年底前,新建(改造)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187处,新增日处理能力48.96万吨、配套管网1688公里等。力争“十三五”末实现重点区域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治污之要在农村。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提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8.广西:将在102个自然村分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广西计划到2018年年底,完成200万户农村厕所改造,完成200万户农村清洁厨房改造。广西南宁市今年将在102个自然村(屯、坡)分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通过这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到2018年使南宁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9.河南: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垃圾清理、河道整治为重点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 焦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方案》指出,要以改善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垃圾清理、河道整治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控制,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阶段科学推进农村历史遗留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改善农村地区水生态环境,确保焦作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如期完成。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标准化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强调,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鼓励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位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10.辽宁:投资2.26亿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投资2.26亿元,建设35个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盘山县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是一项碧水工程。去年11月初,盘山县启动了这一项目,一期工程涉及省道102线和210线沿线的5个镇共18个村。二期工程的17个村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11.陕西:将建3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村

今年,陕西西安将建成以鄠邑区渼陂湖区域周边9个示范村和蓝田县桐花沟村为代表的32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村,各区县将分别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确保到2020年完成60%行政村污水治理工作任务。未来,全市122个建制镇(街办)2484个行政村,5000多个自然村,将分步骤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2.江苏: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80%以上

今年是江苏苏州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80%以上。

13.重庆:要建立完善行业信用“黑名单”

重庆市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针对农村公路建管、农村供水、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电力、农村电信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细化举措。就农村基础设施评价决策体制提出要求,要建立完善行业信用“黑名单”、市场禁入、失信惩戒等制度,以营造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提高建管水平。

14.北京:从技术入手,一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就是一个乡村湿地公园

今年,北京市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规范》强调,今后,北京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将成为村村“用得起”、易于操作的“绿色”污水处理站,一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就是一个乡村湿地公园。

进一步规范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找对技术方向是关键。今年4月,住建部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对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技术标准》的制定,为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方向提供了可靠的参考。

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认为,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前景大好。“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行业可形成400多亿的产值,2020年产值可增至840亿,2025年这一数字可达1300亿。” 全国范围内对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视,加大了企业进军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的信心,而从目前水务市场的发展来看,污水处理主战场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似乎也日渐明显,不仅北控、桑德、首创、碧水源等水务巨头企业深谋远虑,早早布局,很多跨界进入的“野蛮人”,如中国中车等也悄悄向农村进军。

如何打好村镇污水处理这场战役?薛涛指出,村镇污水治理领域所面临的百慕大局面,核心是在面对经济能力、管理能力、地域差别三个方面的制约,如何在确定技术路线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寻求这三个方面的内在矛盾平衡点,是未来切实做好农村污水的唯一途径。

国外农村污水治理经验的三大启示

启示一: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的指导体系

欧盟,在1991年通过了城市污水处理的法规(UWTD),根据规模和所处位置确定处理要求,并设定了相应的期限。

美国,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清洁水法案》《安全饮用水法案》《水质量法案》;美国联邦环保局发布了《分散处理系统手册》《分散处理系统管理指南》;名个州和民族地区都有相关立法。

英国,与污水处理相关的法律大多数是对欧盟相关指令的解释。在英国最重要的是《水资源法案》(1991)和《环境法案》(1995)。

芬兰,于2003年颁布《排水管网以外地区生活污水处理政府法令》,又称《本地污水处理法令》(OWSD)。其他相关的法规体系包括:芬兰宪法(731/1999)、环境保护法(86/2000)、本地污水处理法令(542/2003)、各地的城市环境保护规定。

德国,针对不同的排放要求以及处理设施的规模,设定了不同的处理目标,包括仅削减COD,同时削减COD和氨氮,同时削减COD、总氮和磷等。

日本,城市和乡村分别采用不同的污水处理法规体系,城市适用《下水道法》,乡村地区主要适用《净化槽法》。针对污水处理,日本是唯一有两套法律的国家。像欧盟和美国都是一套法律,既管城市的污水,也管农村或者分散的污水,只不过是用规模划分不同的情况。

马拉西亚,在农村污染治理立法与实施方面,构建了由联邦政府、州政府、水资源委员会和供水委员会为主体组成的体制政策框架,以及由私人开发商、联邦政府污水服务部、农业发展部和系统运行部门为主体组成的机构执行框架;建立了政府、特许权所有人、开发商共同出资的筹资机制及金融框架。

启示二:因地制宜地优选适合本国的技术系统,并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了认证与评估体系

美国,分散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原位处理系统(Onsite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OWTS),通常由化粪池和土壤沥滤场组成;群集处理系统(Cluster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CWTS),用于两户或两户以上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德国,分散污水治理主要采用化粪池+由介质层和植物组成的渗滤(湿地)系统,各种标准化的生物反应器。在分散污水处理方面最显著的特点是:装备化,制作成可现场安装或组合的装备;标准化,颁布了相应的欧洲或德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规范化,有专门的认证机构按照相应的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严格检测,以保证产品质量。

日本,农村生活污水主要通过三种模式得到治理,即家庭净化槽、村落排水设施和集体宿舍处理设施。其中,村落排水设施、家庭排水设施分别由农林水产省、总务省和环境省依据《净化槽法》推进,《下水道法》和《净化槽法》对上述四个部门的责权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另外还有一种特殊形式的小区污水处理,由环境省依照《废弃物处理法》推进。

澳大利亚,由于人口密度低,澳大利亚以家庭/农场为单元的分户污水处理通常采用化粪池,也有采用氧化塘和人工湿地组合的系统。

马来西亚,农村污水治理在技术上,原位处理以安装简便、成本低的化粪池为主,就近处理以小型处理设备和土地处理为主,区域集中处理以污水处理厂为主。在实施过程中,实行标准化管控,对制造商、咨询机构、承包商、运营商进行全面管理,颁布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启示三:专业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多元化提供财政补贴或银行贷款

美国

组织机构方面,在联邦层级,国家环保局设立并管理与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相关的计划和项目。州和民族地区政府通过各种行政部门管理分散式系统,通常是由州或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办公室负责制定规章,由地区或者当地的州办公室执行管理。县级政府担负管理辖区内分散污水治理的职责。由于各州立法和组织机构的不同,管理能力、管辖范围和当地政府管理分散式污水系统的权力也不尽相同,通常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能力和管辖的环境来确定其最终的职责。

运行模式方面,提出了5种集中管理程度逐步加强的运行模式:业主自主方式;专业维护方式;许可运行方式;机构管理方式;机构所有权方式。

财政补助制度方面,从1987年开始实施的《水治理法案》要求各州建立清洁水滚动基金,该基金80%由联邦政府拨款,各州提供20%的配套资金。这些资金作为低息或无息贷款提供给那些重要的污水处理以及相关的环保项目,期限可根据住户的情况而定,偿还的贷款和利息再次进入滚动基金。美国国家环保局、农业部、房屋和城市发展部以及州政府也对分散污水治理提供多种形式的项目资助。

日本

在运营、服务和管理体系方面,日本建立了完善的农村污水治理运营、服务和管理体系,日本农村污水治理由行政机关、用户以及行业机构共同参与完成。污水治理设施设立时,由用户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县(市)级的行政机关及其指定的机构,对污水治理设施的申请设立、变更、废除具有审批权,并通过指定的机构对建设与运行的质量进行监管。此外,还有专业性的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等,在开展分散污水治理技术的研究、推广、宣传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每年都为该行业培训出足够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维修保养方面,为保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净化槽法》规定设施建成后,3-8个月检查一次水质;以后每年一次。每年定期两次设备检修、水质监测和消毒药剂的补充以及害虫的驱除等。每年至少1次(全曝气2次) 污泥清理与处置。

财政补助制度方面,日本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筹资和中央政府拨款,运营管理资金主要来自受益者缴纳的污水处理费。1994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实施“特定地域生活排水处理事业”补助制度(限于急需开展生活排水对策的地区),以市町村为主体推动净化槽的普及事业时,由国家给予事业费总额1/3的国库补助。另外,由市町村设立公营企业,承担净化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业务。家庭仅负担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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