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7-07-17 信息来源:
中 标 公 示
编号:DHTR-2017-9-1
| 
             工程项目  | 
            
             印江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分 总分:71.8分 项目经理:张翼 报价:209万元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分 总分:65.8 分 项目经理:周可 报价:209万元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分 总分:62.9分 项目经理:叶世碧 报价:209万元  | 
        |
| 
             公示期  | 
            
             2017年7月 13 日至2017年7月 17 日  |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 
        |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