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奇:海绵城市建设的几大困惑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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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由新华网主办、海绵城市网承办的“互联网+海绵城市”大型媒体主题系列活动——“海绵城市中国行”新闻发布会暨北京站研讨会今天下午在新华网总部举行。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李俊奇在会上做主旨演讲。
以下为主要内容:
我发言的题目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几大困惑与对策,特别结合近两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当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做一些思考。四个主要的问题,第一,海绵城市的内涵。第二,技术上有什么困惑?第三,制度建设,我们怎么样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顺利的进行?第四,从经济上考虑怎么样有一个社会资本基于他的投资回报和持续性怎么保证?再一个到底我们是在行走还是在观望?
首先说海绵城市基本的内涵从国家层面,一个是从2013年中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到三个自然,两个优先。第二个是开篇的第一句话,最后落实到城市发展方式,所以就目前来讲好象里面谈的都是雨水的问题,包括内涝,还有包括一部分的黑水治理,还有一部分洪的问题,当然还有其他的。但是最终的点不单单是限于建立一套雨水系统,而是更多的怎么样提炼出一个很好的方式。在30年之前,发达国家提出来源头的开发,还有近三十年提到的大块构建这一块都有缺失,所以今年到明年,怎么构建这些技术参数和技术方法。除了这个之外,还包括水质系统和生态系统构建等等,这三块应该是主要的。这更是一个关于海绵城市系统的内涵的理解了。在整个发达国家这几十年雨水体系发展的路径可以看到,有雨水控制的,有雨水水质改进的,包括可持续排水系统等等的构建,目前都是一个逐渐递进的过程,内涵都不一样,目前按照我们国家文件里给的海绵城市的定义,应该说涵盖了以往所有的这些,所以实际上中国在排水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好的一个机会。就从雨水排出系统或者现在雨水的构建作为切入点,从单一目标向多目标系统模式转变之外,对城市上应该是一个,我们从原来的水泥城市向现在的弹性城市过渡,要是道法自然、生态优先,这是最基本的概念。理念是这么一个认识。
第二、专业之间是不是能达成共识,这里面有很多问题,我举几个例子。首先说城市里面有洪的问题,有涝的问题。到底哪一个是重要的?这是一组照片,并不是所有的雨在前期都是脏的,不是所有的雨都是有初期效应。接下来我举三个城市的例子,比如说大连。在大连的东北角有一条河叫做庄河,在冲开口的地方有一个候鸟区,是目前大陆地区发现的唯一一块繁殖地。到冬天的时候这些候鸟飞到台湾地区,目前在地球上发现的就是大连、台湾这两个地方,这些鸟在80年代的时候有数千只,但是近几十年一直在变化,在近五年里面只有几十只,所以生态学家观测的时候只发现了80多只,这几年以个位数的速度在增长,我们要不要反思是不是人类的行为导致这种栖息地的变化?所以海绵城市要不要考虑这种物种保护?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在大连的海绵城市的建设当中要不要考虑这种生态栖息地的保护?如果要的话,我们要不要反思这种单一的或过度强调以人为本的看法。我们说,以人为本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过度的强调以人为本可能忽略了生态为本,这当中需要有一个平衡点。第二个案例是宁波,宁波也是沿海城市,宁波同时存在洪涝潮三个方面的特点,一定要有针对的措施解决洪涝潮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三个是嘉兴,老城区和新城区不一样,南湖片是削尖面源污染,改善水质量。城中区,控制溢流、减少内涝,一定要抓住他的问题,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核心指标而徒劳,有可能你建了半天也没有解决城市的问题。
第三,怎么设计一套制度?这套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国家能够做到的是整个建设过程的全面管控,首先土地出让时,要有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指标。除此之外,能不能做一些别的?从组织上、资金上、公众参与上要不要做呢?这个问题更多。从技术上包括建立规范、新技术研究、建立数据库,等等。这些问题都属于技术保证的范畴。还没有得到真正的组织保障管理。一个管理机构有监管、有执行,工程规划,也有水质规划,也有财务、公众参与、运营维护等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现在这些理论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我们现在要出台什么?在国务院文件里面提了一个叫做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这是目前国家层面上能见到的最重要的一个体系制度。这个内涵到底是什么?你怎么去构建?这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这里面包括什么?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政府管制,包括雨水排污许可等两大作用,这两大作用必须协同才能完成。再一个经济方面的,怎么获得多链的投资的渠道,在资金保证的前提下,怎么样保证社会资本进来以后得到可持续的回报。这个是需要研究的。这是一个很大的一个领域,需要专业团队、专业人员去做,一般技术人员很难协调得好,这个需要技术人员、法务人员和PPP的专业人员共同来做。
最后一点我们现在到底是行走还是观望?我觉得首先海绵城市本身以规律结合绿色优先为指导思想,以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为战略目标,构建多目标雨水系统。海绵城市是解决大城市病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谢谢各位。
李俊奇:算好海绵城市这本经济账
- 发布时间:2015-02-13 18:30:0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正式启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要求试点城市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目前,试点申报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大多数城市还处于摸索阶段——究竟该如何建设,如何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如何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主要制定者之一,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李俊奇。
任何地方都可建海绵城市
尽管学校已经放假,李俊奇和他的研究团队却仍在紧张地工作,从技术研发到政策设计,从规划到建设,从灰色基础设施到绿色基础设施,从雨水资源化到径流减排、内涝控制等,开展了大量与雨水和水环境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什么样的城市适合建设海绵城市?
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李俊奇眼里,却是个伪命题。
“任何一个城市都可以建海绵城市!”他说。
据李俊奇介绍,“海绵城市”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其核心内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最初由美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提出并在国际上迅速推广,李俊奇和他的科研团队在这一领域也进行了近20年的不断研究和探索,寻求适用于中国的建设方式。
李俊奇告诉记者,低影响开发理念的提出,最初强调的是从源头控制径流,但随着低影响开发理念和技术的发展,加上我国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城市内涝、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用地紧张等突出问题,因此在我国,低影响开发的含义已延伸至源头、中途和末端不同尺度的控制措施,也就是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此前,国内部分城市已自行开展了试点,经过多年的实践,有的已较为成熟。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适用于任何土壤和气候条件,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城市还是农村,黄土高坡还是沿海城市,都可以建设。但针对每个城市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可以各有侧重。比如在西部某些干旱地区,雨水几乎是唯一的水源,应以雨水回收利用为主;在太湖等区域,则应以污染控制为主;在山区则应以控制水土流失为主;而在泉城济南,面对地下水干涸的现状,可能需要多种目标的组合,既需要雨水下渗、回收利用,也需要考虑内涝控制和污染控制。
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也可以在不同的区域分别制定建设方案。以北京为例,在亦庄经济开发区大片低洼区域可以以内涝控制为主,而在重要水系汇流范围内,则应以污染控制为主,旧城区则应以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和排水能力提高为主。各地可以针对本地实际,寻求最适合的规划目标和建设方案,让建设投入更有针对性。
要算好成本效益账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包括三个方面,即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以及低影响开发,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社会效益毋庸置疑。
而谈到经济效益,目前社会上很多误区,认为建设成本过高,投入产出比不高,部分地区还处于观望态度。
对此,李俊奇笑了笑,“这要看怎么算账了。”仅从节约水量带来的经济效益来讲,投入似乎是不合算的。从水量来看,以北京为例,北京的年降水量约600毫米,每年流失的雨水超过10亿立方米,而南水北调工程北京年均受水达10.5亿立方米。如能将流失的雨水收集起来回收利用,必将在一定程度缓解北京水资源紧缺的问题。从生态角度,很多地方地下水年年下降,却得不到及时补充,最后枯竭。这种生态的损失几乎是不可逆的,想要修复可能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从治污角度,目前的雨水都是一排了事,带着各种污染物直接流入江河湖海,雨水、管道、河道,越往后治污成本越高。海绵城市的建设则是将治污的环节前移,从雨水收集的源头开始控制,能大大节约治污成本。从防涝角度,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城市内涝,引发了部分山区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房屋倒塌10660间,160.2万人受灾,其中79人因此次暴雨死亡,经济损失116.4亿元。海绵城市的建设,加强蓄水功能,将极大缓解内涝问题。
需要算的不光是效益账,还有成本账。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包括城市水系统、城市园林绿地、市政道路、绿色建筑小区等,优先鼓励旧城改造项目。李俊奇表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理念既适用于建成区改造,也适用于新城区的建设,在城区的建设中若能在最初规划阶段将这一思想融入到建设过程中,其成本就可大大降低,甚至比传统的以“灰色基础设施”为主的做法更节省成本,相对旧城区改造成本更低。旧城区改造可以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改建、“合改分”、景观提升和道路改造等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建设时序,一方面节约成本,另一方面,可减少动土建设给公众带来的不便。这些年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绿色基础设施”“地下基础设施”方面的欠账太多,必须先解决遗留问题。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也有相当多改建项目。他同时也表示,旧城改造的难度较大,要改什么,到底建到什么程度,老百姓能否接受,这些都需要决策者全面考虑详细规划,确定最适合的改造路线。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新建项目中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理念势在必行。对此,李俊奇表示,随着这些年学术界和媒体的不断呼吁和宣传,从“十一五”末开始,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理念渐渐为大家接受,现在已写入国家标准,如果新建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将无法通过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在他看来,新建项目和旧城改造同时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理念,双管齐下,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一定会取得较大成就。
李俊奇同时强调,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顺应自然,目前很多河道枯竭正是因为排水行泄的方向反了,量也减少了,因此规划一定要按照地表水自然的流向设计,否则只会事倍功半。
用财政杠杆撬开建设热情
“国家的钱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却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谈到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李俊奇算了一笔账,从全国大部分城市来看,要达到试点城市申报的“15平方公里满足指南提出的标准要求”,一般需要数十亿元投入,仅靠中央财政支持的十几亿元远远不够,必须引入社会资本。因此在此次试点中鼓励各地创新投融资模式,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对此,李俊奇表示,海绵城市承载的雨水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改善生态环境等职能多数带有公用事业性质,不具有盈利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需要决策者不断探索创新。从目前一些地方的经验来看,有几种方式可供参考,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城市建设和雨水控制利用项目捆绑在一起,委托企业进行建设维护,政府通过后期运营资金转给企业。二是可以委托房地产商先对污染进行治理,然后将治理后的土地以优惠的价格给开发商。三是通过政策优惠,比如通过承诺给予对方某一类盈利项目的代理权等,从其他途径给予优惠,从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这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探索,创造双赢的投融资模式。”他说。
在李俊奇看来,中央财政现在采取的先确定试点城市再予以补助的方法,虽然在试点阶段能让财政资金的投入更有针对性,但没有申报成功的城市可能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尴尬情景。他建议在下一阶段的试点中可采取后补助方式,即先确立一个建设标准,鼓励各个城市开展建设,待建设完成后予以评审验收,对建设达标的给予补助和奖励,这样一来,将能大大增加建设海绵城市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海绵城市在国内的迅速推广。各地可结合这次申报,探索针对项目和区域的包括后补助在内的多种激励方式,探索雨水排放收费与减免等约束制度。只有制定了完善的、稳定的制度与政策,才能使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
http://www.chinacitywater.org/rdzt/huiyizhuanti/10thshuihui/information/950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