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25061/201909-240 | 组配分类: | 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 |
发布机构: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发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 信息来源: | 自然生态科 |
文号: | 关键字: | 地下水 环境部 地块 标准 污染 |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10:53:08 | 访问量: | 33 |
关于发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完善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系列标准,指导和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现批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6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19日印发
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指导下,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制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目前,《技术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印发,自2019年6月18日起实施。
时间:2019-06-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指导下,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制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目前,《技术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印发,自2019年6月18日起实施。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