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沉池浮泥现象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站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夏季气温回升之后,浮泥情况令人发指!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的形象,导致出水SS升高,严重会导致出水超标。
1、污泥厌氧腐败
夏季温度高,细菌代谢旺盛,在二沉池很容易产生厌氧环境,尤其是排泥设备故障或者设计存在死角的情况下!主要影响因素:
1、水温
在细菌适宜生存的温度范围内,温度越高细菌代谢和增殖越快,污泥活性升高,耗氧量增加,也加剧了污泥腐化的风险。
2、进水DO
进入二沉池的污泥依然进行着呼吸代谢(主要是内源呼吸),尤其是夏季消耗DO的速度很快,如果进水DO太低,会导致二沉池很快陷入厌氧的环境,污泥在厌氧环境下发生厌氧腐化上浮!
3、污泥停留时间
污泥停留时间越长,厌氧消化进行的越彻底,浮泥情况越严重,停留时间长有几个原因,第一排泥周期过长;第二,排泥设备故障;第三,二沉池存在死角!
4、污泥浓度过高
污泥浓度过高,会导致二沉池总泥量过多,在相同排泥周期,所消耗的DO更多,更容易产生厌氧环境,导致厌氧消化。
2、污泥发生反硝化
二沉池发生反硝化浮泥的现象过去比较常见,在以后越来越高的排放标准下,这种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少!反硝化浮泥很容易理解,就是在二沉池发生了反硝化(主要是内源呼吸反硝化),氮气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携泥上浮!主要影响因素:
1、温度
在细菌适宜生存的温度范围内,温度越高增殖越快,相应的泥龄也变短,在没有脱氮的工艺中也可能出现硝化反应,在脱氮工艺中硝化进行的更彻底,从而导致进入二沉池的硝态氮增加。夏季温度越高,在二沉池发生的内源呼吸反硝化进行的越快,反硝化产生的N2越多,上浮风险越大。
2、停留时间
二沉池停留时间越长,缺氧环境越容易产生,内源呼吸反硝化越容易发生,长时间污泥停留会导致积累的N2释放,在污泥沉降没有搅拌的情况下,只能携带污泥上浮。
3、进水DO
DO存在的情况下,细菌优先进行有氧代谢,对反硝化过程有抑制作用(O2接受电子的能力远远高于NO2-和NO3-),所以,二沉池控制一定的DO会延迟反硝化过程和抑制二沉池中氮气的产生,一般要求进入二沉池DO>2,出二沉池DO大于0.5ppm。
4、进水硝态氮
进入二沉池的硝态氮是进行反硝化的必需条件,很多污水处理中,因为脱氮效率或者TN要求不高的情况下,会导致进入二沉池的硝态氮过多,为二沉池发生反硝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避免反硝化浮泥的措施
1、降低进水硝态氮含量
应尽可能地降低进入二沉池的硝酸盐浓度,避免反硝化的发生,对于脱氮工艺可通过提高缺氧池反硝化效率(投加碳源、提高内回流比等等)或者通过多级反硝化来实现硝态氮的去除。
2、增加进水DO
DO低是污泥腐化上浮与反硝化上浮共同的原因,控制进水溶解氧高含量,尽量保证二沉池出水DO大于0.5PPM,可以通过开大尾部曝气,或者增开风机实现。
3、减少污泥停留时间
污泥停留时间越长,厌氧或反硝化发生的可能就越大,可以通过多排泥或缩短刮泥周期来实现,对于无法消除的设计死角问题需要进行系统改造。
4、降低泥龄(污泥浓度)
在非脱氮工艺中,泥龄过长会导致硝化细菌的数量增加,在有氨氮的条件下发生硝化反应,对于反硝化上浮来说,降低泥龄,会降低硝化反应产生硝态氮的量,从而消除进二沉池硝态氮的含量。
污泥浓度过高也增加了厌氧腐败的风险,所以,降低污泥浓度,也就是降低泥龄起到了一石二鸟的效果!
5、综合手段
二沉池浮泥产生的主要几个因素:进水的硝酸盐浓度、进水温度、停留时间、泥龄、污泥浓度等。在不好判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综合消除这些因素,来达到消除二沉池浮泥的效果!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
主讲专家(拟定) |
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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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 |
规范总体介绍 |
陈嫣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
内涝防治设计 |
吕永鹏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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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和泵站 |
李伦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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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计 |
王锡清(四院副总工), 赵明(四院工艺一所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工艺一所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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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
胡维杰(总工),卢骏营(副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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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
李滨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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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
侯立安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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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案等 |
李成江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顾问总工 |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联 系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 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附件二: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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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 |
单位名称: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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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370821H ; 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022-278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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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学员请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发给:wanglingquan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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