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双效组合气浮装置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双效组合气浮装置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双效组合气浮装置成套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 石油股份工程6号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双效组合气浮装置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双效组合气浮装置成套设备。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
2.6质保期: 成套设备投用后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479.63万元 (含税价格)人民币。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以污水处理厂验收报告为准)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考评、质量或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
3.2、 业绩要求:
1)2011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炼油化工行业1套ABS污水点源治理装置(采用涡凹气浮+平流式压力溶气组合气浮)处理能力≥100m3/h、且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成功工业化在用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销售合同或对应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对应相关参数,应提供相关的技术协议);业主的业绩考核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主单位名称、使用装置名称、处理规模、污染物因子设计及实际去除效率、投用时间、运行状况、评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用户实地考察。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04-21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3-04-28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05-15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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