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绵城市建设作出重要指示。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其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等多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海绵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确立了工作目标。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2021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海绵城市。
地方立法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法治保障。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1年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在示范建设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马鞍山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通过立法,从更高层次统领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围绕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海绵城市建设全流程,我市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政策文件。
推进海绵城市地方立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效能的要求。有利于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保障机制,构建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三位一体”的海绵城市制度体系。
推进海绵城市立法,总体考虑是突出政治站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务实管用,围绕建设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针对不同责任主体、不同城市区域、不同建设管理环节,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强化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一)启动立法。2023年2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起草工作小组。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在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聘请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辅助机构协助立法工作。
(二)起草草案。以上位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我市海绵城市工作为基础,以外地立法经验为参照,形成条例(草案)。通过公告、发函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以及海绵城市领域国内知名专家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行业代表、群众代表及法律专家、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园区的意见建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三)审查审核。2023年3月-5月,市司法局开展《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审查,通过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听取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和群众意见。组织立法咨询员和相关城市建设、法律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咨询。与市政协社法委进行立法协商,听取吸纳各方意见。5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审议公布。2023年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2023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我省继池州之后,第2部海绵城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层面,按照法规的公布日期,我市的条例是全国第11部海绵城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共6章30条,以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为主线,建设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体现马鞍山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我市的城市本底特征,明确提出“建设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要求有关部门围绕这个目标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明确对工矿企业的海绵建设责任提出要求,彰显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特色定位。
(二)注重规划引领。从规划这个“源头”出发,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要落实海绵城市指标要求,建立控制性规划与海绵城市指标管理体系。市、县(区)分别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市道路、绿地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衔接。海绵城市指标纳入相关规划和审批环节。
(三)因地制宜做好“加法”。以“海绵”为城市做“加法”,确定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类别的海绵要求,对新城区的要求是“海绵+”,老城区的要求是“+海绵”。具体来说,针对城市新建区域,进行海绵城市规划全过程管控。针对城市已建区域,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体统筹治理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园区改造、环境提升改造、河湖水系保护,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全链条”控制质量。建设质量是海绵设施的关键。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验收管理等各环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标准,海绵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将特殊地质区、特殊污染区、特殊类型项目纳入豁免清单,对其海绵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因地制宜落实。
(五)强化运维管理。海绵设施后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十分重要,条例对此加以强调。一是明确运维主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设施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运行维护。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工业项目等其他项目的海绵设施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运行维护。二是明确运维职责。三是明确运维资金。市政公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维费用纳入本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非市政公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维费用由其所有权人或者经营权人承担。
(六)加强支持保障。从资金保障、人才支持、宣传保障、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等方面,督促政府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从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开展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开展监督。
1.刚才市住建局围绕《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想问一下《条例》的实施对我市海绵城市下一步建设有何意义和作用?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市作为滨江城市,打造海绵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履行“长江大保护”历史使命的体现。推进《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认识和理解,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整体推进,为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作出贡献。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同城市更新等结合起来,对着力推动生态改善、景观提升、功能优化,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马鞍山市地方性立法中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而专门制定,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是如何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条例》更接“地气”、更有可操作性?
答:《条例》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充分听取吸纳群众意见、使其符合实际情况:一是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过程中,通过座谈会、线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向人民群众、行业协会、企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征求意见,通过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意见,通过代表座谈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着力将人民群众的智慧转化为立法成果。二是体现“小切口”立法。条文不求大而全,聚焦具体问题,针对问题设置相应条款,条文精简,文字精炼。三是充分考虑立法的“操作性”。针对特殊项目难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情况,授权市政府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对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作出通用指引,不新设行政处罚,不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和责任。
3.听了吴局长的介绍,感觉我市围绕海绵城市做了很多工作,我想问的问题,就是海绵城市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果,对普通市民朋友们有哪些影响,有没有市民群众能直接感受的案例?
答: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是我市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正围绕“排水防涝补短板、城市更新+海绵、矿山修复+海绵”三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努力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一是在城市内涝治理方面,结合马鞍山滨江多雨多矿的特征,综合利用城区水系调蓄挖潜、源头海绵设施减排等措施,消除了菊园路、葛羊路等多个历史内涝点,构建蓄排平衡、洪涝协同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
二是在城市更新方面,结合马鞍山近期重点城市更新区域,例如G205国道周边城市更新、雨山湖周边区域城市更新等,在城市更新中全面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品质。比如在烟墩山公园、建桦园、珍珠西园、口袋公园等项目中,充分采用透水铺砖、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海绵设施,将雨水通过周边地形汇聚于花园中,不仅能够净化雨水,还能在下大雨时发挥一部分调蓄功能。
三是在矿山修复方面,按照“山水不入管、泥水不入河、酸水不入城”的原则,以向山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在矿山修复、水系整治、道路改造等项目中增加海绵城市技术要求,充分发挥矿坑源头调蓄能力、恢复和提升采石河、洋河等河道因水土流失和淤积而丧失的行泄能力、削减矿区雨水径流对下游的污染,增强了城市排水安全,减轻内涝灾害,提升了城市水环境品质。
时至今日,马鞍山走出了一条聚焦滨江多雨工矿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之路,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