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8848前言:关于“财政部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41亿”的相关信息,可以归纳如下:
一、资金预算概况
- 资金总额:410,650万元
- 资金来源:财政部
- 用途: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发布时间:财政部于近期(具体日期可能因不同报道略有差异,但主要集中在2024年6月至7月间)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编号为财建〔2024〕145号。
二、资金分配与管理
- 分配对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
- 分配原则:根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及补充通知(财建〔2024〕139号)的规定,以及相关工作安排,资金将用于支持具体项目。
- 资金下达:各财政厅(局)在收到通知后,需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至相关城市,并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需在收到资金后60天内报相关部门备案。
- 监管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助资金。
三、绩效管理与目标
- 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需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 目标实现:资金的使用旨在推动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升级,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四、背景与意义
-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升级成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财政部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预算,是对这一领域的有力支持。
- 意义:该笔资金的投入将有助于加快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提升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处理能力,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综上所述,财政部下达的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41亿,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41亿!财政部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4-07-12
字号
近日,财政部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总计410650万元。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4〕145 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24〕139号)规定及有关工作安排,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省(区、市)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你厅(局)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相关城市,并对照有关工作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60天内报财政部(海绵城市、城市更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城市更新)、水利部(海绵城市)备案,并同步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三、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按照财建〔2021〕144号、财建〔2024〕13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情况表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4年6月7日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3〕333 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 144号)规定及有关工作安排,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你省(区)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79040),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具体预算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你厅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将资金指标下达示范城市,并对照示范工作有关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60天内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
三、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财建〔2021〕144号文件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5年2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我部。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