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3+3+3”管护模式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
——泸州市河湖长制助推大陆溪水质提级达标
——泸州市河湖长制助推大陆溪水质提级达标
- 2025年02月02日 19时49分
- 来源: 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
-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近3年来,泸州市紧紧扭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这个治水“牛鼻子”,在大陆溪采取“3+3+3”模式,通过开展“三长联防”、实施“三水共治”、坚持“三严并重”,整合各类资金近3亿元,联防共治,协同推进,水质发生显著改善,实现全省最后一个国考断面达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将昔日的生态环境“痛点”变为如今的生态治理“亮点”。
【关键词】
大陆溪、河湖长制、水环境、系统治理
【引 言】
大陆溪是长江左岸一级支流,是一条川渝跨界河流,发源于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脉,流经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泸县,在永川区朱沱镇汇入长江。大陆溪泸州段全长约31公里,流域面积84.18平方公里,干流有1个国控考核断面(四明水厂(出川))。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泸州市长江一级支流大陆溪(泸县段)四明水厂国控断面水质常年不达标,2021年1月至8月均为Ⅳ类水质,影响下游水环境质量”。收到环保督察问题反馈以来,泸州市高度重视,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助推大陆溪水质提升一个类别,达到国家III类标准。
一、背景情况
大陆溪是长江左岸一级支流,起源于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脉,流经泸县立石镇、百和镇,合江县白沙镇,于百和镇四合村龙转咀流入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松溉镇后入长江,流域面积429平方公里,河流长61公里,河口平均流量5.38立方米/秒。泸县境内河长约30公里,流域面积64.38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喻家河和鹤鸣沟。合江县境内河长1.11公里,流域面积19.8平方公里。干流有1个国控考核断面(四明水厂(出川))。大陆溪是一条川渝跨界河流,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泸州市长江一级支流大陆溪(路线段)四明水厂国控断面水质常年不达标,2021年1月至8月均为Ⅳ类水质,影响下游水环境质量”。
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面对大陆溪河道生态流量不足、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河道自净能力差、沿途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老大难问题,近三年来,紧紧扭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这个治水“牛鼻子”。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级部门精心指导,泸县党委政府扛起主体责任,泸州市水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级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在大陆溪采取“3+3+3”模式,整合各类资金近3亿元,联防共治,协同推进,推动水质发生显著改善,助推大陆溪水质提升一个类别,实现全省最后一个国考断面达标。
二、主要做法
泸州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推进大陆溪水质改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开展“三长联防”、实施“三水共治”、坚持“三严并重”,成功将昔日的生态环境“痛点”变为如今的生态治理“亮点”。
(一)“三长联防”齐筑河流管理“防护网”
泸州市结合大陆溪河流情况,建立了行政河长、技术河长、民间河长“三长联防”组织体系,联防联治,形成多方管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行政河长抓总。行政河长具有良好的行政资源。作为河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河长负责统筹协调和解决河湖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对河湖的保护、治理和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河湖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河流出现问题或者管理不力,行政河长要负主要责任。大陆溪原是一条县管河流,根据管理需要,市上进行提级管理,设市级河长和河长联络员单位。泸州市委书记杨林兴、市长余先河两位总河长对大陆溪十分关心,数次签批指示,直入现场调研,专题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级河长经常直达一线,现场督办。目前,大陆溪已设置市、县、乡镇、村行政河长36名,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河流管理责任的落实。
技术河长克难。技术河长具有良好的技术优势,在河流管理中,可以提供治理技术方案和方法,是行政河长的参谋助手。泸州为大陆溪耗资4000余万元,以协议、招标方式引进经验丰富的管理公司充当技术河长,通过“政校企”合作模式,建设了生态湿地,成功建立了流域水环境动力预测模型,很好地解决了河流总氮、总磷含量和高锰酸盐、COD指数超标的技术难题。公司派出4名技术人员常年服务,为大陆溪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民间河长落细。民间河长广泛分布于流域内,对河流情况熟悉,是河流的直接管理者,可以有效解决河湖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是河长组织体系的有益补充。民间河长通常由当地社区、志愿者或其他民间组织的成员担任,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现河湖管理的社会化。流域内189名民间河长常态化开展管河护河,组织清漂、除垃圾活动,清理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36吨,对河流水质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三水共治”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带”
大陆溪作为典型的小流域,流域缺乏大型控制性工程,调节能力弱,生态环境容量差,管控难度极大。泸州市坚持水资源增量、水环境提质和水生态改良“三水发力”,综合施治,努力推进流域环境治理。
水资源增量。通过建蓄水池、循环利用等方式,增加流域水资源量,补充生态用水。新建补水管道和应急调蓄池,增加补水能力达14.3万吨/天。8座水库联合调水,6座拦河坝实施“堰改闸”,保障每年枯水期不少于300万立方米的动态调控。在河道沿线污水处理厂末端新建3处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湿地,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浓度,使处理后的入河尾水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增加水资源利用量。2023年上半年,大陆溪流域干旱少雨,污水处理厂每天约1000吨的尾水成为了大陆溪的水源保障。
水环境提质。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通过恢复受损水体功能、提高自净能力、减排治污等方式实现水环境提质。投资约1.4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67万亩、排灌渠11.8公里、生产便道7.5公里,实现了农业面源有效阻控。在河道沿线建设三格式化粪池1713户,实现河道干流500米、支流300米范围内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沿河酒类企业严格落实废水接收、转运、处置三联单制度,确保酒类废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投资2700万元,对百和、五通、土主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完成3个场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新增污水应急处理能力1200吨/天,实现河道沿线污水截流和有效处理。投资1860万元,实施3.1公里河道整治和1.6公里河道清淤,使河道内源污染明显减轻。投资7103万元,建成“高洞—四明水厂”约3公里绿色生态长廊,高洞、石牛栏、冯桥溪等4处河口湿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将河水引入生态湿地,有效地净化了河流水体。经监测,河水流经湿地后,化学需氧量平均降低约3毫克/升,水质改善明显。
水生态改良。通过推广绿色种养技术,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保护流域生态。在流域粮油核心区集中推广绿色种植4000亩,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在水产养殖区,建设生态浮板327亩,改良鱼塘3200亩,改善水质。针对流域污染特征和主要超标因子,科学选取并分类投放水质净化效果好的滤食性鱼苗28万尾、田螺河蚌等水生动物10吨,吸收水体氮、磷等营养物,有效抑制水体富营养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三严并重”打造河流管理“共同体”
为了保障流域水质持续好转,泸州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实施管理、考核、执法“三严并重”,将管理资源整合,形成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的河流管理“共同体”。
严格日常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管水质,行业部门也要落实源头截污治污措施。地方党委政府要管理水质,各级河长也要管水质,把河流水质优劣作为对河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检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大陆溪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报备和监测制度,每月不少于8次巡查,对识别有问题的15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偷排、漏排、超排。
严格执法查处。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建立了密切的沟通机制,资源共享,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近三年来,联合打击违法电鱼行为20余起,关闭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5家,整治问题养殖场13家。
严格考核激励。把大陆溪水质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重大水污染事件、国考断面不能按期达标列入重要扣分事项。泸县将此项工作作为基层河长一票否决内容,水质不能按期达标,党政领导就地免职。同时将大陆溪水质达标攻坚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巡查内容,跟踪问效。2022年以来,印发督查通报50期,交办问题21个,集中约谈2次,单独约谈8人次。为调动民间河长参与管河护河的积极性,对参与护河活动的河长实施一定数额的物资激励。
经过几年的持续治理,大陆溪水质发生了基本性转变,据2023年水质监测,河流水质指标有明显提升,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实现了全省长江清单中最后一个国考断面达标。
三、经验启示
(一)落实管护责任,要聚焦“关键少数”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现河畅景美、水清岸绿,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必须坚持党政同责,抓住起作用的“关键少数”。泸州市创新建立的“三长联防”,就是把住了河湖长制工作中“人”的关键因素。河湖长制工作、河流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三长”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真正推动了河湖管护责任的落实。行政河长把推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作为政治责任,在落实河长巡河、治河、护河责任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发挥了“头雁效应”。技术河长充分发挥技术专长,为行政河长提供管河治河的技术支持,让行政河长履职有参谋助手。民间河长涉及河流细枝末节,解决行政河长、技术河长都难以到达的“最后一公里”,是行政河长、技术河长的重要补充,助力真正解决河湖生态环境的根本问题。
(二)消除河湖顽疾,要找准“问题根本”
河流水质差,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泸州市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河湖水质变差问题作为攻坚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河湖库“清四乱”为抓手,推进一大批新老水问题的解决。针对大陆溪自调节能力弱、生态环境容量差等问题,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共治,实现河湖生态环境的明显好转。通过新建蓄水池、水循环利用等方式,补充生态用水,确保水资源增量;通过全面控制面源污染,强化污水分流改造,提升流域受损水体功能恢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水环境提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种养殖技术推广,有效抑制水体富营养化,形成水生态持续改善的良性循环。
(三)建设幸福河湖,要强化“多元施治”
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是新时代江河治理的航标。建设幸福河湖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当下以及未来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使命,要完成这一长远目标,必须统筹兼顾、系统施策。近年来,泸州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因人施策、因势利导,河湖管理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严格日常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严格考核激励,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基层管理人员积极性;严格执法查处,整合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执法治理效能。通过多元施治,多管齐下,形成高位推动、全面监督、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实现了河湖秩序的根本好转和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