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全面整治非法倾倒固废!举报有奖,你来不来?
时间:2025-07-09 16:00: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见习记者刘阳
7月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线索征集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线索。此次线索征集时间将一直持续到2027年12月31日。
只要你眼尖、手快,发现了违法倾倒的蛛丝马迹并及时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后,你就能获得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奖金多少,与问题严重程度挂钩,举报越“有料”,奖励越丰厚!不仅如此,如果你愿意,除了“真金白银”,还可以收获“精神大礼包”:通报表扬、荣誉证书、环保荣誉称号……既能为环境保护出力,又能收获成就感,真是一举多得。
重庆为何开始征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犯罪线索?
举报奖励机制激励公众监督
原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这不是短期“治标”,而是一场为期三年的“深度治理”。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已在门户网站开设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征集专栏,公开了举报电话及邮箱。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包括重庆市在内的多地生态环境部门也纷纷启动有奖举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6月30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的公告》,明确了征集时间、征集线索范围、举报途径等。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也于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线索,并明确对查证属实的实施举报奖励。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3日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有奖举报二维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并明确一经查实即有奖励。
从目前各地发布的公告看,主要有以下共性。一是举报方式多样,各地举报方式包括电话、在线平台、来信来访等,方便公众及时、便利地提交线索。二是奖金激励机制明确,有的省市还设置了阶梯式分级奖金机制,将奖金标准与案件层级挂钩。三是强调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公告大部分明确要求提供真实线索,对故意虚构等违规举报行为设有处罚措施。
地方举措与国家政策相呼应,形成了群防群治合力。群众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或纸质信件举报周边非法倾倒固废的行为。这种社会监督与政府执法协同推进的模式,正在成为遏制固废违法倾倒的“关键一环”。如果您发现类似问题,欢迎及时举报,让我们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为啥要推进群众举报监督?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在近日发布的署名文章中指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占耕地林地草地资源,而且容易导致‘破窗效应’,衍生成为有毒有害甚至危险废物倾倒的温床,造成更严重的污染,亟须严厉整治。”
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该理论源于一个类比,即一栋建筑物有几扇破损的窗户,如果不加以修复,会导致更多的破窗。在环境治理领域尤其如此。
当一个地方被偷偷丢了几袋垃圾,却没人管、也没人清理,路过的人就会心想:“咦,这地儿没人管啊?”于是,有样学样,也在这个地方开始跟着乱扔。接着,有人干脆拉来一整车废料,甚至是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一传十、十传百,原本还算干净的地方,不知不觉就成了一个大垃圾场,环境一天天恶化。面对堆成山的垃圾,治理难度那是相当大!
这就是典型的“破窗效应”——第一扇窗户破了不修,房子都可能塌掉。垃圾治理也是一样,第一包垃圾没人清理,最后会演变为大问题。因此,打击固废非法倾倒不仅要惩处当事人,还要在最早阶段及时清理倾倒点。这也是各地部署有奖举报措施的重要基础。
非法倾倒固废的地方,大多选在人烟稀少、监管难到达的地方,这些地方巡查难度大、成本高。但对当地群众来说,却是“家门口的事”。他们一旦发现异常,举报就能帮执法部门快速锁定违法点,实现监管“无死角”。
不久前,四川省绵阳市的一名热心群众打电话举报某处空地有大量不明黑色液体,散发着刺鼻气味。接报后,绵阳市有关部门展开调查,直接查获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约10吨。案件确认后,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提供线索的热心群众兑现一万元举报奖励。
群众的举报帮助执法人员迅速查处了一起环境违法案件,也展示出热心群众在固废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前不久的张家界溶洞污染事件,也是网友反映问题后推动环境污染及时整治的鲜活案例。事件处理过程中,当地政府一方面加快对溶洞污染的排查和清理,另一方面着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适时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非法排放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物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重奖,最高可达5000元。
由此可见,群众举报最大的意义之一,就是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让执法部门赶在污染扩散前“修复破窗”,把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
法条链接:我国法律对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有明确禁止和处罚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对于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即可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犯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即属于“严重污染环境”情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