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线索当天就能跨区域联动,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严打固废非法倾倒处置
时间:2025-08-26 15:38:16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江虹霖
跨区域执法,这是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中,让执法人员头疼的“老大难”问题。
由于部分地区处置能力不足、“黑灰”利益链隐蔽难断、跨域监管协作机制不畅等因素,导致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屡禁不止,省际、市际交界地带尤其严重。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跨省区域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大跨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区域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区域之间统一的地方行政处罚标准。”在近日启动的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中,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这样强调。
本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长三角区域已经开始探索制定区域联防联控相关规则。“不少经验来自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他们接到线索当天就能跨区联动,办案效率极高。”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跨域执法已不再是难题。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记者采访三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揭秘背后的机制创新与实践经验。
“微信发条消息就能办”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二十一批执法典型案例中,5起涉及非法转移倾倒固废的案件,有3起来自长三角。办理这些案件的上海、苏州、嘉善等多地执法单位被通报表扬。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冯宾向记者讲述了“上海御仓合建材有限公司非法跨省转移建筑垃圾案”的查处经过。
2024年4月3日,两艘装载约1000吨建筑垃圾的船只从上海市青浦区出发,拟运往江苏省泰兴市,途经昆山市周庄镇时被查获。船员无法提供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或备案手续,也无法出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清明节当天上午接到昆山电话,下午我们就赶到现场,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城管、海事等主管部门联合查办,两天后这两船渣土被安全运回至青浦区内渣土中转码头,并合规暂存。”在冯宾看来,办案过程并不复杂。
冯宾的手机里,吴江、嘉善以及毗邻区域的执法同志是“常客”。遇到突发事件只需要一个电话或一条微信消息,各方就能迅速响应,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流程。“沟通很顺畅。”这是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执法人员的共识。
这种高效协作并非一日之功。记者了解到,他们彼此之间的联接要追溯至6年前。
2019年11月,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这“两区一县”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区的目标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打破行政壁垒,聚焦一体化制度创新,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一场地域有界、环境无界的区域联动探索就此展开。
“哨子一吹,大家集合”是如何做到的?
太浦河,一条流经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人工河,曾是跨域水污染防治的焦点,也催生了三地联防联控的初步实践。“联防联控的需求最初源于水源地共保联治。”冯宾告诉记者,当时跨区域联动执法主要针对单一环境要素,随着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各条线工作都受益于此。
如今“哨子一吹,大家集合”的快速响应机制,得益于一份关键文件——《两区一县环境执法跨界现场检查互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20年5月20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吴江区生态环境局、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方案》,明确提出统一指挥调度、统一队伍建设、统一检查程序、统一执法力度和统一自由裁量的“五统一”原则,旨在实现信息互通、结果互认。
组织架构上,成立统一执法工作协调联络组,三地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协调联络组下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从3地抽调骨干人员(编制关系不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统一执法工作,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由3地相关负责人轮流兼任。
《方案》详细规定了互认范围、检查方式、检查程序、工作保障等事项。例如,在互认范围中建立执法人员和执法范围两张清单,经授权的执法人员有权实施跨界检查,检查过程中制作的现场勘察记录、取得的影像资料和监测数据等相关证据可以作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检查方式分为联合检查和抽查检查,联合检查由异地执法人员担任组长,属地配合,遇到违法证据无法固定、可能灭失的情况,要求及时通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到场;在证据移送方面规定,检查人员应当在发现问题3个工作日内,将证据材料以综合执法队名义移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被移送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给予处理结果书面反馈。
《方案》还明确,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应对,造成不利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先进。
在吴江区一位执法人员看来,机制建立起步早是三地区域联动的优势,而机制建立之后的工作同样关键。
“我记得第一次参加互查时,是上海青浦的同志到吴江来查一家玻璃制造企业,主要炼制玻璃原料。他们介绍青浦的企业是对已经成型的玻璃进行加工,我们通过交流了解了这一产业上下游的特点和差异,这些知识和经验特别有价值。”吴江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介绍,三地定期组织的联合检查、交叉执法等行动,增进了彼此的了解。
“我们还签署了支部共建协议书,三地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案件经验交流分享会。联建活动非常丰富,举办过足球赛,去年还组织了健康跑,三地同志都很乐于参加。”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顾德鸿表示,频繁的互动让三地执法人员不断增进默契与信任,这为办案响应及时、提高查处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5年间,相关区域联动机制还在不断完善。2023年9月,三地联合印发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清理了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执法事项;同年,三地印发企业环保培训学校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旨在打造一批可用、可复制的实践培训基地。
三地吸取这些联动经验,结合自身地域特点,还分别与其他毗邻地区建立联动机制。例如,苏州吴江与湖州南浔建立“信息联通、执法联动、纠纷联处、会议联席”的“四联”机制,在两地交界处设立环保社会监督员、调解员,及时互通跨界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跨界突发环境事件,调解各类跨界纠纷,实现“小事不出界、矛盾不上交、边界无大事”。
打击固废非法倾倒处置成为区域联动新重点
此次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此前,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还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2027年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的通知》和《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方案(2025—2027年)》。
生态环境部的密集部署体现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三角地区迅速响应。
沪苏浙联合执法现场。陆施健供图
2024年,沪苏浙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移专项执法“百日行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乱象。同年8月,在“百日行动”基础上,沪苏浙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据悉,这是近年来沪苏浙首次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展的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联合执法行动。行动采取“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组织部署、县级具体参与”模式展开,检查范围包含10个地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沿江岸线、城郊结合部、省域交界处等环境敏感度高、生态脆弱、监管存在盲区的区域。
“近两年,青吴嘉三地对固废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基于之前已经打下的区域联动基础,在执行打击固废非法倾倒处置任务时更为顺畅。”吴江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除了省级层面行动,青吴嘉三地也各自开展了相关行动。
以吴江区为例,上海建筑垃圾等固废转移的第一站往往就是吴江,吴江区一方面与上海加强互查,通过与交通、城管、公安部门密切合作,设立智慧监管卡口,高效查处并移送相关案件;另一方面,进一步打通交界地区的行政壁垒。“开展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时,有些任务由省级卫星中心派发下来,但卫星研判的精度大概有20公里,有可能出现属地判断失误,从而导致任务派发错误。倘若发现错误,一般流程是区县向市局汇报、市局向省级申请重新派发、省级进一步汇报或核查,层层申报容易延误取证甚至线索灭失。但在吴江不需要这么麻烦,可以直接联系对方属地,如果是交界区域就立刻开展联合检查。”吴江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介绍。
长三角正积极探索更高层级的区域联动
青吴嘉三地虽然保持着良好的联动,但尚未针对打击固废非法倾倒处置制定单独的规则或标准,一些工作方式和经验是多年来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还未提炼上升至制度层面。并且,青吴嘉执法工作的有效调度,原因之一是区域范围较小,总体可控性较高。
而站在两省一市的层面,区域协调的难度陡增,相关规则和制度急需明确。
“曾经我们收到外省市移送过来的线索,有不少都是3个月以上甚至超过了半年,这时候再去查,可能工地都不在了。”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一位负责人说,由于层层审批、跨部门转接等原因,导致线索移送时效性较差,让执法出现明显滞后性。
移送证据标准不明确同样制约着长三角区域联动。据执法人员介绍,通常移送的线索仅有运输建筑垃圾的车牌号码,或附有驾驶员手机号码,缺少涉案固体废物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和行车轨迹等认定违法行为的关键证据。此外,违法行为人反侦查意识强,不接听陌生号码、拒绝接受调查情况普遍存在。
记者获悉,长三角区域正在探索试行《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送工作规程》,由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牵头拟定。“我们拟定这套规则时,目标很明确——哪里卡壳,就解决哪里。比如原来大家不确定非法跨省倾倒,到底是倾倒地管还是源头地管?我们在移送规则中明确,(管辖)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查处。”一位参与拟规的执法人员说。
移送路径、标准、时效、线索处置等均在这套移送规则中予以明确。例如,违法线索初步调查情况,应载明线索来源、查获情况、嫌疑人基本情况;涉案固体废物类型、产生源头、转移量和最终去向;可包含涉案运输车辆、船舶基本信息及行驶轨迹、驾驶员和负责人基本信息等。又如,生态环境部门应在发现固体废物领域需移送违法线索10日内启动移送程序,15日内完成移送。
此外,去年5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从根源上破解了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有效推动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统一。
“我们期待示范区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融合联动,多年经验能尽快上升为体制机制,为更大范围的联防联控贡献智慧。”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如是说。
(文中除标注外,其他图片均由郑兴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