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黄河流域南小河(秦安县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等)
发布日期: 2025-09-11 14:25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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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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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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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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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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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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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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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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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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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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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南小河(秦安县段)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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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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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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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绿巨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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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康坡村南小河及郑家峡沟。主要由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基地修复,新建护岸和生态缓冲带等工程,基地修复总长6398m,其中郑家峡沟长2857m,南小河长3541m;新建生态护岸总长9287m,其中郑家峡沟长4175m,南小河长5112m;新建陆域生态缓冲带204994m2,共46处,其中郑家峡沟沿线24处共116262m2,南小河沿线22处共88732m2;水位变幅区护岸种草58449.63m2,均在南小河及郑家峡沟沿线;以及修建巡堤踏步若干。临时工程包括设置3处施工场地,整扩修施工临时道路3km,设置施工导流砂砾石围堰35931.48m3,以及自备柴油发电机和设置蓄水箱。工程总投资4619.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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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在施工区设置彩钢围挡,对施工场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加大抑尘降尘措施,定期对施工道路、地面进行清扫洒水,土石方、砂石料、表土临时堆放场等的堆放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在天气干燥、大风天气下加大清扫洒水频次,遇到四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在出场前及时清洗,确保净车出场。施工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别制定扬尘治理措施,作业区沿线严格落实表土遮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原材料、机械转运严格落实遮盖和限速等措施。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旱厕处置,不外排。加强对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和保养维修,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机械,以及在施工场地维修车辆和机械。非施工期禁止在河道内放置施工车辆、堆置建材等。河道内施工和建筑拆除时避开暴雨季和丰水季,拆除的固废及时清运出场。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弃方处置计划,及时将开挖的砂砾石回填利用。施工场地合理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统一收集至指定地点处置。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及时清运处置剩余的建筑垃圾。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严禁捕捉野生动物和非法捕捞。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选用低噪音机械,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选择枯水期进行作业,采用半幅施工方案,将施工范围控制在距离河流较远的河漫滩区域,涉水施工区域设置围堰并进行导流;尽量减少开挖作业土方量,最大限度控制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材料存放,油料等危险品不得靠近水体并配备遮挡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及时清理处置废土废石等施工废料,严禁向河流投放任何垃圾;对裸露的开挖填筑边坡、堆料场等设置覆盖措施。施工过程中,尽可能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对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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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响河水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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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武山县咀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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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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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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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利用已建引洮供水管道水量及水头建设的消能电站,装机2×1830kW,设计水平年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501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6833h,响河水电站在满足电站自用电外,大部分电量主要供电范围为天水电网。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主要为发电厂房,包括安装间、主厂房及副厂房,主厂房内安装2台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压力管道、检修阀井和值班室,压力管道为建设DN1000压力钢管64m,设计引水流量1.5m3/s,厂区内采用埋管至发电厂房内。项目发电后的尾水引至原箱涵,本次不另设尾水渠。。项目总投资2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18.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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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程中限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物料堆垛位置,并采取挡风墙(网)、篷布等防尘措施。土方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立即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采取防尘网苫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优先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超载,提前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出场时必须使用苫布覆盖,禁止散装运输粉状物料,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定期检查施工车辆和机械,及时维修保养,非工作时间关闭发动机,减少尾气排放。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废水简单沉淀后泼洒场区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检修排水及渗漏排水通过排水管将各处渗漏水排至集水井,用于厂区及周边降尘。职工洗漱废水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环保厕所,定期清掏还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降噪、减噪措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场地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保持低速、禁止鸣笛,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和运营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置。加强废建筑材料的回收利用和土石方管理,废弃的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堆放期间做好抑尘降尘措施。运营期水轮机组和Y型过滤器定期维护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滤网等,由厂家回收处理,禁止在厂区内储存。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在暂存和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处置规定和要求进行。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处置,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危废贮存点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甘肃武山水帘洞丹霞地貌省级地质公园位于项目西侧8m处,项目施工不占用甘肃武山水帘洞丹霞地貌省级地质公园。项目施工污废水、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处置,施工期间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法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根据本环评要求,做好各类污染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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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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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华能吉电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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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武山县、甘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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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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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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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华能吉电升压站至330kV宁远东110kV输电线路一条,线路总长度25km,其中架空线路24.83km,地埋电缆170m。全程单回路架设,导线为LGJ-2×400/35钢芯铝绞线,两侧地线采用一根24芯OPGW光缆,一根采用一根1×19-11.5-1270-B型镀锌钢绞线,地埋电缆型号为YJLW03-110-1×800(铠装、单芯)。新建铁塔52基,其中耐张塔24基,直线塔27基,单回路终端塔1基。在330kV宁远东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间隔为由北向南第四进线间隔。项目总投资3590万元,其环保投资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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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工地围挡、洒水抑尘、施工临时场地硬化、施工区域裸露地表及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线路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扩建间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变电站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污车清运。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施工期场界噪声昼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排放限值。线路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宁远东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110kV送出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位置。
(五)施工中通过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活动的扰动范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大风及暴雨天气施工;施工过程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并进行苫盖、拦挡,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施工材料进行集中堆放,开挖临时堆土、施工面进行拦挡、苫盖防护。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完毕后通过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周边原有生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巡检维修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六)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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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空港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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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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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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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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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出线间隔选择自东向西第二个出线间隔。本项目建设在空港110kV变电站内进行,无土建工程,不新征土地。项目总投资153万元,环保投资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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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冲洗地面和车辆、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进出场地的车辆车速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本工程施工在站内进行,施工废水依托变电站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池,定期清运。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作业,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空港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堆放、转移、倾倒和填埋。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及废变压器油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随换随走。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五)空港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后,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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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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