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环保厅消息,5月5日,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减排项目约谈会在长沙召开,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联合对13家未启动主体工程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约谈,要求各污水处理厂最迟务必6月底前开始动工,10月底基本建成,年底前通水运行。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远远达不到现实需要
为什么要约谈这些城镇污水处理厂?省环保厅称,根据之前由环保部代表国务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湖南省要在2014年完成建设2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而且这些污水处理厂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让人头痛的是,截至今年4月底,仅有郴州第三污水处理厂、涟源市杨市污水处理厂、霞湾污水处理厂3家完成项目建设。
究其原因,省环保厅认为不少地方政府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未能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导致多数建设项目的进度严重滞后,其中株洲市云龙新城北部水质净化中心工程等13个重点建设项目主体未动工,影响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湖南省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要手段。目前,湖南全省在每年新增3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COD)的背景下,需每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但过去3年全省仅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远远达不到现实需要。
未完成减排任务,将在政绩考核中被扣分
建设进度太滞后,针对这一问题,省政府要求各地提
高认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并由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组织本次约谈。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将依据省政府规定,落实污染减排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对重点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将认定为该地区未完成全年的减排任务,在各市州政府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个别重点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
约谈会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在2014年10月份前基本建成,12月份前通水运行;要求各市州环保局每月底向省环保厅报送本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要求各地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此次约谈的13个主体未动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株洲市云龙新城北部水质净化中心工程
株洲市攸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衡阳市常宁市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厂
衡阳市耒阳市梅桥污水处理厂
岳阳市马壕污水处理厂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污水处理厂
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
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污水处理厂
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污水处理厂
永州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怀化河西污水处理厂
娄底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湘西州永顺县芙蓉镇污水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