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市内涝”、“马路拉链”,同时也为经济下行压力下拉动投资、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310328,基金吧),8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并从不同的方面给予政策指导。
其实国家此前已相继颁布一系列综合管廊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专项债券发行及部门指导意见,等等。这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将告别预热,进入实践阶段。
项目实践,自然离不开投融资管理。《指导意见》中有一项与实践操作相当重要的条款,就是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此条款一出,不难想象,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诸多地方政府都会对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热情高涨。但结合目前国内PPP发展大环境,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采取PPP模式,还有几项功课要做:
首先是立法,综观各部委密集颁布的系列地下综合管廊通知及意见,这些文件的层级不高,法律效力较弱。因此,尽快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及监管出台相关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刻不容缓。
其次,真正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性。2015年财政部及住建部联合筛选了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等10个城市作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的示范城市及项目,示范效果是接下来大批项目的风向标。建议各级政府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保证工作有序推进,财政部及各级财政要督促项目的实施进程,根据项目进展,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难点,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再次,从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政策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国家财政及税务部门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提供相关的税收优惠,使得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从融资及税收等方面对社会资本更加具有吸引力。
最后就是保证相关政策的长效性。现阶段PPP模式在国内发展处于摸索时期,地下综合管廊领域的应用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趋于成熟。因此,国家要保证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和长效性,使得社会资本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上有意愿进行长期投资而不是投机。
(作者为济邦咨询公司高级经理)
2015-08-21 来源:财经国家新闻网
常州市金融商务区首条综合管廊力争年底完工

记者昨天从常州市铁建处获悉,常州市金融商务区将于本月底开工建设常州市首条综合管廊。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长约1公里的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建成后,可以减少路面开挖,消除“空中蜘蛛网”等问题。
常州市铁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地下管线工程停留在传统建设模式上,与西欧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普遍暴露出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问题。随着近年城市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等事件的频发,国务院于今年7月底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了部署。
据介绍,早在半年前,常州市有关部门就启动在金融商务区建设常州市综合管廊示范段前期工作,8月底正式开工建设。该示范段工程沿龙汇路西侧设置,北起北塘河路,南至新堂北路,全长约1公里,内径高2.5米、宽2.4米——这个空间能开小汽车。工程建成后,该路段的电力、通信、给水等新建管线将统一纳入综合管廊,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同时,综合管廊系统还将一并建设监控、通风、供电、照明、排水、通讯、消防、标示、防盗、智能、抗震防灾以及地面设施等多项系统,通过各系统的协调运营,保障综合管廊安全高效运行,设计寿命100年。
据悉,管廊主体结构力争年底完工,全面建成后,常州市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公司、常州基础通信管道公司等单位也将使用。 (周瑾亮 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