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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宝坻区建设路东延,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正式运行,原污水厂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 随着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的颁布,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增加再生水利用量,宝坻区于2015年5月与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对宝坻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托管运营,并利用该公司技术优势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及提标改造。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国娟介绍说:“我们自主研发的MBR膜生物处理工艺是公司的关键技术核心,取代了污水处理厂原有的二沉池。通过一系列提标改造措施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由1万吨扩容至2万吨,排放标准由国家一级B提升至天津地方标准A类水平(准地表水Ⅳ类)。可以说,连一颗细小的头发丝都能被过滤掉,符合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提标改造后的宝坻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正式运行,日均处理水量在设计能力的90%以上,出水水质稳定,所产再生水可有效补给蓟潮引渠、窝头河、潮白新河等河道,为改善宝坻区水环境面貌发挥重要作用。而被过滤出来的污泥日产达300—400吨,它们会被送到有资质的公司做资源化处理。为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该厂又配套建成中水洗车系统和3个专用供水桩,为百姓提供中水洗车服务,并为部分路面降尘喷洒车辆及农田灌溉提供水源,保障了再生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天津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再生水一直是重要的补充水源,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农业生产等领域。过去,天津市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国家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实际出厂水质均低于地表水Ⅴ类水平,污水处理厂出厂水入河 后增加了河道污染物负荷,影响了天津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为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天津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将原来执行的国家一级A标准和一级B标准提升为准地表水Ⅳ类~国家一级A标准,即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的主要污染物含量较过去减少一半,出水的色度、悬浮物等感观指标明显改善,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为落实好新修订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天津市水务部门自2016年起开始推动全市11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5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至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改造任务。通过实施提标改造,一方面将有效减少入河污染物负荷,改善河道水质;另一方面将有效提高再生水的可利用量,为生态用水和农业灌溉提供重要水源,为持续改善天津市水环境质量提供重要支撑。 本报记者张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