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
成文日期:2018-10-16
发布日期:2018-10-30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
第52号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250号),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0月16日
办公厅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工厅节〔2018〕978号
成文日期:2018-11-19
发布日期:2018-11-20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工厅节〔2018〕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250号),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请根据规范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010-68205340
电子邮箱:hbc@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9日
来源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650314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