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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法治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线上培训班5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法治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进排污口管  浏览次数:114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法治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线上培训班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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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法治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线上培训班5月

室外排水标准培训 污水资源化利用 2022-05-10 18:09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拟定)

资历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胡维杰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

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李滨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箱:wanglingquan88@163.com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图片附件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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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法治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来源:生态环境部  

 

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加强和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排污口管理作出规定。河道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口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水利部、原国家海洋局、原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积极探索,在各自领域内开展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自2018年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部以来,生态环境系统扎实开展长江、黄河、渤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立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深刻认识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点。《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构建人水和谐共生关系,把握流域海域生态系统整体性规律,坚持系统观念,提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基本原则,统筹岸上水里、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从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出发,以排污口为抓手,通过排查溯源,摸清从污染物产生到入河入海排放的全过程,分类施策,系统整治。对新增排污口规范设置,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施意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各方面,将有力引领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的重要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意见》突出依法监管,要求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备案制,排污口审核、备案信息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格排查整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依法予以取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责任主体,依法予以处罚;对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突出精准监管,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明确排污口类型,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分类精准整治。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突出科学监管,强调加强科技研发,开展各类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集成,为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和有效监管提供科学支撑。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支撑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部署,提出到2025年“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的目标,并明确要求“持续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通过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发现,一些老城区、城乡接合部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污水混排;一些新建城区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直排;还有一些地方利用内河、坑塘旱季积水、雨季排污,涵闸平时蓄污,雨天排放,污染物“零存整取”。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不少地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雨污混排入河是表象,截污治污不彻底是根源,破解的关键在于管住、管好排污口。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抓住排污口这个“牛鼻子”,落实碧水保卫战要求,基于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

 

实现排污口管理全覆盖。城乡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但现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范围仅包括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为全面控制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实施意见》在原先管理的排污口类型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排污口范围,增加了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等类型,基本涵盖所有常见排污口,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排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管理,探索突破城乡面源污染治理瓶颈。

 

明晰各方责任。排污口“找不着主”是长期困扰基层一线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导致部分管理规定难以落地。《实施意见》要求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地方政府要开展溯源分析,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的,由属地县级或地市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分批分类推进排查整治。《实施意见》针对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出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一批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条件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规范化整治一批排污口。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的入河排污口以及位于省界缓冲区、国际或者国境边界河湖和存在省际争议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核,由生态环境部相关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外,其余排污口的设置审核,由属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分级审核权限。《实施意见》还要求建设排污口信息平台,建立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行网上审核,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着力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水污染治理。《实施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制定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做好组织调度,压实各方责任;地市级人民政府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建章立制,健全排污口管理政策制度。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编制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与排污口分类、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设置审核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指导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现有排污口,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到2025年建成法规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严格执法,提升排污口监管效能。排污口不仅要整治好,更要监管好。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监测检查、严格执法、平台建设、考核问责、科技支撑、信息公开等管理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

 

 


来源 | 法治日报

 

 

 

哈工大任南琪院士团队陈川课题组ES&T封面:隐秘的微生物硫氧循环潜在减少了N2O驱动的温室效应—氮循环可能需重新审视

中国污泥大会 水环境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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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任南琪院士团队陈川课题组ES&T封面:隐秘的微生物硫氧循环潜在减少了N2O驱动的温室效应—氮循环可能需重新审视

来源: 陈川课题组 环境人Environmen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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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邵博
通讯作者:陈川
通讯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论文DOI:10.1021/acs.est.1c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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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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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近日,哈尔滨工业大学任南琪院士团队陈川教授课题组在环境领域重要学术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上发表了题为“Cryptic Sulfur and Oxygen Cycling Potentially Reduces N2O-Driven Greenhouse Warming: Underlying Revision Need of the Nitrogen Cycle”的研究论文(doi: 10.1021/acs.est.1c08113)。
文中利用156组实验对选择性富集后的砂垫底泥沉积物进行微观孵化,分别追踪模拟了不同元素循环参与的生物群落中,线性增加的含氧环境压力对于驱动N循环命运差异和反硝化N2O温室气体产生的生理生态影响。一般而言,水体中的含氧环境对于诱导和加剧N2O温室效应具有强烈的生物作用。不同于传统经典的低氧抑制理论,该研究首次证明,当沉积物中伴随有活跃的硫循环时,来自环境中较低的含氧阈值压力(初始传质氧气浓度IMTO介于0.021−0.062 mM),不仅不会抑制,反而会促进完整的反硝化过程,并显著减少了该过程中N2O温室气体的释放。进一步通过整合功能基因表达、活死细胞荧光分析、弹性抑制恢复测试和注射动力学过程验证,揭示了低氧反硝化过程中由微生物硫氧循环驱动的三重脱毒机制。此外,文中还基于现有观测数据,重新客观地分析讨论了市政污水处理厂(人工生态系统)和海洋氧气最小功能区OMZ(自然生态系统)中硫氧循环的存在性和N2O的动态汇,并评估了对于修订目前全球含氧水域N循环的可行性,为理解多元素物质循环交互耦合下的N2O命运和生物地球化学过程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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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人类活动的迅速扩大,地球的氧气一直在持续流失。过去50年来,全球溶解氧损失了近 2.1%,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不均匀的氧化微观分层梯度,使得更多的微生物倾向于转向限氧条件进行节能厌氧呼吸,例如反硝化作用,并间接反馈驱动改变了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随后诱导引发N2O等温室足迹的加剧。尽管硝化作用在含氧环境中会产生N2O排放,但是反硝化作用是生物圈中实现N2O绿色减排的唯一终端生物汇(sink),可将来自硝化过程和反硝化过程等各种来源的N2O最终还原为氮气而消除其温室效应的影响。但是,一般而言由于整个反硝化过程中的大多数途径对游离氧具有高度敏感性,尤其调控编码N2O还原途径N2OR还原酶,因此整个N2O的还原过程通常仅限于在分子氧水平相当低时才会发生。目前为止,有关于垂直不均匀低氧水层生境对于塑造改变N循环通量方面在海洋生物群落中已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海水中分布狭窄的低氧限分层已被认为是阻碍反硝化并导致不完全反硝化来迫使N2O过度排放增加的关键源(source)。但是,无论是由于水体中有机碳下沉分解、大气平衡的垂直扩散,还是季节性热分层,低氧生物群落和相关的oxycline 层其实也普遍存在于河流、湖泊、水坝和湿地等各种水生沉积物中。然而,在这其中有关于氧化压力应激下所引起的反硝化过程的综合命运响应却很少受到关注。

迄今为止,在如河流沉积物、污水处理厂、阿拉伯海/东热带南太平洋OMZs等大多数研究反硝化最多的区域中,由于有利的有机物碳化学计量和碳通量,因此反硝化优选以异养生物为主。因此鉴于这种广泛形成的共识理解,几乎所有有关于氧化应激压力对反硝化中间体最终命运影响的各类经典研究之中,其主要都在关注含氧环境压力梯度与异养型驱动的碳(C)和氮(N)的元素循环之间的相互作用。然而,在此之中对硫 (S) 循环却很少得到重视。但客观实际上,有机物碳的存在还会导致产生更普遍的活性硫酸盐还原,即使存在更加热力学有利的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受体,硫化氢 (H2S)依然会强制性地从沉积物中释放出来。虽然H2S可通过无机化能自养反硝化再次氧化为硫酸盐以维持积极进行的硫循环,但是它仍旧可以强烈抑制各种反硝化作用还原酶,成为水体中N2O过量积累和阻碍异养反硝化的另一个来源。此外,作为在生物圈中分布最广、含量最高、化合价变化最大的三种元素,碳、氮和硫元素在生态系统中密切交互,彼此联系,形成了广泛重要的营养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环境网络框架(CNS循环)。因此,基于上述典型的地理生态生理学特征,由于活性硫酸盐还原的连接,正在发生的硫循环十分有必要地被纳入整合到C和N的循环中。从能量流动而言,这又则反过来意味着通过反硝化过程的作用将水体环境中的有机碳C和无机硫S的循环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以作为共同的外源供体来促进N循环。

因此,对于进一步研究含氧环境对氮循环的地球化学驱动力,活跃的硫循环应该被全面性地考虑进来,特别是对于多元素循环共同存在代表性的CNS多样化生物群落体系。尽管可能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性,但目前在这方面的硫循环还很少被关注到。基于此,本研究旨在弥补以往大尺度生态调研工作中被忽视的这一空白,以望为将来实际的宏观生态实践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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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导读

低氧环境显著减少了反硝化的亚硝酸盐积累和N2O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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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在代表性的具有伴随活性硫循环的元素复杂交互的环境(CNS循环)中N循环对线性增加含氧环境压力的动力学响应

在模拟的CNS元素循环中,水中含氧量IMTO的增加对反硝化作用有严重的抑制作用,与 0.186 mM IMTO 的厌氧条件相比,硝酸盐还原率大致降低了94%(图1a)。在较高的含氧环境压力下,我们的研究确实证实了反硝化过程中的中间体产生和转化的两种途径都会被被强烈阻断。这些结果与常规观念里面的低氧抑制共识完全一致。然而,当初始传质氧气阈值在0.021至0.062 mM 的窄带IMTO区间内,不仅硝酸盐还原几乎没有受到抑制(Spearman ρ = 0.890,P = 0.539),而且与专性厌氧环境相比,大约削减了39.6 ± 9.4、54.6 ± 12.2 和 34.2 ± 8.8%的N2O释放量,并且平均减少了32.7 ± 8.2% 的亚硝酸盐积累。时间结果表明,与响应于不同氧化压力压力的硝酸盐浓度明显下降趋势相比,没有观察到氨浓度的显着变化,表明体系中主要是依靠反硝化,而氨氧化对亚硝酸盐和 N2O 产生的贡献很小(图S3a)。同时,在狭窄的 IMTO阈值区间内,净氮气产率增加了10.1-21.8%(图 1b),与基于总氮平衡计算的理论趋势相似(图 S2e)。实验结果表明,水中携带的适量溶解氧不仅不会抑制,而且会反常地促进加速完全反硝化,同时还可以减轻亚硝酸盐的积累和 N2O 排放。这一发现与目前的已有认识之间强烈矛盾,即传统观点认为即使是纳摩尔氧也会显着加剧 N2O排放,而这里的此时观察到的低氧环境耐受限度远高于以往抑制极限阈值。

 

单一“硫和氮元素循环”和“碳和氮元素循环”中的低氧抑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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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分别在传统的独立单一的化能无机自养反硝化驱动的S和N循环体系(SSD)和有机碳异养反硝化驱动的C和N循环体系(CSD)中N循环对线性增加含氧环境压力的动力学响应
与CNS循环中的促进相比,在传统的 CSD 和 SSD 循环中,水体中溶解氧的存在始终只会抑制反硝化过程,甚至是第一步的硝酸盐还原率下降也分别超过 31.4 ± 1.9 和 21.7 ± 0.6%。即使十分低量的传质氧存在水中(图 2b,d),几乎所有有机碳驱动的异养反硝化和无机硫驱动的化能自养反硝化中的所有中间体转化途径都被显着抑制。并且随着氧化压力的持续增加,硝酸盐、亚硝酸盐和N2O转化率之间的差异也在不断放大。因此,在这些独立单一的元素循环中的观察结果明显地与经典的低氧对反硝化作用抑制认识相符合,它仍然很难解释在代表性交互的CNS 循环的异常促进。

 

狭窄的低氧阈值区间内不会降低反硝化基因的表达图片

图3: 在代表性CNS循环中(a-d) 参与反硝化和硫氧化的功能基因随线性增加的低氧环境的表达变化模式; (e-h)基因层面用来预测生物反应进程的功能基因相对比率; (i) 线性含氧环境压力下细胞活力变化的流式荧光分析; (j) 长时间暴露于含氧压力胁迫后,硝酸盐还原、亚硝酸盐还原和 N2O还原中等反硝化途径的能力的分解抑制和弹性恢复; (k) 分点注射假设验证在低氧环境中对促进N2O的消耗促进
总体来说,随着 IMTO 浓度的增加,所有反硝化基因都表现出明显的负表达(图 3b-d)。在较高IMTO环境压力下,亚硝酸盐还原和 N2O 还原基因的大约平均减少了24.2% 和36.5%拷贝数基因丰度,这意味着氧化压力暴露下对反硝化的代谢抑制。但是,低氧阈值处于上述的狭窄含氧IMTO区间时,这些功能基因的拷贝数却没有显著下降,即使包括最敏感的nosZ基因(P = 0.203) (图 3d)。结果显示出与 CNS 生物群落中的生物转化动力学相同的趋势。归一化的cnorB/nosZ关联预测比率进一步一致地验证了这一点(图 3h),其中特定丰度比保持稳定在0.94-1.17之间。此外,细胞活性结果显示,尽管暴露于高的含氧环境压力水平下,但沉积物中功能性微生物的活细胞却很少被裂解或杀死(P = 0.342) (图 3i和S4g-h)。amoA基因的无序丰度拷贝数变化结果(图S6)。则说明体系中的硝化作用或硝化-反硝化耦合的作用均对模拟实验中N2O 产生的贡献较弱。在活性抑制恢复实验中,含氧环境压力对抑制反硝化的主要还原过程有很强的作用,其中平均效率降低到初始活性的7.2-29.4% (图 3j)。然而在暴露于过后,硝酸盐、亚硝酸盐和 N2O 还原能力分别有效恢复了大约 100 ± 0.7、89.6 ± 5.1 和 87.1 ± 9.1%,表明氧化环境压力对所有反硝化还原酶的抑制毒性是瞬时的并且是弹性可逆的。此外,注射假设验证实验表明一旦注入分子氧,N2O的积累量会迅速减少近36.9%,而在下一次注入后完全还原为氮气。总体而言,溶解硫化物和H2S的氧化显示出与N2O 驱动的反硝化速率相似的趋势。相反,当仅暴露于氧化环境压力时,N2O的浓度并没未减少并且始终停滞在1.44 mM左右(图 S7b)。

揭示的硫氧循环促进反硝化的生理生态机制图片

图4: (a) 反硝化元素循环的不同元素循环生物群落中硝酸盐还原能力的响应变化; (b) 狭窄的低氧阈值压力区间中异常加速净反硝化的直接与间接驱动力; (c) 等效含氧生理环境压力下不同元素循环中生物转化N循环的命运差异; (d) 比较具有不同复杂电子竞争的生物群落之间的归一化相对耗氧率
在评估硝酸盐生物转化的命运时,在有和没有活性进行硫循环的不同元素循环之间,反硝化的最终命运存在明显差异(图4c和S8e-f)。在狭窄的限氧区间内,CNS 生物群落中的平均净氮气产量比CSD高29.3%,同时N2O积累也显着降低。类似地,在注射实验中的不同 N2O曲线响应也证实了这一点(图3k和S7b)。除了直接生理脱毒外,游离亚硝酸的间接驱动因素也很关键。实验中FNA和N2O的积累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ρ = 0.836,P < 0.001),这表明通过直接解毒,微生物硫氧循环也减少了亚硝酸盐的积累,因此减轻了FNA 对反硝化过程酶的抑制作用,从而再次间接加速反硝化作用(图 4b)。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独特的硫氧循环机制仅限于出现在与正在进行的硫循环相互作用的模拟生物群落中,其中有机碳、硝酸盐/亚硝酸盐和硫酸盐循环同时活跃(即CNS循环)。相比之下,在传统认为的具有独立元素循环的生物群落中很少发生,包括由异养反硝化过程驱动的C和N循环,以及由无机自养反硝化过程驱动的S和N循环(图 4a-c)。这可以通过元素循环的不同生物群落之间不同的相对耗氧率来解释(图 4d)。

人工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潜在N2O汇的综合性分析图片

图5: 基于现有观测数据,建议重新审视全球 N 循环和 N2O 排放及其对温室效应潜力的地球化学生态影响示意图。不同大小的气泡代表氮中间体的动态浓度,对养分循环的直接和间接气候影响分别用实线和虚线表示。可能增加和减少的温室气体和氮气通量分别由向上(红色)和向下(黑色)箭头表示。黄线和蓝线代表由光合作用蓝藻以及化能营养生物贡献的无机碳固定,而可能的水体持续脱氧造成的影响由橙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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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本研究通过富集沉积物在不同元素循环的模拟实验中,揭示了被忽视的微生物硫氧循环,其中双致毒性的H2S 和低氧环境可以通过其生物化学循环来实现相互解毒,同时促进反硝化过程,并显著减少N2O温室气体的产生释放。除人工生态系统外,这种微生物硫氧循环预计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可能更为显著,然而,这种隐秘的驱动力可能一直以来在含氧水层的垂直空间上都未能得到正确评估,导致目前对N循环的潜在错误评估。基于现有生态数据的整理和回顾,这可能激发重新审视当前含氧水域中氮循环通量和温室气体的汇,更需要在生态尺度研究中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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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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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川: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环境科学系主任,国家级青年人才。兼任中国能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环境类专业认证专家、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特聘专家、国际生态经济协会会员、《工业水处理》杂志青年编委、国际期刊Bioresource Technology、Waters等客座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圈硫和氮元素的地球生物化学循环、绿色低碳废水处理技术及资源化、烟道尾气脱硫脱硝及碳减排等。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级项目,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国家863、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发明专利优秀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其中在Environ Sci Technol、Appl Environ Microbiol、Water Res等主流期刊发表SCI论文120余篇(中科院1区期刊65篇)。获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1项,参编外文著作2部。
 
第一作者:邵博,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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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哈尔滨工业大学任南琪院士团队陈川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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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曲久辉院士团队Angew: 限域强化利用自由基主导的快速类芬顿反应

来源: 曲久辉院士团队 环境人Environmen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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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陈瑀
通讯作者:张弓、曲久辉
通讯单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论文DOI: 10.1002/anie.201903531 

图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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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近日,清华大学水质与水生态中心在化工领域综合期刊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IF=12.257)上发表了题为:“Confining Free Radicals in Close Vicinity to Contaminants Enables Ultrafast Fenton-like Processes in the Interspacing of MoSMembranes”的研究论文 

全文速览

自由基在水中的半衰期约为10-6~10-9 s,在理想状况下的极限传质距离约为90 nm。对于高效的非均相芬顿体系,自由基的产出和利用同样重要。本文介绍了一种基于二硫化钼催化膜的高效非均相芬顿反应体系。首先,组成二硫化钼膜的原材料是具有高暴露活性位点的二硫化钼纳米片,这保证了自由基的高效输出;其次,通过模板刻蚀法制备具有均匀层结构的二硫化钼膜,模板阻止了二硫化钼纳米片过分堆叠,这保证了层结构内部高效暴露活性点位,同时纳米级的层间距大幅缩短了自由基与目标污染物的传质距离,保证了自由基能够在其半衰期内有效接触目标污染物,从而增强了类芬顿体系的整体效果。 

引言

非均相芬顿反应通过产生强氧化性自由基处理水中各种有机污染物。对于传统完全混合式的反应器而言(例如:烧杯和锥形瓶等),水中分散的颗粒催化剂面临以下问题:①颗粒催化剂团聚,降低活性点位暴露程度,②较低的传质效率,导致体系残余PMS,降低非均相芬顿体系氧化能力,③产生的ROS无法快速和目标污染物接触,造成自由基自淬灭或无效的氧化反应(比如和水分子的反应),为了实现高效非均相芬顿体系,除了合理设计并暴露催化剂活性点位以外,仍需在反应器运行方式上做出改善。

近些年来,科学家通过材料降维、尺寸调控、晶面调控等手段尽可能暴露催化剂活性位点,进而强化催化反应效率,实现大量产生自由基。但自由基寿命极短,不利于在水中充分扩散。为了克服这一缺点,本研究通过制备二硫化钼催化膜并调控层间限域结构,降低自由基扩散至目标污染物的传质距离,增强自由基利用率,实现高效类芬顿反应效能。 

图文导读

限域空间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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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eme1. a) Enhanced diffusion and the ultrashort distance of mass transfer. b) PMS adsorption free energy on the surface and edge of 1T phase MoS2. H white, Mo blue, Ored, S yellow.

如图scheme 1a)所示,相比传统烧杯体系,限域空间内PMS和目标污染物的传质距离很短,此外,根据Fick定律,限域空间内浓差极化较大,有利于促进目标污染物和PMS向限域空间的边界扩散(催化活性点位)。这种快速的传质过程能够确保自由基的产生及积累,同时又能促使产生的自由基在很短的传质距离内就能有效碰撞目标污染物分子,进而氧化去除有机物。图scheme 1b)描述了为什么二硫化钼会催化PMS产生大量自由基。通过DFT计算PMSce-MoS2001)边缘和(100)表面的吸附能,其数值分别为-0.50 eV-0.63eV,说明PMS能够在MoS2的表面位置和边缘位置自发进行芬顿反应。 

ce-MoS2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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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1. (a) XRD patterns of bulk MoS2 and LixMoS2, (b) HRTEM image of ce-MoS2. Inset: the corresponding fast Fourier transform(FFT) pattern of ce-MoS2, (c) AFM images of ce-MoS2, (d) Raman spectra of bulk MoS2 and ce-MoS2, (e) high-resolution XPS spectra of Mo 3d and S 2p of bulk MoS2/ce-MoS2,(f) diagrammatic representation of 2H phase and 1T phase.

理论计算得出片层ce-MoS2是一种良好的PMS活化剂。其表面和边缘是催化活性点位,为了更好的暴露这些点位,需要大幅降低MoS2片层的厚度,同时,为了保持其本征催化性能,应该制作超薄片层的同时尽量保证其导电性。

Figure 1 (a-c)所示,锂离子插层剥离法制备了ce-MoS2纳米片边缘卷曲,符合纳米片层材料形貌特征,同时,AFMz-轴数据显示其厚度约为1.5 nm(约两层)。如Figure 1 (d)所示,ce-MoS22H信号峰减弱,但在154 cm-1225 cm-1327 cm-1处出现三个新峰,分别代表1T MoS2J1J2J3声子模。如Figure 1 (e)所示,ce-MoS2XPS峰明显向低结合能偏移,证实了ce-MoS21T晶相的存在,通过对Mo 3dS 2p的分峰分析,得出ce-MoS21T导电晶型为主体,其比例超过95% 

ce-MoS2/PMS体系类芬顿效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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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2. (a) in-situ Raman spectra of PMS, bulk MoS2/PMS and ce-MoS2/PMS,(b) Mo valence evaluation of ce-MoS2 before and after reactions: High-resolution XPS spectra of Mo, (c) EPR spectra of PMS activation system using PMS only, bulk MoS2 and ce-MoS2, (d) Degradation and first-order reaction kinetics of BPA removal by catalytic PMS using bulk MoS2/ce-MoS2.

在成功合成材料后,通过烧杯实验考查其催化PMS降解水中BPA的效能。如Figure 2(a)所示,原位Raman证实了PMSce-MoS2上的吸附过程。在活化PMS后,位于835 cm-1处的新峰可能来自PMS和活性点位的强相互作用。在Raman证实了PMS与活性点位的吸附后,如Figure 2(b)所示,在活化PMS后,Mo(V)的峰面积比例从5%提升至8%。该结果说明ce-MoS2中半满的Mo 4d轨道(Mo4+)具有高活性并有利于向PMS传递电子促使其裂解为自由基。这种特性被EPR所证实,如Figure 2(c)所示,ce-MoS2/PMS体系中同时检测出DMPO-·OHDMPO-SO4·-信号。在确认了体系的主要ROS后,通过BPA降解实验考查ce-MoS2的催化活性。如Figure 2(d)所示,ce-MoS2/PMS体系的k-value3.672μmol/gcat/s,该值几乎是块体MoS2150倍,该值也达到了所报道的相似体系中的最高值。

膜的制备及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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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3. (a) Schematic illustration of exfoliating MoS2 from bulk to monolayer and membrane preparation process. SEM images of (b) MS membrane and (c) MSF-0.5 membrane surface. High magnification of SEM images of the cross-sectional view of (d) MS and (e, f) MSF-0.5 membranes. Elemental maps of g) molybdenum, sulfur, oxygen, and iron from the same area with the same scale bar in the MSF-0.5 membrane.

Figure3(a)所示,ce-MoS2直接抽滤后得到MS膜;在抽滤过程中加入Fe(OH)3模板并在抽滤后用HCl洗涤,将得到MSF-x膜。如Figure 3(b, d)所示,MS膜表面光滑,其接触角约为70°MS膜截面层状形貌明显,但层与层之间相互堆叠严重,这可能严重抑制了催化活性边缘、表面点位的暴露。而MSF-0.5膜并未发生这种现象。正电性的Fe(OH)3胶体颗粒与负电性的ce-MoS2纳米片能够考静电引力紧密结合,在抽滤的过程中形成密实的三明治结构,不仅改善了层与层之间严重堆叠的问题,同时增加了膜表面粗糙度和亲水性,如Figure 3(c, e, f)所示,MSF-0.5膜的接触角降低至42°。通过使用稀盐酸腐蚀Fe(OH)3胶体颗粒,最终留下孔道,在HCl洗涤后,MSF-0.5膜的截面明显与MS膜不同,MSF-0.5膜的层间距分布更加均匀,并未出现大面积严重堆叠的现象。通过Mapping考察HCl洗涤是否彻底,如Figure 3(g)所示,经HCl洗涤后MSF-0.5膜的断面几乎无法检测到Fe-Mapping,仅包含大量的MoS,以及少量的O

二硫化钼膜催化PMS净水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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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4. (a) Photograph of the experimental facility, with schematic of the configuration of the flow-through device (right). (b) BPA removal performance using MS membranes loading with various amount of Fe(OH)3 under pressure of 0.2 bar. Working conditions: [BPA]0= 2 ppm, [PMS]0= 50 ppm, pH 4,T=25 oC. (c) Bed volume tests (BV) and Mo leaching of MSF-0.5 membrane.

Figure 4(a)所示,在二硫化钼膜(MSMSF膜)制备完成后,将其置于一套不锈钢制换膜过滤器中,通过死端过滤评价其净水效果。如Figure4(b)所示, MSF-0.5/PMS体系可持续去除水中BPA长达6 h,并始终保持BPA去除率>90%,这种结果主要来自于①MSF-0.5膜内部高暴露的活性位点,是产生大量ROS的基础,②限域空间内缩短了ROS与有机物的传质距离,可对限域空间内的有机物进行快速去除。得益于上述优点,如Figure 4(c)所示,MSF-0.5在过滤体积比高达3.8×105 BV时,仍然保持了>90%BPA去除效果。此外,Mo离子溶出在1.3×105 BV后低于70 μg/L,该浓度低于WHO第四版饮用水水质准则和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有关钼的相关指标。 

总结

在理论计算的结果为指导,通过锂离子插层剥离法制备超薄导电的ce-MoS2纳米片,具备催化PMS降解BPA的优异性能,ce-MoS2/PMS体系的k-value3.672μmol/gcat/s,该值是块体MoS2150倍;通过抽滤成膜的方式制备限域空间,增强传质,大幅提升芬顿反应动力学和稳定性,MSF-0.5/PMS体系可持续去除水中BPA长达6 h,并始终保持BPA去除率>90%,在净水实验过程中,Mo离子溶出在1.3×105 BV后低于70 μg/L,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限值。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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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久辉:男,195710月出生于吉林农安,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现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资源战略研究会副理事长、《环境科学学报》主编等职。主要从事水质科学、技术和工程应用究。研究的重点方向包括:(1)饮用水安全保障。涉及饮用水水质的全过程风险控制问题,提出并特别关注“标准与效应协同控制”新理论和新工艺;(2)水质净化与能量转化。涉及水中污染物去除与产能同步的原理、方法、材料、反应器与应用问题,重点关注以电子转移为主要机制的污染物产能的物理化学与电化学理论和方法。(3)水处理过程。涉及絮凝、吸附、膜分离、电化学等方法,提出并努力探索物理-化学耦合的微场构造及水处理颠覆性技术创新。(4)流域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涉及天然水体的水质变化规律、复合污染及生态安全问题,提出并深入研究以物质流为主线的“生态通量”与过程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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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弓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1)电化学水处理协同产能,(2)基于光催化、电催化和非均相芬顿工艺的高级氧化技术及应用,(3)电催化能源转化。迄今,以第一/通讯作者在Energy Environ. Sci.J. Am. Chem. Soc.Angew. Chem.-Int. Edit.Nano EnergySmallEnviron. Sci. Technol.ACS Catal.等国际期刊共发表SCI 50余篇,他引共计1300余次。申请中国发明专利8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2019年获得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陈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兴趣包括:非均相高级氧化净水工艺,膜分离过程和饮用水消毒技术等。 

文章链接: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abs/10.1002/anie.201903531

 

珠海污水处理厂喝上了“青岛啤酒”,每年节约成本上百万/排行榜前50名赠:《厂站网河一体化项目液位和流量测量原理与实践》专著1本

中国排水污水大会 water8848 2022-05-10 10:13

收录于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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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杂志:孙磊  137 0211 3519,金晟 18622273726 

珠海污水处理厂喝上了“青岛啤酒”,每年节约成本上百万!

来源 :环保工程师 

 

 

 






啤酒厂与污水处理厂达成协议,

将每日约1100吨啤酒废水

通过专管排向污水处理厂,

这一举措,

为啤酒厂每年省下了百万元污水处理费

也为污水处理厂

节约碳源购买成本20多万元

真正实现变废为宝、双方共赢。




 

2022年5月5日,在富山工业园青啤公司污水处理工段举行了啤酒废水价值共享项目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珠海市首例啤酒生产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水污染物约定排放浓度限值协议正式生效执行。啤酒生产污水经简单处理后,第一批“液体营养包”排入园区市政专管,流向富山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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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啤公司废水价值共享项目启动仪式现场

根据协议,青啤公司的生产废水只需厌氧发酵预处理后,即可按照约定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排入富山水质厂,不再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与此同时,啤酒废水“变废为宝”,成为了富山水质净化厂碳源补充源,进水浓度一直偏低的富山水质厂因此得到稳定供给的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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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啤公司污水处理设施

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山分局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以及青啤公司代表出席启动仪式,共同启动污水排放泵。

自2021年初酒类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富山分局积极向相关企业宣传解读政策,经多番沟通协调,联合富山管委会、建设局、斗门区水务部门等部门单位,促成了青啤公司与富山水质净化厂就水污染物约定排放浓度限值依法签订协议。这份“液体营养包”协议,实现青啤公司污水处理费用减负与富山水质净化厂补充碳源减负双赢局面。为表感谢,启动仪式后,青啤公司向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敬赠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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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啤公司向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领导敬赠锦旗

经测算统计,在完成协议签订的前提下,青啤公司每年节约污水处理相关费用100多万元,下游污水处理厂节约碳源等购买成本20多万元。协作处理污水大大降低了青啤公司和富山水质净化厂运行成本。实现了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共享,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共享,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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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厂全景图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富山分局将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加强对酒类等相关企业指导帮扶力度,规范酒类制造业和污水运营单位约定间接排放浓度书面合同的签订,落实“产业第一”,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来源:珠海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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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基于管网模型的污水管网外水入流量和入流点估计》

中国排水污水大会 污水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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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邀请排行榜前50名赠送:《厂站网河一体化项目液位和流量测量原理与实践》专著1本

 

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中国给水排水 中国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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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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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邀请排行榜前50名赠送:《厂站网河一体化项目液位和流量测量原理与实践》专著1本

 

直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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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周四)下午13:30-17:00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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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领全《中国给水排水》杂志副主编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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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国

现就职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总工程师。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员会城镇水务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水专项城市水环境主题专家组成员、中国供水排水协会科技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近年主编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城 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排水球墨铸铁管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雨污混接调查及治理技术规程》等规程。参与了国务院《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出版了《废水处理及再用手册》《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城市雨水控制设计手册》(译文)《智慧水务 BIM 应用与实践》《德国一段活性污泥法设计计算工程A131》等著作。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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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1、强调了黑臭水体排查是制定好治理方案的前提

2、强调了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支撑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益提升

3、强调了强化流域统筹治理和水系治理来支撑水生态修复

4、强调了建立长效机制支撑“长制久清”构建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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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军

扬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排水管网、污水处理的数学模拟和优化控制。主持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SCI、核心期刊论文60余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次。2008年从英国拉夫堡大学获博士学位,分别于2015和2017年赴荷兰代尔夫特(Delft)理工大学和美国北卡州立大学从事访问学者工作,现为英国特许水环境管理协会会员(CIWEM)和国际水质协会会员(IWA),通过美国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PE-Civil)。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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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管网模型的污水管网外水入流量和入流点估计

 

可靠的流量测量数据,是地下管网诊断、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厂站网河一体化管理等水务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的基础。可能用于排水管网的流量计,包括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雷达流量计和基于水力学计算等四大类。目前,可以满足排水管网恶劣条件下满管/非满管交替运行情况下定量测量的流量计,首选超声波多普勒和超声波互相关流量计。

 

根据测量点前后平直段长度、测量精度要求、几何形状(外形,尺寸)、当前水位和高水位、流动模式(湍流/对称),以及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传感器和变送器种类、数量,以及安装方式。

 

进一步分享了基于可靠的流量测量数据的案例,包括:不同尺寸和水质的管道/泵站/调蓄池的流量测量、污染物溯源、入流入渗测量及管网诊断、管网流量平衡图、流量计与判断管网非开挖修复质量、污水厂进出水流量平衡、排水管网实时控制系统(RTC)、碳减排与泵站节能等等。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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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强

现就职上海铂尔怡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水污染控制行业近30年,获得环境工程硕士学位和EMBA学位,参与近百个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和EPC建设;个人编著出版了《厂站网河一体化项目液位和流量测量原理与实践》;参编了上海地标《排水管渠系统在线监测技术标准》,和《城镇排水系统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测与智能化管理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流量和液位在线监测技术规程》、《智慧城市排水管线运行监控与处置智能化技术导则》等规程;已参与国内二十余城市排水管网和河道的流量测量实践,掌握不同应用场景的流量测量方法。

 

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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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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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亡!应急管理部通报一起废气处理中毒事故!

中国污泥大会 水环境生态圈 2022-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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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拟定)

资历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胡维杰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

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李滨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箱:wanglingquan88@163.com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图片附件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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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拟定)

资历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胡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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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李滨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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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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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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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拟定)

资历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胡维杰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

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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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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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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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清:《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全面修订解读

 来源:王锡清 中国给水排水 2021-09-14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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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规范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

 

作者:王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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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海市注册咨询工程师、上海市评标专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中国标准化协会给排水委员会委员、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1989年和1995年分别赴丹麦和日本学习进修。先后主持设计过数十座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先后获得过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奖、银奖、一等奖,并获得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优秀建设者等光荣称号,参与编制了室外排水标准、城乡排水工程建设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在原国家标准GB J14—87(1997年版)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6月正式实施。之后,分别在2011年、2014年和2016年先后进行过3次局部修订。其中,2011年版局部修订主要针对排水体制、低影响开发、调蓄池和生物滤池等方面,2014年版则针对内涝防治、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管渠设计补充,并调整了条文,2016年应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协调的要求,对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重现期等条文进行局部修订。规范的每一次修订都伴随着排水专业领域的新要求、新变化,以及技术的发展和工程经验的总结等。从2006年规范全面修订后,随着近些年排水行业的发展,结合海绵城市、综合管廊、黑臭水体治理、智慧排水等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一些污水、污泥处理新工艺日渐成熟,水、泥、气、声处理要求不断提高,于2016年5月向住建部提出全面修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对《室外排水设计标准》进行全面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1年4月9日发布了新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将于2021年10月1日施行。

 

下面介绍本次全面修订主要的修改和补充内容。

1 主要修订内容解读


1.1 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提高标准的系统性

 

标准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规定了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其中,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污水系统应包括收集管网、污水处理、深度和再生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采用系统性思维梳理了排水工程的组成部分,雨水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工程建设也需建立系统治理的体系,以问题为导向,用系统思维逐步推进。

 

1.2 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按照雨水系统的组成分别规定设计流量。其中,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流量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即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和汇水面积,采用容积法进行计算。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采用强度法理论经推理公式或数学模型法计算。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流量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系统校核应将排涝除险设施、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设计要求。

 

1.3 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结合国外现代雨水管理理念,强化径流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污水系统的设计流量,新增了2个新术语。旱季设计流量指晴天时最高日最高时的城镇污水量,应根据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以及相应的污水量变化系数确定,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还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雨季设计流量按分流制和合流制分别考虑。分流制雨季设计流量是旱季设计流量和截流雨水量的总和,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确定。

 

标准新增了部分污水输送系统设施的设计流量规定。其中,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流量下校核。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旱季设计流量确定;污水泵站的总装机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雨季设计流量确定。

 

1.4 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若缺少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生活污水总变化系数的参考取值结合上海市污水泵站的日运行数据分析,并参考国外的规范设计要求,在现有规范取值的基础上提高了约15%。对于新建项目,可按新标准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按新标准要求,结合地区整体改造,分期扩建,逐步提高。

 

1.5 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参考住建部城建司对全国23个城市生活小区排放总管的出流水质的统计数据,对照国外的设计水质指标,适当调整BOD5、SS、TN和TP的污染当量指标。

1.6 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随着养护技术的发展,管道检测、清淤和修复的服务距离增大,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也可适当增大,如表1所示。位于干道上的大直径直线管段,可根据养护机械的要求确定检查井最大间距。而针对无法实施机械养护的区域,检查井的最大间距应按照人工养护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宜大于40 m。

 

表1 检查井在直线段的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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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结合近些年来各地综合管廊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经验等,对综合管廊内排水管道的标识、管材、连接和检修等做了相关的规定。

 

1.8 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泵站和污水厂内应充分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利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等进行源头减排,结合地形情况,合理布置雨水口和管道,条件许可时,可采用植草沟或道路边沟收集散排雨水。

 

1.9 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污水厂作为污水系统的一部分,应确定雨季设计流量,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同时,标准规定了提升泵站、格栅、沉砂池、初次沉淀池、二级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要求。提升泵站、格栅、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初次沉淀池,在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的基础上,需用雨季设计流量进行校核,雨季流量下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 min;二级处理系统,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当二级处理构筑物用雨季流量校核无法满足出水水质要求时,应调整设计流量,保障出水水质;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

 

1.10 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由于节约用地,环境友好等特点,近年来数量逐渐增加,结合目前国内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的运行经验,提出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要求,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上部空间、进出通道、消防、除臭通风、净空要求等。

 

1.11 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周进周出二沉池的表面负荷较高,固体负荷、出水堰负荷等超出了现规范的要求,因此增加了周进周出二沉池的设计参数和要求。

 

近些年来,高效沉淀池在实际工程中运用的越来越多,不仅大量应用于深度处理工艺中,还可作为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根据国内外的实际运行经验,标准增加了高效沉淀池的设计参数,包括表面负荷,混合、絮凝时间以及污泥回流量。

 

1.12 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标准补充了近些年来应用较多的MBR工艺,规定了污泥负荷、污泥龄等主要设计参数,增加了膜通量的选取、膜清洗及废液处理等设计要求。

 

此外,标准增加了MBBR工艺的设计要求,包括表面负荷、悬浮填料以及池型等。

 

1.13 深度和再生水处理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随着污水厂出水标准的不断提高,气浮池在市政污水处理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多。标准增加了溶气气浮池和高效浅层气浮池的设计参数,同时,补充了V型滤池、无烟煤和石英砂双层滤料滤池、单层细砂滤料滤池和转盘滤池等过滤工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参数。

 

臭氧氧化技术对污水色度、嗅味和有毒有害及难降解有机物等去除效果较好,近些年来在深度处理和再生水处理工艺中也有了不少的工程应用。标准增加了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参数,同时,臭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的有关规定。

 

1.14 自然处理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土地处理由于占地面积较大,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等隐患,实际运用越来越少,因此,标准删除了土地处理工艺的相关条款。污水的自然处理包括人工湿地和稳定塘。同时,标准细化了人工湿地的设计要求,包括设计参数、尺寸、配水、填料、植物防渗、防冻、防堵塞等。

 

1.15 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由于次氯酸钠消毒具有系统简单、副作用小、使用方便、安全隐患小等优势,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标准增加了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参数以及溶液储存等要求。

 

1.16 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应以污泥产量为依据,并应综合考虑排水体制、污水处理水量、水质和工艺、季节变化对污泥产量的影响后合理确定。当污水厂需同时处理截流雨水时其污泥量可在对应的旱流污水污泥量的基础上增加20%,以此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能力应满足设施检修维护时的污泥处理处置要求,考虑到不同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有不同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周期,须通过放大设计能力以保证设施检修维护时的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当设施检修时,应仍能全量处理处置产生的污泥。

 

1.17 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结合国内目前正常运行的污泥厌氧消化工程案例,对原设计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补充高含固浓度厌氧消化池和以热水解(水热)作为消化预处理的设计参数。

 

1.18 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已经在国内有较多的工程案例,技术也比较成熟,标准增加了污泥好氧发酵系统包括混料、发酵、供氧等设施的设计要求和参数。

 

同时,标准补充了石灰稳定工艺的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

 

1.19 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污泥处理和处置实践,污泥需进一步减量化、无害化,在很多情况下都进行干化处理。干化后的污泥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协同焚烧或单独焚烧。结合国内的实际工程案例,在现有污泥干化和污泥焚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

 

1.20 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泵站、调蓄池、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中产生臭气的场所,应根据环评要求设置臭气处理系统。除臭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从源头收集到末端排放的全过程控制,标准针对臭气源头控制、臭气源封闭加罩或加盖、臭气收集、臭气处理和处理后排放等部分分别进行了规定。

 

1.21 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信息技术在污水处理厂越来越多的得到广泛应用,污水处理厂控制系统除满足生产控制要求外,在决策管理,人力成本控制,节能降耗,人员安全保障等方面均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污水处理厂除常规的自动化系统设计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也逐步得到应用,以实现智慧控制的目的。标准规定排水工程运行应设置检测系统、自动化系统,宜设置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系统。城镇或地区排水网络宜建立智慧排水系统。

 

2 结语


本次《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全面修订,在总结国内近些年来的行业发展状况基础上,充分参考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建设经验,根据我国排水领域的实际发展需求,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排水设计标准。标准的全面修订对于引领排水工程设计理念,加快排水行业发展,增强标准国际化水平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即将发表于《净水技术》2021年第7期 ”大家之言“

 

图片GB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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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于2021年4月9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本标准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3.3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应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4.1.6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5.6.1 当工业废水能产生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必须设置水封井。水封井位置应设在产生上述废水的排出口处及其干管上适当间隔距离处。

5.15.3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或采取防护措施。

6.1.12 排水泵站供电应按二级负荷设计。特别重要地区的泵站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7.1.11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7.1.13 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

7.3.8 格栅间应设置通风设施和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与报警装置。

7.11.3 再生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严禁和其他管网连接。

7.12.4 采用自然处理时,应采取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

8.3.15 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应密封,并应能承受污泥气的工作压力,其气密性试验压力不应小于污泥气工作压力的1.5倍。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应采取防止池(罐)内产生超压和负压的措施。

8.3.16 厌氧消化池溢流和表面排渣管出口不得放在室内,且必须设置水封装置。厌氧消化池的出气管上必须设置回火防止器。

8.3.18 污泥气贮罐、污泥气压缩机房、污泥气阀门控制间、污泥气管道层等可能泄漏污泥气的场所,电机、仪表和照明等电器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室内应设置通风设施和污泥气泄漏报警装置。

8.3.20 污泥气贮罐超压时,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污泥气,应采用污泥气燃烧器燃烧消耗,燃烧器应采用内燃式。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必须设置回火防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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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净水技术,独立环保人,天正CAD自学 ,仅供分享交流不作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和原作者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浅读《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来源: 徐林海 雪原电力土著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终于正式发布了,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和他的兄弟姐妹《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建筑水排水设计标GB50015-2019一样,由“规范”改为“标准”。他们可以说是给排水设计的三大标准。

这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常常因为他们的名称而引起误解。

是不是建筑室内的给水排水设计采用建筑水排水设计标》,而建筑室外的给水排水设计则分别采用室外给水设计标准》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呢?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建筑水排水设计标GB50015-2019适用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与小区的生活给水排水以及小区的雨水排水工程设计。

这里的“小区”是居住区、公建区和工业园区的总称

设计工业生产给水排水工程消防给水设计等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或规定执行

从规范条文来看,对于室外给排水,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存在交叉:

  • 城镇的给排水、工业区的生产给排水设计执行GB50013、GB50014;

  • 居住区的给水设计执行GB50015;

  • 工业区的雨水排水工程GB 50014、GB 50015都适用;

  • 工业区的生活给水GB50013、GB50015都适用。

变电站属于工业建筑,根据上面的分工,站内给排水主要执行建筑水排水设计标GB50015-2019。但变电站内事故排油系统属于生产排水,需要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如变电站站外工程牵涉到城镇规划,需要执行《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实际上,大部分的变电站工程站外给水由水务部门负责;站外排水也只是一小段的接入管,按建筑水排水设计标》设计即可。而且,对于一般的给水排水工程,他们之间的规定基本相同。所以,笔者也只是针对变电站工程设计,粗粗翻了一遍《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下面罗列一下相关条款和个人见解。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解读:关于工业区的排水工程是指工业区内的排水管渠、泵站,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应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或排放标准后排放。变电站相关的主要是事故油池的排水。

 

3.3.3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应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解读: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变压器油当属于石油类,按A级、B级水质控制,为15mg/L,有计算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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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工业园区的污、废水应优先考虑单独收集、处理,并应达标后排放。

3.3.5 污水系统设计应有防止外来水进入的措施。

解读:外来水是指从管渠或检查井缝隙渗漏进管道的地下水、从排口倒灌到污水系统的河水、从雨污混接点进入污水管渠的雨水等,是造成污水厂进水水质低、污水量大且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3. 3. 6 城镇已建有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时,分流制排水系统不应设置化粪池。

解读:在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时,设置化粪池可减少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随着我国大部分地区污水设施的逐步建成和完善,再设置化粪池将减低污水厂进水水质,不利于提高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取消化粪池是一个趋势

4. 1. 3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 4. 1.3 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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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1000 万人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500 万人以上 1000 万人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100万人以上 500 万人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50 万人以上100 万人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 50 万人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温州2020年常住人口957.2903万人,也属于特大城市。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设计重现期上限。有相关标准提及,变电站属于重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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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允许短时积水。

5.2.5 排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管道宜为 10. 0m/s;

2 非金属管道宜为 5.0m/s, 经试验验证可适当提高。5.2.6 雨水明渠的最大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水流深度为 0. 4m~1. 0m 时,宜按表 5. 2. 6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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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水流深度小于 0. 4m 时,宜按表 5. 2. 6所列最大设计流速乘以 0.85 计算;当水流深度大于 1. 0m 且小千 2. 0m 时,宜按表5.2. 6所列最大设计流速乘以 1.25 计算;当水流深度不小于2. 0m 时,宜按表 5. 2. 6所列最大设计流速乘以 1.40 计算。

5.2.7 排水管渠的最小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应为 0. 6m/s;

2 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在满流时应为 0. 75m/ s;

3 明渠应为 0. 4m/s;

4 设计流速不满足最小设计流速时,应增设防淤积或清淤措施。

5. 2. 9 排水管道采用压力流时,压力管道的设计流速宜采用0. 7m/s~2. 0m/s。

5. 2. 10 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相应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5. 2. 10 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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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1 管道在坡度变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确定,由大变小,但不得超过2级,且不得小于相应条件下的最小管径。

5. 3. 1 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或水面平接

5. 3. 2 管道转弯和交接处,其水流转角不应小于 90° 。当管径小于或等于 300mm 且跌水水头大于 0. 3m 时,可不受此限制。

5.3.7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冰冻深度和土壤性质等条件,结合当地埋管经验确定:人行道下宜为0. 6m, 车行道下宜为 0. 7m 。管顶最大覆土深度超过相应管材承受规定值或最小覆土深度小于规定值时,应采用结构加强管材或采用结构加强措施。

5.3.10 污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应根据需要设置通风设施。

5.3.11 管道的排气、排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流管道系统可设排气装置,在倒虹管、长距离直线输送后变化段宜设排气装置;

2 压力管道应考虑水锤的影响,在管道的高点及每隔一定距离处,应设排气装置;

3 排气装置可采用排气井、排气阀等,排气井的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 在管道的低点及每隔一定距离处,应设排空装置。

5. 3. 13 压力管道接入自流管渠时,应设置消能设施

解读:注意变电站雨水泵排出管道的接入。

5. 4. 1 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

5.4.2 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的检查井井盖应有标识

解读:住建部还要求编号入册!

5.4.3 检查井宜采用成品井,其位置应充分考虑成品管节的长度,避免现场切割。检查井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砌检查井。砖砌和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

5. 4. 6 检查井井底应设流槽。污水检查井流槽顶可与大管管径的85% 处相平,雨水(合流)检查井流槽顶可与大管管径的 50%处相平。流槽顶部宽度宜满足检修要求。

5. 4. 7 在管道转弯处,检查井内流槽中心线的弯曲半径应按转角大小和管径大小确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径。

5. 4. 10 检查井应采用具有防盗功能的井盖。位于路面上的井盖,宜与路面持平;位于绿化带内井盖,不应低千地面。

5. 4. 11 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

5.4.13 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大于 300mm时,支管数不宜超过 3条。

解读:支管是指接户管等小管径管道。

5. 4. 14 检查井和管道接口处应采取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5. 4. 17 在压力管道上应设置压力检查井。

解读:变电站雨水泵排出管道属于压力管道。

5. 7. 2 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 1.5倍~3.0 倍。

5.7.3 雨水口间距宜为 25m~50m 。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不宜超过3个。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 25m。

5. 7. 4 道路横坡坡度不应小于 1. 5%, 平箅式雨水口的篦面标高应比周围路面标高低 3cm~5cm, 立箅式雨水口进水处路面标高应比周围路面标高低 5cm。

5.7.7 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 1m, 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遇特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有冻胀影响地区的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5.7.8 雨水口宜采用成品雨水口。

5.7.9 雨水口宜设置防止垃圾进入雨水管渠的装置。

5.9.2 出水口应采取防冲刷、消能、加固等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

解读:变电站雨水泵排出口需满足该要求。

5. 6. 1 当工业废水能产生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必须设置水封井。水封井位置应设在产生上述废水的排出口处及其干管上适当间隔距离处。

5. 6. 2 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0. 25m, 井上宜设通风设施,井底应设沉泥槽。

5. 6. 3 水封井及同一管道系统中的其他检查井,均不应设在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并应适当远离产生明火的场地。

解读:变电站事故排油系统设有水封井。根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的条文说明,变压器油聚集起来,就会蒸发油气体。当通风条件差,蒸发出来的油气体散发不出去时,容易达到爆炸浓度极限,遇有火源,就会发生爆炸燃烧。即使变压器不发生事故,日常检修的少量漏油也会在水封井、事故油池积聚。所以,变电站的水封井也应满足该条文要求

6. 1. 8 泵站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防洪要求,并应符合规划部门规定;泵房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 0. 2m~0. 3m;易受洪水淹没地区的泵站和地下式泵站,其入口处地面标高应比设计洪水位高0. 5m 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防洪措施。

解读:消防泵房可参照执行。

6. 1. 11 泵房宜设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最大设备或部件的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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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表中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的外顶和上面管道基础底间的净距。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中数字可减小

解读:变电站内这些净距要求通常做不到,所以注2非常重要: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净距可减小!

 

 

 

GB 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已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water8848 2021-05-17 

 

GB 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已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 : 独立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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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4-202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于2021年4月9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本标准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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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摘录

 

 

 

 

 

 

 

 

 

 

 

 

3.3.3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应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4.1.6 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径流量。

5.6.1 当工业废水能产生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气体时,其管道系统中必须设置水封井。水封井位置应设在产生上述废水的排出口处及其干管上适当间隔距离处。

5.15.3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和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或采取防护措施。

6.1.12 排水泵站供电应按二级负荷设计。特别重要地区的泵站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7.1.11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7.1.13 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

7.3.8 格栅间应设置通风设施和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与报警装置。

7.11.3 再生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严禁和其他管网连接。

7.12.4 采用自然处理时,应采取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

8.3.15 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应密封,并应能承受污泥气的工作压力,其气密性试验压力不应小于污泥气工作压力的1.5倍。厌氧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应采取防止池(罐)内产生超压和负压的措施。

8.3.16 厌氧消化池溢流和表面排渣管出口不得放在室内,且必须设置水封装置。厌氧消化池的出气管上必须设置回火防止器。

8.3.18 污泥气贮罐、污泥气压缩机房、污泥气阀门控制间、污泥气管道层等可能泄漏污泥气的场所,电机、仪表和照明等电器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室内应设置通风设施和污泥气泄漏报警装置。

8.3.20 污泥气贮罐超压时,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污泥气,应采用污泥气燃烧器燃烧消耗,燃烧器应采用内燃式。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必须设置回火防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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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订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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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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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了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绿色雨水调蓄设施、倒虹管基础、高架道路和下穿立交道路排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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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了下穿立交道路泵站集水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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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删除了塔式生物滤池和土地处理等工艺,补充了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和人工湿地等应用广泛且运行可靠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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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充了高含固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石灰稳定、深度脱水、污泥干化焚烧、除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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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补充和提高了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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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增了信息化、智能化等智慧排水系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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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主编团队释疑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十问十答

来源: 张辰等 给水排水

 

 

 

导 读

Abstract

 

全面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已经发布实施,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经常收到许多设计人员的疑问,为将本次全面修订的主要关键问题向广大设计人员做些解释,主编单位就《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的10个关键点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为排水工作者理解标准条文提供参考。

 

标准实施后对已经设计的工程项目有什么影响?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所有开始立项的排水工程都应参照新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此前已经按旧版规范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按旧版规范执行,只有自2021年10月1日执行后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按新版规范的要求执行。

 

新版规范增加第3章排水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随着大规模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排水工程发展迅速。与1991年相比,城市排水管道的长度增加了12倍,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增长近60倍,污水处理率从14.8%增长到97.5%,为改善城镇水环境、提高城镇排水防涝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排水工程还存在不少短板和痛点,距离支撑“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实现还有距离。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排水工程建设长期以来注重单一工程,缺乏系统思维。例如雨水设施以灰色为主、内涝防治体系不健全、与防洪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城镇应对极端强降雨的韧性不足;污水设施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主、污泥处理设施缺乏、污水管道建设严重滞后、厂网建设不同步、污水管道渗漏严重、雨污混接整治不力,导致城镇水体雨天返黑返臭现象经常发生,很多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发挥整体功效,水环境和水安全问题仍是城镇发展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因此,本次修订新增了第3章排水工程,要求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加强城镇排水工程设计的系统性。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涵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并应与防洪标准设施相衔接;污水系统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和再生水处理、再生和污泥处理和处置。雨水系统的功能是实现雨水的收集输送、雨水径流的下渗、调蓄、利用和排放,以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应对设计重现期之内的降雨,以应急措施应对超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暴雨事件,实现城镇在极端降雨条件下的快速退水和安全运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镇应对内涝灾害的韧性。污水系统的功能是通过污水管道、泵站等设施收集输送生活污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到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步实现污泥处理处置,以实现水污染控制、水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利用。

 

雨水系统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这3个设计标准可以谈一下吗?

雨水系统的3个主要设计标准分别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并应明确3个设计标准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或降雨强度,充分体现让人民感知、让社会监督。

 

(1)源头减排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标准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主要应对大概率、低强度降雨事件,设计中注重自然和绿色设施的利用,实现削减径流峰值流量和径流污染、收集利用雨水资源的目标。源头减排设施的规模是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设计降雨量,采用容积法确定,以保证在设计降雨量下不直接向城镇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设计中各地应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以上海为例,根据近30年的统计数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80%、85%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分别为22.2 mm、26.7 mm和33.0 mm。

 

(2)雨水管渠

雨水管渠的设计标准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主要应对大概率、短历时强降雨事件,在频繁降雨事件下保证道路不积水、为公众生活提供便利。雨水管渠的设计规模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对应的设计降雨强度、汇水面积和径流系数,通过推理公式法计算流量确定,且雨水管渠按满管流设计。在近年来修订中,不同的城镇类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不同的城区类型(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和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设计标准已经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要求3~5年一遇,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要求5~10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要求30~50年一遇,而且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好的城镇应取上限。设计中各地应根据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通过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设计降雨强度。以上海为例,其主城区和新城、其他地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分别是5年一遇、3年一遇和30年一遇,所对应的小时设计降雨强度分别为58.1 mm/h、51.3 mm/h和82.2 mm/h。

 

(3)排涝除险

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标准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主要应对小概率、长历时降雨事件,设计中应结合自然蓄排条件,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地、湖泊、绿地等调蓄作用,为超出雨水管渠设施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提供行泄通道、调蓄空间和最终排放出路,保障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城市的安全运行。排涝除险设施的规模是根据其类型(调蓄或排放),进行相应的设计水量或流量计算,且应和源头减排设施、雨水管渠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校核,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地面的积水深度和最大允许退水时间。校核时,雨水管渠处于超载状态,按压力流校核,如校核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通过放大雨水管渠管径、增设渗透或调蓄设施等措施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设计要求。内涝防治设计中,降雨历时采用3~24 h,目前我国多采用24 h,而发达国家一般根据服务面积,确定最小降雨历时,如美国丹佛市的城市暴雨排水标准(2016年版,第一卷)规定:服务面积小于10平方英里(约25.9 km²),最小降雨历时为2 h;10~20平方英里,最小降雨历时为3 h;大于20平方英里(约51.8 km²),最小降雨历时为6 h。设计中各地应根据当地统计资料,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和设计降雨历时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以上海为例,内涝方式设计重现期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历时所对应的平均降雨量为275 mm。

 

污水系统设计规模、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这3个流量可以分别谈一下吗?

污水系统的3个流量分别为设计规模、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充分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韧性,应对可能接入的合流制截流污水和分流制截流的初期雨水。

 

(1)设计规模

污水系统的设计规模按平均日流量(m³/d)确定。平均日流量是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之和。综合生活污水量按规划人口规模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确定。考虑到新时期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室内排水设施基本完善,本次修订建议按用水定额的90%确定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的行业和工艺特点,通过工业用水定额确定,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要求确定。此外,当地下水位高于污水管道时,污水系统设计规模还应适当考虑地下水入渗量。

 

(2)旱季设计流量

旱季设计流量(L/s)是最高日最高时的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再加地下水入渗量,体现污水量的最大时变化。旧版规范一直沿用1972年编制组在北京、长春、郑州和广州27个观测点、历时8个月所测得的数据回归得到的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本次修订,编制组研究了上海市80座污水泵站历时5年的日运行数据。在分析中剔除了雨天泵站运行数据,以消除雨污混接、泵站预抽空和雨水倒灌等诸多因素的干扰,将非降雨天的运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后,得到日平均流量和变化系数的线性拟合公式,该变化系数较旧版规范整体提高了约15%左右,修订后的变化系数与美国加州的数值十分接近,但仍低于日本和美国十州的设计标准。

 

(3)雨季设计流量

分流制排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是在旱季设计流量的基础上增加截流雨水量,以降低面源污染。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为截流合流污水量。考虑分流制截流雨水量时,不应盲目扩大设计流量,而应充分调研雨污混接、错接和外水等因素对流量的影响,在同步提升污水管道质量、挤外水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对应的截流量。编制组调研发现,不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国外污水处理厂在雨天也面临运行流量增加的问题,他们通过厂内调蓄、旁路处理等方法提高雨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以降低雨天厂前溢流给水体带来的污染。例如英国南方水务规定,污水处理厂最大处理流量(Flow to Full Treatment, FFT)应为3倍旱流污水量(旱季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流量之和)加上最大地下水入渗量。该流量不仅能满足旱流污水量的变化,还能处理25 mm以下降雨产生的径流量。此外,污水厂还按合流制服务人口68 L/人和2 h峰值调蓄的标准设置厂内调蓄池,与最大处理流量(FFT)共同实现合流制排水系统6.5~8倍旱流污水量的雨天处理能力,大大降低了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频次和溢流污染量。

 

本次修订特别注重污水系统设计中的系统思维,三个流量的概念贯穿污水的输送、处理和污泥的处理处置,确保污水系统上下游设施规模和处理能力的匹配,以避免厂前溢流。例如在污水管道、污水泵站和污水厂各个处理设施的设计中都引入雨季设计流量校核的要求,在污泥处理设施的规模上也考虑雨季流量的影响而有所增加。

 

污泥处理处置产生量、处理能力和全量处理的3个要求,可以谈一下吗?

污泥处理处置的3个要求分别为污泥产生量、污泥处理能力和污泥全量处理。排水工程建设中污泥处理处置的发展始终落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本次修订的指导思想就是注重系统思维,注重“泥水同治”,不仅体现在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规模匹配,更表现在污泥全年全天候的稳定处理能力上。

 

(1)污泥产生量

污泥产生量包括来自初沉池的初沉污泥量、二沉池的剩余污泥量和深度处理的化学污泥量。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应以污泥产生量为依据,并综合考虑排水体制、污水处理水量、水质和工艺、季节变化对污泥产量影响。例如,不同的排水体制和管网运行维护程度造成污水厂进水水量、水质存在差异;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的产泥量存在差异;不同季节交替时水温的波动也会影响污泥产生量,应该精细化确定污泥产生量。

 

(2)污泥处理能力

考虑到雨季设计流量对污泥处理能力的影响,本次修订规定,处理截流雨水的污水系统,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还应考虑截流雨水的水量、水质,设计时可在旱流污水量对应的污泥量上增加20%,为雨季设计流量下的污泥处理能力预留富裕。

 

(3)污泥全量处理

污水处理是全年无休的,因此每天都有污泥产生。目前污泥处理处置大量依赖机械设备,这些设备都有相应的维护保养周期,如一套污泥焚烧设施的设计年运行时间一般为7 200 h,无法覆盖全年。此外,在特殊工况条件下污泥产量也会超出原有规模,带来短暂的超负荷运行工况。因此本次修订规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能力应留有富裕,以保证设施检修维护等情况下污泥的全量处理处置。

 

城镇内涝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城镇内涝防治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城市安全运行,将降雨期间的地面积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道路积水深度可控,退水时间可期。

 

地面积水设计标准为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1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 cm。当路面积水深度超过15 cm时,车辆可能因排气管进水而导致熄火无法行进。我国城市开发力度高,人口密度大,内涝积水对城市运行影响大,因此内涝积水高度标准没有像美国按照道路等级划分,而是规定内涝设计重现期下不论道路大小,都保证至少1条车道的通行能力,以确保内涝重现期下城市路网的完整通行性。

 

最大允许退水时间是指雨停后的地面积水的最大允许排干时间。针对道路积水对城镇不同区域的影响不同,新版规范根据不同城区类型分别规定了最大允许退水时间,非中心城区1.5~4 h,中心城区要求1~3 h,中心城区重要地区0.5~2 h。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大型交通枢纽是对道路积水特别敏感的区域,因此规定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为0.5 h。

 

当积水区域的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未进水且道路中至少有一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 cm时,该区域不视为内涝;当车道积水深度超过15 cm,但在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之内退水时,该区域也不视为内涝;只有当区域的积水深度和最大允许退水时间都超出上述设计标准时,该区域才视为内涝。

 

关于内涝防治系统与治涝标准如何衔接?

内涝防治与治涝虽然都是地方事权,但上级主管和管理范围不同。内涝防治工作的上级主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城镇范围,应对3~24 h的长历时强降雨,允许地面出现一定深度积水并应在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内消除积水,一般以水量控制。治涝工作的上级主管是水利部,针对城镇内河流域范围,应对24 h或更长的长历时降雨,要求雨后24 h排除积水,一般以水位控制,现行的治涝标准是《治涝标准》(SL723-2016),城市的治涝标准规定,常住人口大于150万人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大于20年。以上海为例,内涝防治标准是100年,治涝标准是30年。

 

内涝防治是城镇范围内的陆域水域协同,通过在陆域设置有调蓄功能的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和调蓄池等工程设施,控制排入城镇水域的径流总量和径流峰值,实现与城镇内河治涝标准的衔接,并确保区域满足地面积水标准和退水时间要求。

 

污水的设计水质是怎么确定的?

在进行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之前,城镇污水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者参照邻近城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无调查资料时,应根据污水厂服务范围内的人口量和新版规范第4.2.1条给出的人均污染物当量估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此作为生活污水设计水质的基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对全国30个城市小区的生活污水浓度调查和国内人均污染物排放量的科研成果,发现我国生活污水中人均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增加。本次修订根据国内相关研究成果和国外标准,调整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0~60 g,悬浮固体为40~70 g,总氮为8~12 g,总磷为0.9~2.5 g。调整之后的数值和美国与德国设计标准较为接近。

 

取消化粪池的条件是什么?

分流制排水系统逐步取消化粪池,应在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健全的运行维护制度的前提下实施。化粪池的应用起源于我国污水系统建设不完善的时期,当时全国污水管道覆盖率低,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很多污水管道末端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排河道,化粪池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过去30年间,我国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污水收集处理率的提高,化粪池的存在意义已经不大。其次,化粪池的运维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运行管理薄弱,不按设计要求及时清掏,化粪池仅仅是过流,而失去处理功能;清掏粪渣难以运输处置,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化粪池内的厌氧反应产生二氧化碳、甲烷和硫化氢等气体,不仅带来恶臭问题,也给污水管道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带来隐患,还有化粪池所排放的甲烷和二氧化碳还是可观的碳排放,也是造成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偏低的一个因素。过去10多年来,四川、上海、广州、天津、福建等地都陆续出台法规或政策文件,在污水系统健全的地区取消化粪池建设。本次修订结合现状调研和主管部门要求,从设计角度规定,城镇已建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分流制排水系统应取消化粪池。如果某些地方虽然已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厂,但因雨污混接、厂网规模不匹配或者运行维护缺失等导致污水系统不能充分发挥效能,则应对化粪池的取消进行充分论证。

 

另外,此次修订,为了配合化粪池取消,将污水管道的起端坡度修改为0.003。通过提高坡度,降低淤积堵塞的风险。从上海、常州等地20多年来取消化粪池的经验看,污水管道的堵塞与污水系统是否有化粪池并不直接关联,更多取决于污水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质量。

 

关于合流制和分流制排水系统并存的相关措施有哪些?

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城市存在分流制和合流制排水体制并存的现象,全世界主要城市中合流制排水比例是东京(23区)82%、大阪市96%、纽约60%、巴黎87%和罗马89%。由于合流制改分流制的工程实施难度大、工期长、投资高,在高度开发的城区地下管位紧张,且会对区域交通和人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德国和日本的溢流污染控制规划都提倡通过截流调蓄完善合流制排水系统,以达到和分流制一样的截污效果,并不一味地要求合流制改造成分流制。

 

新版规范允许城镇不同地区采用不同排水体制,但要求应明确各自的服务边界,合流制排水系统与分流制排水系统之间不应设置连通管,造成人为的混接。尤其在地块开发建设中实施临时排水措施时,应避免雨水管渠和污水管道之间的直接连通所导致的雨污混接。

 

此外,分流制和合流制并存地区还应根据不同排水体制的特点开展截流调蓄的设计,削减向自然水体排放的污染物量。在海绵城市建设背景之下,新版规范在5.14节“雨水调蓄设施”章节规定,不论是分流制和合流制排水系统,都应优先采用源头减排设施削减雨水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道或合流污水管道的量。此外,分流制排水系统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目标计算确定截流雨水量,以减少径流污染。合流制排水系统应根据城市降雨特征、合流制管网运行情况、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溢流污染本底情况等合理确定年均溢流频次或年均溢流污染控制率,并计算确定截流倍数和调蓄规模。不论哪种排水体制都应保证截流调蓄量和下游污水系统能力的匹配,以确保截流调蓄的污染物都得到净化处理,实现全过程的污染控制。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导下,排水工程如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是排水设计人员面对的时代课题。排水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城镇水环境整治和内涝防治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目标,国外发达地区的排水工程也经过了长期探索、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这就需要排水工作者既要雷厉风行地整治当下的关键问题,更要长远谋划、不懈努力、久久为功。《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的全面修订根据新时代发展需求,对排水工程设计提出了新的规定并提高了相关标准,希望能为持续推进室外排水工程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提供引领和支撑。

 

微信对原文有修改。原文标题《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十问十答;作者:张辰、李春鞠、陈嫣;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刊登在《给水排水》2022年第1期。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主讲专家(拟定)

资历

宣贯

规范总体介绍

陈嫣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内涝防治设计

吕永鹏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管渠和泵站

李伦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污水处理设计

王锡清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胡维杰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

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李滨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侯立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箱:wanglingquan88@163.com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图片附件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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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cnww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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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咨询:022-27835707

广告咨询:022-2783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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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www.cnww1985.com

联系邮箱:cnwater@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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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班将于6月9-11日重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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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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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针对十四五期间建设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必须把管道改造和建设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工程来抓。2022年初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至2025年,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要求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并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推动老旧管网修复更新,完善防洪排涝设施,有序推进排水管网的更新,加强市政管网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民生。

政策的推动致使我国城乡建设发展、房地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建小区、商业办公楼如春笋般涌现出来,使城市用水量逐年增加,相应的城市排水容量也相应的随之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及排水管网的铺设,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速度,相应的管理、疏通养护任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现阶段我国的疏通养护技术依旧十分落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稳定的运行机制,远远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城乡建设需要和水环境改善要求。尽管我国在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应急能力不足,安全事故频出也是常态,在实际的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严重问题。

地下管线专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响应政策时机,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排、污管道的清淤、疏通、清洗养护等工作的效率及作业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应急能力。决定于2022年6月9-11日举办“2022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班”,对管道清淤疏通及养护的相关知识进行深入讲解,对排水管道养护经验进行分享,共同推动排水管道养护事业的发展!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期培训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采用线上培训和考试的方式。考试合格,将颁发培训证书。
欢迎你单位派员参加,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

01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规协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

中国疏浚协会

北京非开挖行业协会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管网展览会组委会

徐州工程机械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

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道雨耐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江苏徐工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迪企业集团

哈尔滨市建源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徐工湖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九华勘查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鸿粤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鑫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徐工道金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持续增加中......

合作媒体:

《地下管网》

《管线事故》

《中国给水排水》

 

承办单位:

中泽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02

参会对象

从事供水、排水、雨水和水利等各类地下管道(网)养护改造的工程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监理、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学生和教师。

 

03

培训时间

2022年6月9日-11日

04

培训方式

在线直播(软件待定)

05

培训内容(拟定)

(1)排水系统、排水管道基础理论;

(2)检测设备在排水管道调查与测绘中的应用;

(3)管道疏通清洗、管道污泥处理方法;

(4)排水管道封堵、降水和临时排水;

(5)排水管道潜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疏通养护车辆操作与保养;

(7)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介绍;

(8)监测仪器运营与维护;

(9)管道养护项目管理;

(10)排水管道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11)防汛应急、清淤设备在排水系统的应用;

(12)疏通养护作业疑难案例分析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06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协会会员单位为1200 元/人;结业考试合格颁发证书。

07

培训成果

培训后经考试合格,颁发《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证书》,该证书可用于作为企业申请施工能力认证评价标准之一。

 

08

所需资料

(1)邮件提供电子照片 1 张(以姓名命名照片),以便办理培训 证书;

(2)请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及税号,发票一经开出不予退换;

 

09

培训教材

(1)《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
该书是国内专门针对实操人员从事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方面的教材,紧跟当今养护技术的发展,既有传统的方法,又有现代的技术。涵盖内容广泛全面,结合城市排水管理的需求,从阐明排水管道养护的必要性入手,全面讲解了排水管道养护的各种设备、专用车辆原理、技术方法及作业流程,结合计算机信息化技术,介绍了基于排水GIS的日常养护项目管理方法,详细阐述了养护作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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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排水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手册》
为普及市政排水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作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市政排水管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为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学习和作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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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晟:18622273726(微信同) 

 磊:13702113519(微信同) 

王领全:13752275003(微信同) 

邮箱wanglingquan88@163.com

图片2022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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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cnww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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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咨询:022-27835707

广告咨询:022-2783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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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www.cnww1985.com

联系邮箱:cnwater@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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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给水排水线上大会|《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配合本次直播组织了答谢活动:1、凡是转发,并成功邀请其他同事、网友观看本场直播的行业同仁,我们特赠送2021污水大会及污泥大会直播视频回放观看码和 污水大会论文集、污泥大会论文集中国给水排水杂志1本。有需要的网友请和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的孙磊、金晟联系。2、直播交流互动区抽奖,中国给水排水定制背包10个。3、直播邀请排行榜前10名赠送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电子版各一套。中国给水排水杂志:孙磊  137 0211 3519,金晟 18622273726 

赞助大奖:直播邀请排行榜前50名赠送:《厂站网河一体化项目液位和流量测量原理与实践》专著1本中国给水排水杂志:孙磊  137 0211 3519,金晟 18622273726 

 

 

 

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固废资源化,渗滤液处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污水提标、污水资源化、排水管网、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河湖治理、雨水洪水治理等,技术报告正在征集完善中,咨询: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号);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报告+参观形式,参会代表还可获得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所有受邀演讲嘉宾均可获得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论坛演讲荣誉证书

 

 

(转发本文可赠送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第五届)中国污水大会直播视频回放观看码+大会论文集+中国给水排水杂志。请联系:中国给水排水  金晟 186 2227 3726 中国给水排水 ,孙磊 137 0211 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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