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实施方案》从4个主要方面提出了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
01
在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立方米/日(含建制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
02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03
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04
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实施方案》还从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坚持科技赋能,推动设施绿色智能发展;坚持市场导向,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健全保障体系等方面部署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丨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