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两份环境保护司法建议聚焦推进生态优美城市建设
涪陵法院两份环境保护司法建议
聚焦推进生态优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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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涪陵法院发出的两份环境保护司法建议相继收到涉案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积极反馈和采纳,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基础上促进行政机关监管水平提升和环保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以司法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城市生活、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据悉,2022年涪陵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倾倒垃圾渗滤液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查明,被告人冉某东系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压缩车驾驶员。2021年6 月至8月期间,冉某东因武隆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不愿收取压缩车垃圾箱中的垃圾渗滤液,曾向所在公司汇报反映,在未得到明确指示如何处理的情况下,多次擅自将垃圾箱中的渗滤液倾倒在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一县道,后被群众发现举报。案发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对倾倒垃圾渗滤液的土坑进行简单处理,但无法处理已经渗漏到周围的土壤部分。经采样监测和鉴定后发现,渗滤液中铬、铅、镉等多种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垃圾渗滤液造成周边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涪陵法院以环境污染罪对冉某东进行定罪量刑,并责令冉某东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发现当地垃圾处理一线岗位人员对非法倾倒垃圾渗滤液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垃圾渗滤液的收集、转运、处理环节的相关专业设施缺乏、运行故障,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本案违法问题,涉案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监管不力、拖延应对的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质量和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是城市优美生态环境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环保教育存在缺位、企业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政府监督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涪陵法院于2023年2月向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强化环保教育宣传,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监管措施手段,更好履行城市环境污染监督管理职能;建议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设环保企业文化,强化环保科学培训,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实现企业健康、协调、绿色发展。
两份司法建议发出前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跟进司法建议采纳与实现情况,确保司法建议取得实效。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在收到建议后,通过闭环排查、督促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职、开展宣传教育和加强指导、监督、考核的方式加大对生活垃圾治理和监管制度。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司法建议,建立执行了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进行了员工岗前培训告知、岗位制度张贴上墙、外事沟通书面留痕、车辆加装记录设备、定期开展自查等整改,并提交了包括员工培训、作业流程、监督考核、对外联络等11条内容的《承诺书》,保证今后杜绝生活垃圾任意倾倒、抛洒、堆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作者 | 张洁瑶
编辑 | 综合办公室
原标题:《涪陵法院两份环境保护司法建议聚焦推进生态优美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