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日发布“南四湖案例”,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形成成熟“中国方案”
2024-11-13 21:23
深秋的南四湖,细雨蒙蒙,芦苇金黄,风景如画。今天上午,在南四湖湖心的一座小岛上,最高检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54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
南四湖地理位置示意图。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地位非常重要。十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
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是影响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源性问题。办案过程中,最高检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着手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也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填补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标准的空白。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级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进一步加强跨区划、跨系统协作。
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近年来,最高检又积极推动南四湖区域开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南四湖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5A”级景区。
如今的南四湖,风景秀美。
南四湖渔民上岸。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现场介绍,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6个方面:第一,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依法实行一体办案、综合履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第二,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整合办案力量,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第三,通过办案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并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法治监督体系,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贯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第四,南四湖专案对如何处理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关系作了有益探索。第五,对于办理案件中涉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问题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进行全案听证。第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建议或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南四湖专案作为最高检继万峰湖专案之后又一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一是标志着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异地管辖立案、公开听证等机制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破解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二是标志着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中,善于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打造了诸如万峰湖、南四湖、珠江水环境治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等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样本,树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自主法治知识体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三是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南四湖案例的传播,成为在国际上广受赞誉的司法文明新样态。
“就在上周的11月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帕特丽莎女士到访最高检,在观看南四湖案的短视频后,高度赞赏中国检察机关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并表示要推动其他国家分享中国公益诉讼的制度与经验。”张雪樵说。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推动跨区划流域实现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贡献跨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栏目主编:樊江洪
本文作者:张煜
题图来源:最高检
图片来源:张煜摄

深秋的南四湖,细雨蒙蒙,芦苇金黄,风景如画。今天上午,在南四湖湖心的一座小岛上,最高检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54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
南四湖地理位置示意图。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地位非常重要。十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
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是影响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源性问题。办案过程中,最高检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着手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也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填补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标准的空白。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级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进一步加强跨区划、跨系统协作。
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近年来,最高检又积极推动南四湖区域开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南四湖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5A”级景区。
如今的南四湖,风景秀美。
南四湖渔民上岸。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现场介绍,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6个方面:第一,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依法实行一体办案、综合履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第二,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整合办案力量,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第三,通过办案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并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法治监督体系,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贯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第四,南四湖专案对如何处理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关系作了有益探索。第五,对于办理案件中涉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问题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进行全案听证。第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建议或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南四湖专案作为最高检继万峰湖专案之后又一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一是标志着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异地管辖立案、公开听证等机制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破解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二是标志着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中,善于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打造了诸如万峰湖、南四湖、珠江水环境治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等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样本,树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自主法治知识体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三是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南四湖案例的传播,成为在国际上广受赞誉的司法文明新样态。
“就在上周的11月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帕特丽莎女士到访最高检,在观看南四湖案的短视频后,高度赞赏中国检察机关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并表示要推动其他国家分享中国公益诉讼的制度与经验。”张雪樵说。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推动跨区划流域实现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贡献跨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栏目主编:樊江洪
本文作者:张煜
题图来源:最高检
图片来源:张煜摄

深秋的南四湖,细雨蒙蒙,芦苇金黄,风景如画。今天上午,在南四湖湖心的一座小岛上,最高检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54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
南四湖地理位置示意图。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地位非常重要。十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
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是影响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源性问题。办案过程中,最高检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着手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也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填补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标准的空白。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级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进一步加强跨区划、跨系统协作。
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近年来,最高检又积极推动南四湖区域开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南四湖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5A”级景区。
如今的南四湖,风景秀美。
南四湖渔民上岸。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现场介绍,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6个方面:第一,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依法实行一体办案、综合履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第二,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整合办案力量,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第三,通过办案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并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法治监督体系,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贯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第四,南四湖专案对如何处理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关系作了有益探索。第五,对于办理案件中涉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问题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进行全案听证。第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建议或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南四湖专案作为最高检继万峰湖专案之后又一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一是标志着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异地管辖立案、公开听证等机制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破解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二是标志着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公益诉讼中,善于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打造了诸如万峰湖、南四湖、珠江水环境治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等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样本,树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自主法治知识体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三是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南四湖案例的传播,成为在国际上广受赞誉的司法文明新样态。
“就在上周的11月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帕特丽莎女士到访最高检,在观看南四湖案的短视频后,高度赞赏中国检察机关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并表示要推动其他国家分享中国公益诉讼的制度与经验。”张雪樵说。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推动跨区划流域实现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贡献跨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栏目主编:樊江洪
本文作者:张煜
题图来源:最高检
图片来源:张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