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青:绿色转型重在市场
地点: 举办时间:2012-09-07
绿色转型重在市场
李志青(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1. 经济的全球化带来全球化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面临共同的绿色转型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冲击下,环境问题呈现出全球化特征。
一方面,传统的局部环境问题通过国际投资和贸易等经济金融工具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并转移,受此效应影响,全球环境问题的规模和总量实际上并没有因为经济的总体成长而出现减缓,环境问题在结构和地理分布上的改变,只是带来了环境改善的假象,却无法根治环境问题本身。事实上,由于环境问题附着于商品和劳务之上在各国间双向和多向流动,全球所面临的诸多迫切环境问题仍广泛地影响着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国唯有彻底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绿色转型,以减物质化的技术手段降低对资源和环境的绝对依赖,才能得以共同克服经济全球化下的环境挑战;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下,世界经济和人口规模不断加速扩张,在此刺激下,世界面临着来自气候变化的整体环境挑战,与局部环境问题通过经济全球化进行扩散和转移的过程有所不同,人类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性本身就有着全球化特征,一国一地的排放几乎可以在瞬间在物理形态上传递至全球每个角落,世界不同国家在全球变暖之前面临共同的挑战。在此,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实现节能减排,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同诉求,也是近期内世界各国开展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提升绿色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经济全球化带来全球化的环境问题,中国作为开放的发展中大国,同时受到上述两类环境问题的深切影响,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间的矛盾日趋紧张,如不着眼于在上述两类环境问题上开展和实现社会经济的绿色转型,则不仅无法确保未来发展的长治久安,甚而还可能无法维持之前所取得的经济成长成果。
2. 绿色转型有别绿色转变和绿色发展,转型融合转变,并推动发展;
在绿色转型问题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之一便是将转型与转变或发展相混淆,自上个世纪80年代国际社会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后,国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便开始将可持续发展的进展和结果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相等同,这很大地误导了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发展这一过程的深入理解,并进而延误了推进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利时机。
实际上,仅仅由政策推动的,抑或在某个局部领域出现的以绿色为特征的变化或改善都并非转型意义上的绿色发展,只有当关涉自然与环境的各种利益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绿色治理过程,在充分博弈基础上形成渗透进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的绿色发展框架,并以此绿色发展框架为基石的转型才足以真正解决环境问题,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绿色转型与绿色转变的区别在于,绿色转型是绿色转变的集聚和融合,转变是各个领域出现的变化,不能将某个领域出现的绿色变化视为转型。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的区别则在于,绿色转型是绿色发展的过程和途径。发展体现为整体福利的提高,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福利增长和改善,转型是实现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绿色发展的其中一个过程。
因而,绿色转型应重在构建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整体制度变迁,为实现绿色转型,必须系统地开展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改进,并将这些制度整合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譬如,在低碳和能源的转型中,改变能源利用方式,不能仅仅依靠价格这一经济手段,在社会意识,教育,理念和政绩考核机制等没有进行同步转变的情况下,经济手段解决的仅是碳排放问题的表象,而远远无法使社会进入主动节能、降碳和保护环境的良性循环中。
3. 绿色转型重在市场,完善的市场有助提高绿色转型的能力和效率
在绿色转型问题上的另一个认识误区在于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解上,由于关涉资源环境这一传统的公共领域,绿色转型及发展往往被理解为纯公共品的供给过程,这就为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管制决策以及强势进入和主导提供了理论依据。
不可否认,市场在配置资源和环境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某些失灵的困境,但需注意的是,市场并非在绝对意义上无法介入资源和环境的配置过程。大部分情况下,市场失灵往往都是发生在对市场的过度利用之后,也就是说,只有让市场充分地介入资源环境等领域,并发挥其正常配置作用后,才可以判断和知晓那些市场无法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环节,由此才能进一步把握政府管制的切入点和管制的范围、程度。
尽管绿色转型过程的激励不同于私人部门,需要外部推力,但如果不首先充分重视并发挥市场在这一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合理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将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进行有效分离,那么就既有可能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公共品的提供中发生过剩和无效现象,还会造成私人部门的产出不足和低效,这些都会阻碍绿色转型本身的能力建设和有效性,并可能令绿色转型陷入“低水平循环”的发展陷阱。
市场完善在绿色转型中的作用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的价格机制,这是经济行为的指挥棒,可以调节包括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等在内的生产和消费行为,提高相关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社会经济向绿色演进。二是完善的法律制度,这是经济行为的准则,绿色的法制建设可以为经济主体确定统一的游戏规则,在最大程度上杜绝环境成本或收益的外溢,保护转型中行为主体的利益,确保绿色转型的公正和公平。
绿色转型重在市场,轻在管制,这原本就是“转型”一词的要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