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区供热事故
应急预案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网)
二0一一年九月
目 录
1 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1.5分级标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2.2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与职责
2.3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2.4供热应急队伍建设
3 应急预警
3.1 预警
3.2 预警级别
3.3信息分析
3.4预警信息发布
3.5预防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4.2情况报告
4.3分级响应
4.4响应程序
4.5应急处置
4.6信息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指挥保障
5.2 通讯保障
5.3 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5.4 应急救助保障
5.5 应急资金保障
5.6 宣传
5.7 培训
6 应急终止
6.1 终止程序
6.2 后期处置
7 附则
7.1 管理与更新
7.2 奖励与责任
7.3 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8.1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2 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3 市级供热应急队伍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1 总则
1.1目的
为健全临沂城区集中供热预警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件、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切实保障冬季供暖的安全、优质、平稳运行,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城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要以保障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供热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分级标准
按照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其中:
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城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重大突发事件,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停止供热,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3天,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且有过激行为,局面难以控制,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集体上访且有过激行为,局面难以控制
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较大突发事件,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供热停止,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5天,可能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较大群众集体上访(10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热停止,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社会影响严重;
(2)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7天,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一般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社会影响较小。
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需要调度个别部门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造成5000户以上居民供热停止,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供热;
(2)供热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供热主管网等发生故障,使供热能力下降,造成部分居民小区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
(3)影响医院、学校等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设立临沂城区集中供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发改、经信、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住建委、交通、卫生、环保、安监、国资、信访、应急办、质监、气象、广播电视台、供电、供热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给予指导和协调。
(1)具体组织指挥供热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资源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3)及时掌握供热情况并进行科学分析,向市政府报告供热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负责落实供热应急保障资金;
(5)负责审定供热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供热应急的重要事项。
(1)市发改委:负责将供热用煤纳入年度主要商品平衡计划。
(2)市经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运相关事宜;落实供热应急储备燃煤。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修现场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违法犯罪行为; 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4)市监察局:负责供热应急工作效能督查,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5)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困难群体的求助工作。
(7)市住建委: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做好供热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供热燃煤的运输保障工作。
(9)市卫生局:协调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工作,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10)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供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11)市安监局:负责供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市国资委:负责对市属国有供热企业的协调工作;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热救助工作。
(13)市信访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情况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通报。
(16)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
(17)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与职责
指挥部设立供热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分管副处长、综合科、供热市场管理科负责人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00680、8100663、8100659、8100607
(1)指导、协调供热企业修订供热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组织供热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3)组建供热应急救助体系和市级供热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
(4)负责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
(5)负责收集、核实、分析和上报有关供热事件信息,作出报告和提出建议;
(6)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7)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应急事件的人力、物力支援。
2.3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由供热主管部门、城市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调查并提出咨询意见。
2.4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
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市级供热应急大队,设队长1名,下设2个应急分队,每个分队设分队长1名,配备队员20人,队员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物资。
市级供热应急队伍由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等专业人员组成。
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供热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处置。
3 应急预警
3.1 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突发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以及应对措施报指挥部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极寒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 预警级别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预计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信息分析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报指挥部研究。
3.4预警信息发布
当各种渠道的信息显示事态的发展将可能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时,由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向相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实行集中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
3.5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供热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供热应急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4.2情况报告
(1)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110、119、120、12319应急处理电话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2)供热应急突发事件一经确认,有关应急组织须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住建委值班电话:8112979;市公用事业处值班电话:8100680、8100663),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指挥部办公室第一受理人,必须在5分钟内将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挥部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市政府(8314126)。对可预见影响供热运行的事件,供热企业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3)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供热主管部门应尽快写出应急事件快报,报送指挥部。
4.3分级响应
I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总指挥,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Ⅱ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总指挥,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Ⅲ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以指挥部办公室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赶赴现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响应程序
(1)迅速上报情况并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保护现场,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3)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要查明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的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写出调查报告后报指挥部办公室。
在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4.5应急处置
(1)首站以上供热设施发生故障,应由供热企业负责抢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供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修;市住建委负责督导、协调抢修工作。
(2)供热主管网遭到损坏,应由供热企业负责组织抢修;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应立即上报,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社会力量进行抢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压力管道的抢修;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修现场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市住建委负责督导、协调抢修工作。
(3)二级供热管网和二级换热站发生故障,由产权所有人负责组织抢修;供热企业负责协助指导;市住建委负责督导、协调抢修工作。
供热企业要多方筹措资金,提前与煤炭供应商签订购煤协议,应按照不低于30天的煤炭储备量进行储煤,并且将煤炭储备情况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热煤的煤源、紧急调配、应急资金、运输等工作,全力做好煤炭储备。煤炭储备量不足7天时,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煤炭储备量不足5天时,由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煤炭储备量不足3天时,由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和供热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状况,要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极寒、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灾害。
当气象部门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时,供热企业要对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提前加大热煤储备量,做好供热系统工况调节,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供热企业除了做好上述工作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应急队伍要24小时值班,处理可能突发的应急事件;指挥部办公室也要派专人对企业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对于因供热问题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公安和建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需要扩大应急时,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总指挥请示提高应急等级或启动其他相关预案。
各供热企业均应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受理和解决所属供热区域内的用热户投诉。
4.6信息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信息稿件的审查工作,视情况及时同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按规定向新闻单位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 应急保障
5.1 指挥保障
进入应急状态后,指挥部设在应急事件发生地。由指挥部指定专门场所并提供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5.2 通讯保障
建立以供热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讯系统,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同市政府和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通讯联络畅通。
5.3 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企业要组建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自救能力。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市级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设施、设备、物资器材。在供热应急抢修抢险时,指挥部有权调动各支抢修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
5.4 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于低收入困难群体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5应急资金保障
市政府应安排供热应急保障资金,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正常供热,确保社会稳定。?
5.6宣传
指挥部应加强对国家有关城市供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供热安全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供热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掌握应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7培训
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
6 应急终止
6.1 终止程序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指挥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6.2 后期处置
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指挥部要对应急突发事件进行原因分析,从城市供热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7 附则
7.1管理与更新
市住建委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
每次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征集改进意见,必要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
7.2奖励与责任
市政府对在供热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
7.3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8 附录
8.1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2 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3 市级供热应急队伍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8.1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2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 |
姓 名 |
单位及现任职务 |
电 话 |
手 机 |
1 |
主任 |
张永飚(兼) |
市建委副主任 |
8128926 |
13505390718 |
2 |
副主任 |
吕来生(兼)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 |
8100607 |
13869913666 |
3 |
成员 |
王晓东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 |
8100993 |
13205397777 |
4 |
成员 |
孔凡义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 |
8100917 |
13505399727 |
5 |
成员 |
梁胜堂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副处长 |
8100659 |
13905392776 |
6 |
成员 |
刘学宾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
8100680 |
13953910080 |
7 |
成员 |
庄孝文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燃气科科长 |
8100673 |
13869900726 |
8 |
成员 |
徐 征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安监科科长 |
8100992 |
13508992360 |
9 |
成员 |
韩庆典 |
兰山区住建局局长 |
8069601 |
13954900899 |
10 |
成员 |
解文波 |
罗庄区住建局局长 |
8345001 |
13954980001 |
11 |
成员 |
冯正新 |
河东区住建局局长 |
7116901 |
13969952136 |
12 |
成员 |
主学团 |
高新区建设局局长 |
7109033 |
13696390933 |
13 |
成员 |
高立伟 |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
8785399 |
13355000733 |
14 |
成员 |
董文玲 |
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总经理 |
8051602 |
13869979567 |
15 |
成员 |
李燕峰 |
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
8163816 |
13705390097 |
16 |
成员 |
张冠军 |
富茂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
7385333 |
13869989510 |
17 |
成员 |
刘建波 |
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
8701888 |
13355050007 |
18 |
成员 |
武建斌 |
中燃城市燃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
6011811 |
13455972255 |
19 |
成员 |
厉建迅 |
中孚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 |
2727772 |
13256571977 |
序号 |
指挥部 人员 |
姓名 |
单位及现任职务 |
单位办公室电话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1 |
总指挥 |
宋培杰 |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
|
2 |
副总指挥 |
赵富军 |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
|
|
|
3 |
副总指挥 |
李作良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
8112979 |
8058778 |
13589699168 |
4 |
成员 |
卢兆兵 |
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
8727070 |
8053816 |
13805390857 |
5 |
成员 |
姚书华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
8727800 |
8312945 |
18653972255 |
6 |
成员 |
阚吉恩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
8727968 |
8727598 |
18605390101 |
7 |
成员 |
孙建阔 |
市公安局副局长 |
8102120 |
8102106 |
13792996789 |
8 |
成员 |
孙沂东 |
市监察局副局长 |
8312327 |
8726353 |
15266668139 |
9 |
成员 |
李长征 |
市民政局慈善办主任 |
8316907 |
8052076 |
13508999582 |
10 |
成员 |
解曙光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8316690 |
8113010 |
13953969778 |
11 |
成员 |
张永飚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
8112979 |
8128926 |
13505390718 |
12 |
成员 |
王秀峰 |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
8126008 |
8126098 |
13605390626 |
13 |
成员 |
卞耀臣 |
市卫生局副局长 |
8314140 |
8118861 |
15669960056 |
14 |
成员 |
胡建伟 |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
7206101 |
7206199 |
13589672188 |
15 |
成员 |
蒋善杰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8321234 |
8038903 |
1865390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