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南水北调中线输水水质安全?

2014年5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考核,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达到II类标准,主要入库支流水质基本符合水功能区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II类。源头水质满足调水要求。
为了确保源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国家将继续加大对水源区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投入力度,加强城市生活、工业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防控,同时通过生态补偿、对口协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实施,促进生态环保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水质保护的长效机制。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河南、湖北两省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由省政府公布实施,并依法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识。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后,进一步明确饮用水监管的重点范围和控制措施,确保调水水质安全。
在保障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水体在输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中线输水线路全部与沿线河流立交,不与地表水发生水体交换,周围的地表水基本不会对总干渠水质造成污染。输水过程中水质安全风险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高于渠底的已受污染地下水渗入总干渠带来的污染风险;二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在穿越总干渠桥梁时突发的交通事故带来的污染风险;三是输水沿线大气污染物沉降带来的污染风险。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干渠输水安全。
一是建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制度。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分的通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4省(市)编制了划定方案,其中北京、天津、河南已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河北省也将于近期完成划定工作。沿线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保护区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内新上建设项目,河南省仅在2013年就在总干渠两侧保护区范围内拒批新上建设项目400多个,同时,环境保护部门对现有污染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确保保护区制度的落实。
二是开展总干渠两侧内排段地下水现状调查,防范地下水污染风险。为确保通水水质安全,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调查了工程沿线地下水情况,表明88%以上的监测点位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经国务院南水北调专家委鉴定,渗入总干渠的地下水量很少,对总干渠水质影响甚微。尽管如此,中线建管局仍按照专家委要求,采取加强输水水质监测措施,严格监控对输水水质的影响。国家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中专门安排了《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课题,研发地下水中硝酸盐、重金属、有机物等典型风险污染防控关键技术。
三是加强环保监管,制订通水水质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水质监测与跟踪。虽然总干渠水质基本不受沿线地表水影响,但不能排除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在跨越总干渠桥梁时(中线跨渠桥梁1200多座),泄漏、爆炸、翻车等意外事故,人为恶意向总干渠水体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等突发事故都可能给总干渠水质带来污染风险。为掌握总干渠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并防范水质污染风险,有针对性地应对可能突发的水污染事故。一方面,在国家层面制订了中线一期工程通水水质监测方案,加强对总干渠水质的监测与跟踪。如北京市在总干渠进入北京前、进入调节池前、进入自来水厂前均严密监控,确保污染水体不进京、不入池、不进厂,三道防线确保水质安全。另一方面,中线干线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还编制了输水过程中突发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污染水体,将及时关闭沿线节制闸,并通过退水闸将污染水体从总干渠放出。此外,环保部组织水源区和沿线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常年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沿线水环境保护的专项检查。
四是推动中线输水总干渠两侧生态带建设,打造生态廊道。通过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干线生态带建设规划》,在工程沿线的农村地区,总干渠两侧各建设20至60m宽的绿化带,两侧的水源保护区内发展生态型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规划在工程沿线的城市区域,总干渠两侧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主要以防护绿地建设为主,建设工程两侧各50至200m宽的城市景观廊道和公园绿地。通过构建输水沿线生态屏障,提高输水水质安全保障程度。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中线工程输水过程中的污染风险总体是可控的。此外,国务院颁布的《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水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污染物总量控制、水质保护和治理措施以及保护区划定,污染行为及处罚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南水北调中线水质保护工作将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