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8个督察组进驻工作
来源 : 国家固废技术情报共享平台
10月18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3年11月底全面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抽查回访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得到群众的肯定和称赞。督察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动真碰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曝光典型案例25个;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9815件,受理有效举报1670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转办13441件。相关省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1457件。其中,立案处罚1232家,立案侦查55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623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89人。
今年5月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总的看来,7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督察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力,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长江保护修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污染防治攻坚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一些地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生态保护修复仍需加强,林地、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时有发生,一些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一些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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