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空间。在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下,更多水务企业将目标锁定海外市场。但是激烈的竞争格局及复杂的国际形势,让中国水务企业国际化道路难言顺畅。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会长助理、工程部主任辛修明在2014水业战略论坛坛上曾经指出,国际水务市场的市场保护、准入限制以及对中资企业的歧视现象有所增加。在同一场合,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魏娓介绍,桑德已获得两个标志性的海外水务项目,但中东、拉美、非洲及东南亚国家的目标市场,虽然潜力巨大,看上去很美,但受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容量并不大。
从历史眼光看,中国水务改革走过的路径与之相似。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水务行业改革开启,一批国际水务企业如威立雅、中法水务相继进入中国,洋水务威胁论几乎从未终止,一种强烈的对外商外资本能的排斥情绪在社会上弥漫。但是事实证明,外资特别是大型跨国企业的进入,不仅为中国水务行业带来了需要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高效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营造出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了水务市场的活力,促进了中国水务企业的成长。
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无论“走出去”还是“引进来”都离不开开放的心态和敢于竞争的胸怀。因为开放与竞争,今日的中国才得以回归市场经济,中国才得以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另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新加坡电力行业改革。发轫于1993年的新加坡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新加坡政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电力投资、建设、运行,吸引了中国华能、马来西亚杨忠礼、日本丸红等国际电力集团赴新投资,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外资企业占新加坡电力市场份额总量的85%,并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反观同属公共事业服务的新加坡水务市场,国际化程度却仍然较低。因此,于3月末结束投标的新加坡樟宜第二新生水厂项目格外引起中国水务行业的关注。据中国水网了解,该项目采用DBOO(设计-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水厂设计规模为22.8万吨/天。参与投标的有5家企业:北控水务&新加坡联合工程(UE)联合体、新加坡凯发集团、三菱重工&第一太平有限公司联合体、三巴旺&IDE联合体及新加坡胜科公用事业私人有限公司。
虽然从目前情况看,北控水务&新加坡联合工程联合体以水价最低的优势位居第一,但截至目前,新加坡政府尚未公告最终竞标结果,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让我们回顾一下新加坡类似水务项目的情况:在新加坡水务行业近几年的公开招标中,虽然均有国际知名企业参与,但还没有一家国际公司中标。如,2002年的新加坡第一座海水淡化厂,日本三菱、美国AESTranspower、澳洲VivendiWater公司参与了投标,最终中标方为新加坡凯发公司;2007年樟宜新生水一期招标,新加坡胜科击败了威立雅和亚洲环境等国际水务公司中标;2010年TUAS海水淡化厂公开招标中虽有5家外企参与,但仍被新加坡凯发获得。
此次中国企业在位居第一的情况下能否成功获得新加坡樟宜第二新生水厂的设计、建设、拥有及运营权,打破新加坡水务市场的魔咒,成为第一家成功投资新加坡水务行业的国际公司,让我们非常期待。
中国水务企业最终跨过国际水务市场的“门槛”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是毫无疑问,中国水企已经具备了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一批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到投资并购等环节形成了完整产业链的优秀企业已脱颖而出,特别是中国独一无二的水务问题,为技术研发提供了良好条件,兼以世界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在中国的广泛应用,更为水务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应用经验。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指出,中国水务企业“走出去”具有了新的落脚点,就是培育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水务公司。
中国水务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全面崛起,也许尚需时日,但是如何享受更加健康、透明的市场环境,更加充分、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却是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亚当?斯密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与繁荣。因此,中国水务企业在“走出去”的进程里需要做好更多的功课,如更有效地与甲方沟通、更积极地融入当地的社会环境、更努力地打造企业的品牌等,而不是仅仅抱怨国际市场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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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新环保法能否破除地方保护?
4月24日,历经四次审议和反复修改完善的环保法修订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破除违法成本低、加重政府监管责任、助推环保产业——“最严”新环保法被寄予厚望。但本报记者观察发现,新环保法能否护航美丽中国,仍需更加细化的配套措施和铁面无私的严格执法。
破除违法成本低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告诉记者,我国目前的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的处罚过轻,致使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现行环保法律的处罚规定,显然"便宜"了环境违法企业。”赵华林说,即便是沱江、松花江等特大水污染事故,最后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罚款上限,也只不过罚了100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介绍,新环保法对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如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环境经济政策、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记者表示,新环保法将是中国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
他对记者说,“最严格”体现在以往没有写入法律的一系列强制性惩罚措施,包括允许对部分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于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行为采取按日计罚制裁,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要求引咎辞职,建立环境信用制度,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
就“按日计罚”的规定,常纪文说,就是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违法1天是1万元,30天就是30万元。新环保法规定罚款上不封顶。“1989年出台的环保法对罚款数额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次也是,允许各地针对本地情况设定违法的数额。要求整改你不改正的,从下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常纪文说,从明年开始实施这项法律,“很多违法的企业肯定无法生存,会被淘汰。”
加重政府监管责任
长久以来,环保执法最大的障碍来自地方政府的干扰。
2010年5月,安徽固镇县政府对包括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在内的6位环保干部集体停职,原因就在于查办了污染企业。
“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很完善,尤其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基层地区,行政干预还很严重,一些污染大户往往同时也是利税大户,受到地方一些领导的特别关爱。”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主任张建宇对记者说。
根据环保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工作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地方环保部门接受国家环保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环保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控制。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投入是全面平衡地方工作和各个职能部门的结果。实际情况往往是地方政府官员把当地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
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没有权力让企业停产,连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都需要通过政府下达。”一位地方环保局长对本报记者说,有人说地方环保部门是“不作为”,其实是“无法作为”。
一位地方环保局领导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要处罚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必须要经过地方有关领导同意,就是到企业履行正常的环境检查义务也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新环保法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新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新环保法首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并要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潘岳对记者表示,新环保法同时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潘岳对记者说,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
“重权在手,中国环保人岂能不去铁腕治污;重责在身,中国环保人又岂能不去勇于担当。”潘岳说。
严格执法是关键
有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成效如何,关键还是靠落实。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眼下即便在整治大气污染的高压下,仍有大量企业我行我素。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告诉记者:“虽然通过连续5个月的高强度督查执法,京津冀地区环境违法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对20个省区市的督查仍发现141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常纪文对记者说,眼下,他最担心的是能否严格执法。“如查封扣押权,环保部门敢不敢去扣押,需要怎么配合。”他表示,环境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面对更大的压力,必须行使好权利,执法不是简单的执法,要出实招、硬招。
根据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如果不作为,人大可以监督。每年政府要向人大汇报工作,还可以社会监督,包括公众参与、民主监督等。另外是司法监督,环保部门不履职,公众可以把环保局告上法庭。
记者注意到,人人参与环保,也是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
新环保法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环保法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改善中国目前的环境状况?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以雾霾治理为例说,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不仅要求各级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的处置和事后恢复的工作,还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污染的公共监测预警预案,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环境公共污染危险的减缓。
助推环保产业
记者从环境商会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后,也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根据大气、水、土壤防治规划,未来我国将投入数十万亿元解决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
目前,全国从事环保装备制造的企业单位5000家左右;工业总产值近2000亿元,是2005年的3.5倍;从业人数50万人以上。根据《“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左右,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中国环境产业尚处于产业发展的前中期,未来5年是环境市场前所未有的好时机。”中国环境投资联盟理事长王世汶说。
他给出的判断是,环境问题不仅已成为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的政绩直接关联到政府主要官员的仕途命运,还包括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组织体系正酝酿重大调整,环境信息公开和强化监督处罚已经成为环境管理的亮点。而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和落实,正在变革中的中国环境产业将呈现崭新的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环境保护管理正在“由污染控制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型”,环境服务市场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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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开始“挂钩”环保
最新修订的环保法中加大了对地方负责人的考核以及污染企业的惩处力度,这显示“调结构”仍是决策层不曾放松的工作重点。
就在这一调整出台之时,4月28日,随着最后一个省份——陕西省统计局发布一季度GDP数据,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经济增速数据均出炉。据统计,30个省市一季度GDP增速均低于年初制定的增长预期。
在受访业界专家看来,地方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主要原因是投资增速大幅放缓。
绿色增长能不能实现?眼下还是一个问号。
多省经济增长“跳水”
在31个省市公布的统计数据中,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省市一季度GDP增速均低于年初制定的增长预期,26个省份都滑落至个位数增长,去年同期该数据为14个。其中,一季度北京GDP同比增长7.1%,上海GDP增长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而河北、浙江、广东与北京等省市GDP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西部是此次地方经济增速下滑的重灾区,多数下滑两个百分点左右,其中降幅最大的云南下滑了4.9%。
实际上,国家统计局3月份就曾表示,今年将争取形成GDP全国统一核算方案,而在统一核算后,不排除有些地方GDP总量数字和速度比过去要往下降。
在海通证券(9.35,-0.05,-0.53%)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看来,一季度的数据“去水分”可能颇高。据他统计,相较于以往地方GDP增速通常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一季度各省与全国GDP数据匹配度较往年大幅提升,有11个省份GDP增速低于全国,为历年最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对本报记者分析称:“在外部原因中,出口放缓有一定影响,预计随着欧美经济的复苏转好,二季度贸易会有所上升。”但他表示,更主要是投资增速大幅放缓,由于调结构等原因,制造业投资要化解产能过剩;其次房地产投资也出现回落。
“未来中西部仍是经济下行的最大风险区域。”姜超表示,由于当前产能过剩、债务堆积和地产泡沫破灭分别制约制造业、基建和地产投资扩张,所以投资驱动的模式前景黯淡。
生态红线下的政策选择
但是,要发展,肯定还要有投资。
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这种投资划出了“生态红线”。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同时,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负责人的考核,打掉污染大户的“保护伞”。其具体规定如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引起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此举被视作在制度安排上的一次突破。“这说明我们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比较严峻,而地方政府是保护环境的主体,需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对本报记者分析称。
河北省是“钢铁大省”。河北今年一季度GDP同比增长只有4.2%,是该省近些年来比较低的季度经济增速。这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长5.3%,增速比2013年全年减缓12.1个百分点。受此影响,河北省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仅为3.5%,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0.1%。而在“钢市”唐山市,一季度通过钢铁行业实现税收3.95亿元,同比下降11.01%。
“现实的实际困难就是这样,如果企业按标准治理,消除环境风险,就会影响业绩;政府整改企业,又会影响当地的税收、GDP和就业。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环境价格市场和成熟或良性运转的资金机制远远没有形成。”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中心专家在4月29日举行的“绿色经济研讨会——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会议上表示。
河北省当前的选择是在降低高耗能产业投资的同时,增加对其他行业的扶持力度。来自河北省统计局数据的显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6.3%,快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21.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33.1%,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而高耗能行业增加值下降2.5%,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43.4%,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这使得该省一季度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规模以上工业能耗519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81%,超过年度下降7%的目标。
除了河北省“腾笼换鸟”的思路之外,李佐军对记者表示,稳增长不应在破坏环境上找出来,而要在破坏环保以外另找增长出路。在他看来,可以依靠科技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上寻找出路。如何在新环保下稳增长与平衡两者关系?
对此,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发展部副部长、研究员张永生提出“绿色发展范式”的概念。他说:“现有的发展方式已经不可持续,需要改变的不止是民众信心的修修补补,而是根本的发展范式的变化。”在他看来,伦敦、洛杉矶“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并不可行,传统认识认为政府采取的绿色行动会阻碍经济发展,而实际上通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可能使资源向驱动经济更具竞争力的结构转变,这个结构会带来更高的效用。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其一,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其二,引入多元主体共治和加重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一个是从发展模式上引入“绿色”变量,另一方面是增加了参与监督的主体和污染的惩处成本,这样的机制写入法律,对于地方政府未来的产业政策设计进行了约束。
“环保型”增长缺少“资本力量”
此次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惩处力度,建立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并明确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新《环境保护法》对守法企业是激励,但对违规违法企业影响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倒逼一些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与产品升级寻找出路。”李佐军表示。
郑州铁维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赵海新向记者表示,由于钢铁与水泥减产,该企业的润滑脂受影响较大。郑州铁维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润滑脂的企业,产品主要供应水泥、煤碳以及钢铁等行业。
据赵海新向记者透露,现在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引进纳米研磨机,由于此领域属于朝阳产业而看好其发展前景,同时也有助该公司开拓新的业务盈利渠道。
在王军看来,加强环保和稳增长之间,以往被视为对立的关系,但是如果处理得好,可促使地方政府与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新增投资,有助稳增长。
有投资机构曾经做过测算,基于中国改善空气质量的需求,中国市场上对于绿色环保的产业投资需求将达到每年两万亿元。
“但是目前,真正愿意进入这个市场的资金并不多。”中国人民银行[微博]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我国对于环境风险的解决不仅是一个末端治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需要从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综合考虑。
“环保类项目盈利远低于污染型项目。”他表示,目前煤炭产生的污染是清洁能源的10倍;中国城市当中地铁出行的比例仅占7%,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甚至高达90%,而北京同样的运输量,私家车产生的污染是地铁的10倍,这三个比例失调显示的是此前社会资金没有投到对的领域去。
“环保不单是一个末端治理的问题,触动的是社会发展思路的变革。包括财政需要发挥其在国家治理的基础作用,这个作用体现在其功能发挥的一系列手段上,而这些手段连成的机制体系,应该同当今所强调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这一论点打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贾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