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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级研讨会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时间:2017年9月中旬
地点:青岛
组织机构
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办单位: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莱默(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裕隆环保有限公司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济南浦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中国给水排水战略联盟
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战略合作微信平台:
(微信名称:water8848微信号:cnwater8848 ) |
(微信名称:中国给水排水 微信号:cnww1985 )
支持媒体:中国建设报、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网站(www.watergasheat.com)、亚洲环保杂志 、中国水网、工业水处理杂志、水处理技术杂志、供水技术杂志等
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得到快速提高,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97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7亿立方米/日。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实施的大背景下,全国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均对污水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提标增效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为了满足在高排放标准下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的技术需求,《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赛莱默(中国)有限公司、江苏裕隆环保有限公司、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南京贝特环保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设科技集团、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等单位举办“2017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级研讨会”。届时将邀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等有关单位领导,全国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专家、学者、运行管理人员,解读行业政策,分享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典型成功案例,研讨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搭建推介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
邀请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二、大会形式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30多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为辅助的形式。
三、大会征稿主题:
1、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有关的政策、标准、技术和应用实例。
2、再生水有关的政策、标准、技术和应用实例。
3、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的政策、标准、技术和应用实例。
4、中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再生水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 设计院(公司), 总承包公司,工艺技术专业公司,装备、材料、药剂供应商等单位名录汇编。
四、参会人员
1、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厅、城建局、各地建委、水务局、环保局(厅)、排水处、开发区管理部门、各地方河湖长单位等。
2、行业协会: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地学会、协会等
3、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南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
4、高校(研究院):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
5、各地水务、污泥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北控水务集团、北京首创、北京碧水源、启迪桑德、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水务集团、成都市兴蓉环境、安徽国祯环保、深圳市水务(集团)、上海城投水务、重庆水务集团、东莞市水务投资、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南京水务集团、杭州市水务集团、武汉市水务集团、沈阳水务集团、厦门水务集团、珠海水务集团、山东水务发展集团、青岛水务集团、济南水务集团、上海巴安水务、中环保水务投资、昆明滇池水务、云南水务、中国水务集团、中国水务投资、粤海水务、威立雅水务、苏伊士环境集团、中法水务投资、中国光大水务、贵州水务、海口市水务、华衍水务、天津华博水务、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中环水务集团、成都排水、首创爱华市政环境、重庆康达环保等。
6、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技术、材料和设备工程专业公司等。
五、企业赞助方案
1、联合主办单位(赞助费10 0000元)
2、协办单位 (赞助费6 0000元)
3、大会上发言(20分钟)/ 文章发表2-3篇/2个代表,发资料,现场易拉宝1个等共计2万元。
4、会场外集中展示区展示桌(2万元每个,含2人参会费)。
5、其他赞助方式(如礼品、晚宴、抽奖奖品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6、会议论文集广告:封底15000元;封二12000元;封三10000元;前彩插首末页:12000元/页;前彩色插页:8000元/页。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022-27835639,13752275003 王领全)。
六、参会和住宿
会务费: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2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2017年8月15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800元/人;2017年8月15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
住宿:会务组统一预订,房费自理。返回参会回执时注明预订房间类型和数量,也可自行安排住宿。
注:需要现场或者提前领到发票的参会代表,请提前将会务费汇款到杂志社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王领全 孙磊 任莹莹 彭秀华 金晟 会计18622273726
电话:022-27835639 27835592 13752275003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 cnwater@vip.163.com
传真:022-27835592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都市花园大厦21层
2017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级研讨会参会回执(复印有效)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回执后,传真和E-mail传回,以便提前安排住宿。
传真:022-27835592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 cnwater@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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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前汇会务费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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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信息 |
请逐项填写发票信息,以便给您开具发票 普票:发票抬头 ;税号 专票:发票抬头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详细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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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599-20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15 -09 -25 发布 2015 -10 -01 实施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ICS 13.060.30 Z 60 DB12 2 目 次 前言················································································································································3 1 适用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技术要求··································································································································5 5 其他规定··································································································································7 6 实施与监督······························································································································7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监测分析方法···················································································8 3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产生污泥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污泥排放控制的 基本要求。依法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依法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严于本标准的, 从其规定。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 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 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水污染控 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运平、卢学强、刘红磊、邵晓龙、李安定、张志扬、马建立、王 元刚、耿世伟、李慧、孟建丽、王乃丽、高翔、鲁富蕾、卢志强、孙猛、邹克华、邓小文。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5 年 7 月 30 日批准。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 设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08)中城镇污 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DB12/ 599—2015 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向水环境直接排放的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348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 GB/T 2348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 GB/T 2348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 GB 2418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T 246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 GB/T 246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 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CJ/T 3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农用泥质 CJ/T 3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DB12/ 05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 35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包括天津市中心城区、 滨海新区、新城和郊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 3.2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 existing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在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3.3 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new (rebuilding, extending)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DB12/ 599—2015 5 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3.4 恶臭污染物 odor pollutants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4 技术要求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 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 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 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 的污染物,共 50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 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 标准分级 4.1.2.1 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 A 标准、B 标准、C 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 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水环境,当设计规模≥10000 m3 /d 时,执行 A 标准;当 设计规模<10000 m3 /d 且≥1000 m3 /d 时,执行 B 标准;当设计规模<1000 m3 /d 时,执行 C 标 准。 4.1.3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 1 和表 2 的规定;选择控制项 目执行表 3 的规定。 表 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注明的除外)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C 标准 1 pH(无量纲) 6~9 6~9 6~9 2 化学需氧量(COD) 30 40 50 3 生化需氧量(BOD5) 6 10 10 4 悬浮物(SS) 5 5 10 5 动植物油 1.0 1.0 1.0 6 石油类 0.5 1.0 1.0 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0.3 0.5 8 总氮(以 N 计) 10 15 15 9 氨氮(以 N 计)① 1.5(3.0) 2.0(3.5) 5(8) 10 总磷(以 P 计) 0.3 0.4 0.5 11 色度(稀释倍数) 15 20 30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 1000 1000 注 1: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DB12/ 599—2015 6 表 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05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05 7 总铅 0.05 表 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g/L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总镍 0.02 26 2,4,6–三氯酚 0.2 2 总铍 0.002 27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 Cl 计) 1.0 3 总银 0.1 28 三氯甲烷 0.06 4 总硒 0.02 29 1,2-二氯乙烷 0.03 5 总锰 0.1 30 四氯化碳 0.002 6 总铜 0.5 31 三氯乙烯 0.07 7 总锌 1 32 四氯乙烯 0.04 8 苯并(a)芘 2.0×10-6 33 氯苯 0.3 9 挥发酚 0.01 34 1,4-二氯苯 0.3 10 总氰化物 0.2 35 1,2-二氯苯 1.0 11 硫化物 0.5 36 三氯苯① 0.02 12 氟化物 1.5 37 硝基氯苯② 0.05 13 甲醛 0.9 38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硝基苯 0.017 3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003 15 苯胺类 0.1 40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008 16 苯 0.01 41 丙烯腈 0.1 17 甲苯 0.1 42 彩色显影剂 1 18 乙苯 0.3 43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 2 19 邻-二甲苯 0.2 44 有机磷农药(以 P 计) 0.5 20 对-二甲苯 0.2 45 马拉硫磷 0.05 21 间-二甲苯 0.2 46 乐果 0.08 22 苯系物总量 1.2 47 对硫磷 0.003 23 苯酚 0.3 48 甲基对硫磷 0.002 24 间-甲酚 0.01 49 五氯酚 0.009 25 2,4-二氯酚 0.093 50 总有机碳(TOC) 12 注 1:三氯苯:指 1,2,3-三氯苯、1,2,4-三氯苯、1,3,5-三氯苯。 注 2:硝基氯苯:指对-硝基氯苯、间-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 4.1.4 取样与监测 DB12/ 599—2015 7 4.1.4.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在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排放口,并按规定 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4.1.4.2 采样频率为至少每 2 h 一次,取 24 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污染物的采样与监测 应按 HJ/T 91 有关规定执行。 4.1.4.3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对本标准表 3 规定的选择控制项目每年至少监测 1 次。 4.1.4.4 监测分析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护距离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当城镇污水处理厂位于 GB 3095 规定的一类区时,执行 GB 18918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 的一级标准;当城镇污水处理厂位于 GB 3095 规定的二类区时,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 DB12/ 059 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甲烷执行 GB 18918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2.3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取样与监测按 DB12/ 059 有关规定执行,甲烷的取样与监测 按 GB 18918 有关规定执行。 4.2.4 监测分析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应符合 GB 24188 的相关规定。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稳定化处理应符合 GB 18918 的相关规定。 4.3.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焚烧等方式处置时,应符合 GB/T 23484、GB/T 23486、GB/T 24600、CJ/T 309、GB/T 23485、CJ/T 314、GB/T 25031、 GB/T 24602 等有关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 4.4 噪声控制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 GB 12348 执行。 5 其他规定 5.1 本标准中未列出的项目执行 GB 18918 的相应要求。 5.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等方面不同用途时,还应达到 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 6 实施与监督 6.1 标准由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本标准正文及附录 A 为强制性内容。 DB12/ 599—2015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监测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分析与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分别按表 A.1 和表 A.2 执行,或按国家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表 A.1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2 化学需氧量(COD) 重铬酸盐法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氯气校正法(氯化物高于 1000mg/L) GB/T 11914-1989 HJ/T 399-2007 HJ/T 70-2001 3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释与接种法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HJ 505-2009 HJ/T 86-2002 4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5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6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电位滴定法 GB/T 7494-1987 GB/T 13199-1991 8 总氮(以 N 计)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HJ 667-2013 HJ 668-2013 9 氨氮(以 N 计)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蒸馏中和滴定法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HJ 536-2009 HJ 537-2009 HJ 665-2013 HJ 666-2013 10 总磷(以 P 计)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HJ 670-2013 HJ 671-2013 11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T 11903-1989 12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HJ/T 347-2007 13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冷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法 HJ 597-2011 HJ/T 341-2007 HJ 694-2014 14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GB/T 14204-93 15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75-1987 1) 1) HJ 700-2014 16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火焰原子吸收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66-1987 1) 1) HJ 700-2014 DB12/ 599—2015 9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7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18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85-1987 HJ 694-2014 HJ 700-2014 19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75-1987 1) 1) HJ 700-2014 20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 11912-89 1) HJ 700-2014 21 总铍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HJ/T 59-2000 HJ 700-2014 22 总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 11907-89 HJ 700-2014 23 总硒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15505-1995 GB/T 11902-1989 HJ 694-2014 HJ 700-2014 24 总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11911-1989 1) HJ 700-2014 25 总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75-1987 1) 1) HJ 700-2014 26 总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GB/T 7475-1987 1) HJ 700-2014 27 苯并(a) 芘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478-2009 1) 28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29 总氰化物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HJ 484-2009 HJ 659-2013 30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碘量法 GB/T 16489-1996 HJ/T 60-2000 31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离子色谱法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7484-1987 HJ/T 84-2001 HJ 487-2009 HJ 488-2009 32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601-2011 33 硝基苯类 气相色谱法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HJ 592-2010 HJ 648-2013 DB12/ 599—2015 10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16-2014 34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1989 35 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36 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37 乙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38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39 对-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40 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41 苯系物总量(包括苯、 甲苯、乙苯、二甲苯、 异丙苯及苯乙烯的总 合)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1890-1989 HJ 639-2012 HJ 686-2014 1) 42 苯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1) HJ 676-2013 HJ 744-2015 43 间-甲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76-2013 HJ 744-2015 44 2,4 -二氯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1) HJ 676-2013 HJ 744-2015 45 2,4,6 -三氯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1) HJ 676-2013 HJ 744-2015 46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 Cl 计) 微库仑法 离子色谱法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DB12/ 599—2015 11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47 三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20-2011 HJ 639-2012 HJ 686-2014 48 1,2-二氯乙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20-2011 HJ 639-2012 HJ 686-2014 49 四氯化碳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20-2011 HJ 639-2012 HJ 686-2014 50 三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20-2011 HJ 639-2012 HJ 686-2014 51 四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620-2011 HJ 639-2012 HJ 686-2014 52 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74-2001 HJ 639-2012 53 1,4-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21-2011 HJ 639-2012 54 1,2-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21-2011 HJ 639-2012 55 1,2,4-三氯苯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21-2011 HJ 639-2012 HJ 699-2014 56 对-硝基氯苯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8-2013 HJ 716-2014 57 2,4 -二硝基氯苯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8-2013 HJ 716-2014 58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液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72-2001 1) 59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液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72-2001 1) 60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 HJ/T 73-2001 1) 61 彩色显影剂 169 成色剂法 169 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 GB 8978-1996 附录 D: 一、彩色显影剂总量的 测定 HJ 595-2010 6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碘-淀粉比色法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 GB 8978-1996 附录 D: 二、显影剂及其氧化物 总量的测定方法 HJ 594-2010 63 有机磷农药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 DB12/ 599—2015 12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64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 65 乐果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 66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 67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2-19911 GB/T 14552-2003 68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 五氯酚计)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591-2010 1) 69 总有机碳(TOC)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501-2009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年。 2)《水质分析大全》,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 年。 表 A.2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氨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HJ 533-2009 2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4678-1993 1) 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4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J/T 3037-1995 HJ/T 38-1999 1)《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