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是同步新建的北湖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主要将沙湖、二郎庙、落步嘴及白玉山污水系统污水传输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80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150万吨/日,相应的服务范围为130.35平方公里和200.25平方公里。其中:本项目属一期工程配套工程,设计规模80万吨/天。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深隧系统:二郎庙预处理站至新北湖污水厂总共约17.6km污水主隧工程,直径D3000-D3400;落步咀预处理站至三环线支隧工程,直径2-D1500,长度约1.7km。(2)地表完善系统:沙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二郎庙预处理站及配套管网、落步咀预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武东预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污水主隧道和雨水隧道起于二郎庙污水厂,沿沙湖大道和沙湖港敷设,至礼和路附近向南延伸至欢乐大道,再沿欢乐大道敷设至三环线,转至武鄂高速公路至武东明渠排口,再经严西湖和北湖公园内敷设至北湖污水厂。污水支隧道起于落步咀污水厂,经三环线东侧绿化带敷设至三环线青化立交入污水主隧道。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工程所在区域2个现状点监测结果中,硫化氢、氨其一次浓度分别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的最高容许浓度0.01 mg/m3、0.2mg/m3要求,臭气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的二级标准20(无量纲)限值,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拟建工程沿线的东湖港监测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石油类、氨氮、悬浮物等7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沙湖港监测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石油类、氨氮、悬浮物等7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武东明渠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COD、氨氮、悬浮物等4项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0.01倍、20倍、1.55倍、2.14倍,其超标原因为该区域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有关,其它三项满足Ⅴ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拟建在拟建工程K10+600右侧150米武东村(Ⅰ)和K14+680右侧40米柳家湾(Ⅱ)各设1个监测水井中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As、Hg、Cu、Pb、Zn等9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从监测结果显示,所设7个监测点中:1#、2#、7#测点余家湖村、团结竹君苑、苏家咀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60 dB(A)、夜间50 dB(A)的标准要求。3#测点白马馨区东区临近欢乐大道辅道,满足类昼间70 dB(A)、夜间55 dB(A)的标准要求,4#、5#、6#测点武东科技发展工业区、柳家湾、大型村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昼间65 dB(A)、夜间55 dB(A)的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建设单位设置简易临时隔油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含泥浆水)统一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深层隧道周边的港渠为沙湖港、东湖港和武东明渠,严禁将油料等建材堆放在这些水体附近,并将堆场等设在暴雨径流冲刷影响小的地方,并在其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对于生活污水,可依托沙湖污水处理厂、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和落步嘴污水处理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议施工单位通过租用项目周边单位或旅馆作为办公、生活用房,以便生活污水纳入武汉市既有排水系统。在生活污水不具备纳入既有排水系统的施工场地,评价要求修建生态厕所收集施工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它不具备依托条件的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汇入的市政管网,达到一级二级排放分别排入Ⅲ类和Ⅳ、Ⅴ类水体。
地下水:
施工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钻孔和地下连续墙施工中,广泛使用泥浆护壁。泥浆成分中除膨润土和水外,泥浆中不含重金属、剧毒类、有机类污染物,且无毒添加剂含量低,泥浆使用时段较短,仅钻孔过程中存在,一般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竖井的开挖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位造成影响,进而不会产生地面沉降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废气: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场址平整时的粉尘;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尾气:开挖、钻孔过程扬尘;车辆过往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扬尘;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施工过程可能遇到沼气。
噪声:距离施工现场50m以内的居民点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施工应注意应选取施工时间。在距离敏感点较近施工时,夜间严禁施工,必要时采取活动式隔声屏障,降低局部方位的噪声影响。
对本工程而言,距离施工现场50m以内的居民点仅有2个,即1#竖井团结竹君苑和4#竖井白马馨区西区。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保部门处理。弃方及建筑废物按《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交武汉市余泥渣土排放场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使用剩下的有机溶剂废物和废涂料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施工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填土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建设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虽然这些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但必须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以减缓其不利影响,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气:
厂址周围现有敏感点的氨气、硫化氢能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采用HJ2.2-2008中推荐的模式预测,从预测分析可知,项目污水提升泵站、预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浓度。
经计算分析,本项目恶臭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周边的氨气、硫化氢浓度无超标点,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浓度要求。
通过对沙湖污水处理厂水果湖泵站和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新生路泵站类比监测,其通风口下风向50米处臭气中氨气、硫化氢达到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高允许浓度要求。11处自然通风竖井周围敏感目标处氨气、硫化氢浓度基本满足标准要求。
②废水:
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由于本工程是将污水送入地下深层隧道,有可能会对地下水水环境产生污染,因此,建议实时监控深层隧道排水系统,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当发生意外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
对污水预处理构筑物、地块管网基础设施分区进行防渗处理。
③噪声:
采用HJ2.4-2008中的模式预测,在采取了如重点噪声源水泵应设消音、吸声设施、机组安装分离基础及橡胶垫片等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下,各厂界噪声分别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3类和4a类区排放限值。
④固体废物:
包括栅渣和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在合理、及时处理的前提下,不对外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粉尘、废水、噪声以及建筑垃圾。
施工粉尘可通过增湿保湿降低粉尘产生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场地范围内;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暂时没有市政管网的地段,评价要求修建生态厕所,收集施工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对施工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措施可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可交于相关部门统一清运,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见下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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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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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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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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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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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当发生意外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水预处理构筑物、地块管网基础设施分区进行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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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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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和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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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泵站和预处理站收集恶臭气体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内进行处理,去除效率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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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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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及机械产生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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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噪声设备都放置于地下室
风机安装于隔振台座上,隔振台座下面安装隔振器。对墙体及房顶铺设吸声结构,可选择微穿孔板和多孔吸声材料组合的吸声结构。泵站采用位于水中的潜水泵设计,泵站对边界及附近敏感点产生的噪声值均在50d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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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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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或残渣、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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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流井、泵站格栅处产生的栅渣,沉沙池产生的污泥以及深层隧道淤积的污泥。定期清理,密闭运输,由城管部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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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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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隧道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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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的运行和维护,加强运行监控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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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业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经查实,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第9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以及第20条“城市下水管线非开挖施工技术开发与应用”。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限制或禁止项目的范畴。因此,本项目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
(2)规划符合性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中四、污水 160.描述:建设以雨污分流体制为主的城镇污水系统,加快主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与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都市发展区规划33个污水系统,其中主城区规划布局北湖等13座污水处理厂,至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540万立方米/日,其中主城区污水处理规模达到355万立方米/日,本工程是规划的北湖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工程,符合上述规划要求,从而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
6、公众意见征集
公众调查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公共参与联系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结论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武汉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改善本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改善工程服务范围的水环境和原三座污水处理厂周围空气环境,将对武昌、洪山、青山地区的经济、居住、城市景观等方面产生巨大的正面效益,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在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可保证达标排放或减少到环境允许的程度。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8、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亮027-88660032
9、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民主路555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禹金彪 027-87317508;电子邮箱:jeyh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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