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骆耀明实习生丁如飞)近日,《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市政府批复,成为我市推行水利水务ppp融资模式首个成功落地的项目。该项目拟采用tot(转让—运营—转让)运作方式,由市政府授权国有出资主体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7.01亿元。
据介绍,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ppp项目为财政部第一批30个试点项目之一,总建设取水规模140万立方米/天,主要包括取水口及取水管线、取水泵站、加压泵站、地面水厂、管线铺设等建设内容。工程近期概算投资24.8亿元,其中2015年计划投资16.1亿元,计划2016年6月建成、9月投产运行。截至目前,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投资17.9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1%。新水公司作为该项目投资主体,多渠道先期筹措资金,完成融资到账资金16.88亿元,支付建设资金11亿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根据ppp项目批复方案,市政府授权市水务局授予ppp项目公司30年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运营管理与维护等,政府通过购买原水供应服务的方式,使项目公司获取运营回报,实现ppp项目“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目标。
本次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ppp项目的获批,标志着我市水利水务项目成功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建设,实现了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公私合营”,形成了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服务的多方共赢局面,对于推进水利水务ppp模式运作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骆马湖水源地及 原水管线ppp项目获批
2015-12-05 来源:徐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