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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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秘〔2017〕89号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栏杆集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364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秘〔2017〕89号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栏杆集镇、苏湾镇和庙岗乡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征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图设计;完成9个省级中心村、9个合肥市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槐林镇、坝镇、银屏镇、散兵镇、黄麓镇、中垾镇等6个乡镇入户支管网建设;完成中庙街道办事处、烔炀镇、夏阁镇、柘皋镇等4个乡镇(街道)主次管网建设及烔炀镇、夏阁镇污水处理厂建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索 引 号: 00326508X/201707-00106 信息分类: 02D/110300/04
发布机构: 巢湖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7-18
名  称: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重点工作>上级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文  号: 巢政办秘〔2017〕89号 关 键 词:  
信息格式: DOC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秘〔2017〕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3日

 

 

  

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境整治水平,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农村垃圾治理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巢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巢湖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保持全市农村环卫市场化率、陈年垃圾清理率、自然村覆盖率、自然村清扫保洁率、垃圾收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全市推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全市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还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断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继续对垃圾分类采取农环资金奖励、考核加分等方式予以支持,逐步推广。

(二)开展全域乱堆放整治。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全域乱堆放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砖堆、石子堆、沙堆、柴草堆、杂物堆、残墙断壁、露天厕所、“牛皮癣”,规范临时摊点及沿线沙石堆场,取缔骑路经营。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全市乱堆放整治工作任务,全市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三)建立完善农村清扫保洁机制。按照乡镇、街道管理、市场化公司实施的原则,建立保洁队伍,配足配齐专职保洁员,对辖区内村庄、沟渠、乡村公路环境进行全天保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行“户分类、保洁员收集、公司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采用“桶换桶”“桶装车载”垃圾收运模式,新建垃圾收集点。积极推进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和环卫硬件设施、收运体系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市场化保洁公司的督查与考核,强化巢湖中材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项目的运行管理。

(五)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今年9月份,我市将接受住建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按照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收运处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七个大项收集整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软件材料,8月25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台账材料归档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指挥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统筹调度,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督办、检查和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是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卫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村委会及相关企业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多元投入。市、乡(镇)两级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市级财政进一步增加农环资金投入,加大农环生活垃圾治理奖补力度。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垃圾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周督查、月考核、年总评推进机制,构建市、乡(镇)、村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农村环境整治月度检査范围,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通过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途径,用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巢湖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农村垃圾治理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大革命”要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现到2020年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标,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7年8月底前完成巢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栏杆集镇、苏湾镇和庙岗乡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征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图设计;完成9个省级中心村、9个合肥市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槐林镇、坝镇、银屏镇、散兵镇、黄麓镇、中垾镇等6个乡镇入户支管网建设;完成中庙街道办事处、烔炀镇、夏阁镇、柘皋镇等4个乡镇(街道)主次管网建设及烔炀镇、夏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专项规划编制。根据《安徽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建成区规模和发展规划、原有设施状况、人口集聚、管线敷设状况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全市2017—2020年各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项目建设。2017年8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二)加快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栏杆集镇、苏湾镇、庙岗乡要利用环巢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启动污水处理厂前期项目建设,根据乡镇的排水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及管网走向。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和征地拆迁等工作。

(三)全面启动18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根据中心村人口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分户式、联户式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将收集的污水接入到处理设施中,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加强改厕和污水处理同步推进。按照“三大革命”要求,一体推进中心村和一般村的户改厕,统筹做好改厕后的污水处理工作,集镇农户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到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心村纳入到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一般村通过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收集后,由农户、农业企业等回用于农田施肥,或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统一组织就近运送至污水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

(五)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水务公司,全面实现市场化运营。村庄分散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集中委托运行的方式,实行统一运行和维护,发挥规模效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导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地抓好实施。市住建局牵头指导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保障工作;市发改委牵头落实项目立项、初设批复、可研批复工作;市环湖办和市住建局牵头做好与合肥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落实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市美丽办牵头落实18个省级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具体组织实施主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同责、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筹措。市级财政将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经费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对苏湾镇、栏杆集镇、庙岗乡三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市发改委、市环湖办等要积极争取环巢湖生态修复项目,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后期管护资金纳入到财政年度预算,用于辖区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运营维护。财政部门在做好资金保障的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资金使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指标之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苏湾镇、栏杆集镇、庙岗乡等乡镇要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早日实现我市乡镇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目标。市工作指导组采取现场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通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规范实施。规划设计委托、建设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均落实项目建设“四制”要求,统一招投标。加强财务监管和质量监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监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巡检,实施专业化管理,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口。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必须由有资质企业施工建设,验收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和水质检测报告。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使治污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巢湖市2017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农村垃圾治理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4000户试点农村改厕任务,全面完成改厕摸底调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居住习惯,广泛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改厕工作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

(三)坚持科学实施。按照“环湖先行、示范引导、全面启动、整村推进”原则,采取“六统、三化、三分”模式,指导乡镇(街道)实施改厕工作。“六统”: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督、统一服务、统一验收;“三化”:即企业化整体推进、一体化后续服务、长效化运营维护;“三分”:即分步实施、分乡镇验收、分年度考核。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开展改厕摸底调查。组织全市12个乡镇及中庙街道开展全域农村改厕户摸底调查,重点对农村厕所现状、存在问题、改厕类型等进行摸底调查。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全市农村改厕试点推广任务,确定改造范围为:中庙街道区域内规划保留的所有村庄,黄麓镇、烔炀镇、中垾镇、银屏镇、散兵镇、槐林镇等沿湖1公里范围内村庄,其他乡镇选择确定2个示范自然村(以上不包括中心村和因项目建设纳入征迁计划的村庄)。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选用适合的改厕模式,以分户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所和联户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所为主,管网收集处理为辅;在城镇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提倡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提倡采用水冲式厕所,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做到改厕和污水处理同步进行,一步到位。

(四)严格执行工作流程。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确定建设管护和后续服务单位,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提供标准化装配件,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项目建设应整村推进,改厕任务完成后,由市级统一验收,验收一村、销号一村。

(五)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农村改厕工程严格执行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市住建局要加强巡查检查,技术指导,招标产生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改厕施工组织管理,现场监督。改厕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六)建立改厕档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改厕档案。各地应根据改厕工程进度,及时将农户改厕信息录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的农村改厕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七)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建设服务一体化模式,由建设管护单位负责跟踪服务和管理,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为加强后续管护服务工作,先期先行在有关乡镇建立6座农厕服务站,负责粪水、粪渣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在试点示范基础上,逐步覆盖所有乡镇。建设管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指导农户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厕所、化粪池、管道等完好畅通,对粪水、粪渣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运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改厕工作指导组,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农村改厕工程设计技术导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地抓好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牵头指导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市卫计委负责将农村改厕工作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负责农村改厕信息统计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改厕的资金保障工作;团市委、市妇联要积极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在农村改厕工作中的作用;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是具体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摸底调查、统计上报、组织协调、施工保障等工作,及时上报、录入相关信息,并做好废旧厕所拆除工作。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各地要制订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政府对自然村改厕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市财政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订农村改厕工作考核办法,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卫生改厕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将文明创建与改厕结合,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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