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污染防治打造“眉山清” 眉山市17条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河长制,创新建立“双长三总,两员一警”工作体系,“河长治水”工作机制全面建立。2018年1——6月,全市纳入市级河长制的17条河(湖、渠系)水质持续改善,其中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优良水体6条,四类水体5条,五类水体2条。实施河长制以后,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群众对水环境质量满意度、获得感和参与度都不同程度上升。

“河长治水”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落实河长制治水机制,眉山创新建立“双长三总、两员一警”工作体系。目前,全市共设市级河长33名、县级河长121名、乡级河长333名、村级河长1500名,落实基层巡河员2886名,“河长治水”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推进污水设施建设 启动处理设施122座
除此之外,全市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启动实施污水处理设施122座。其中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启动,建成后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将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
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明显
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全市依法取缔禁养区内和限养区内污染严重的养殖场2217个,同时全域推进畜禽养殖种养循环,目前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6%,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14%和3.89%。
大力开展“散乱污”治理 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涉磷企业废水专项治理,强化监测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开展“10+1”小企业排查和取缔,大力开展“散乱污”治理。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提出更高更细要求
在饮用水源监管和保护方面,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同时全面开展黑龙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7年全面完成了对市第一、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的关闭或拆除工作,全面推动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17年以来,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下一步,全市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河长制”,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流域污染防治系统、立体治理、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努力打造“眉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