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加入河北省城市排水监测网的批复
廊坊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推荐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加入河北省城市排水监测网的请示》(廊建城〔2018〕4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加入河北省城市排水监测网。请按照《河北省城市排水监测网章程》要求,配备人员、设备和场地,并履行成员义务。同时,请你局督促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原有结构基础上,加挂“河北省城市排水监测网廊坊监测站”工作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资质认定名称变更手续。
名称变更及挂牌工作完成后,请及时报省网备案。
联系人:何 萍 0311-8780790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