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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32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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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环保部印发《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 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颁布《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
目建设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53 号),公布了第一批污泥干化耦合发电试
点项目共计 29 个,其中由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
参与投资建设、技术支持并合作申报的 7 个项目入选(约占 25%),包括华润电力
控股所属的常熟(在建)、南京化工园(在建)、镇江、徐州铜山、徐州华鑫发电,
以及中信集团江阴利港电厂、皖能集团合肥发电等,合计处理规模约 100 万吨/年。
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政策:生物质能电量单独计量,由各省级发展
改革委(能源局)负责认定,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因地制宜制定生物质资源消
纳处置补偿机制,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合理补偿生物质资源消纳处
置成本并保障技改试点项目合理盈利;鼓励各市场主体加快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创新盈利模式;加强污泥、垃圾填埋监管,积极引导填埋污泥、垃圾向燃煤耦合
发电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 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组织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旨在发挥世界最大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的技术领先优势,依托现役煤电高效发电系统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构筑城乡生态环保平台,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破解秸秆田间直焚、污泥垃圾围城等社会治理难题,促进电力行业特别是煤电的低碳清洁发展。
文件将环境治理与能源革命相结合,意在实现1+1>2的效果,具有鲜明的创新性。优先选取热电联产煤电机组,不会形成新增煤电机组。严格限定两大试点类型,充分考虑了环境治理难题的现实性、紧迫性与煤电机组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严格试点项目的审核、评估,保障试点项目的可靠性、合理性。严格项目监管技术手段与监管惩罚机制,保障试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试点项目扶持政策优厚,有利于保障企业合理盈利,激发企业积极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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