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城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我厅制定的《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城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冀建城〔2012〕756号)实施已满5年,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予重新印发,请继续遵照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3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我厅制定的《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城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冀建城〔2012〕756号)实施已满5年,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予重新印发,请继续遵照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