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三圭头开发建设投资建设-回购(BT)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公告
招标编号:尤交易[201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法》、《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引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及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已由 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1]15号批准建设,尤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尤溪县三圭头开发建设投资建设-回购(BT)项目模式投资人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尤溪县三圭头开发建设投资建设-回购(BT)项目
3.项目地址:尤溪县三圭头
4.项目投资额: 约 15亿元;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投资建设-回购(BT)项目模式投资人招标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部门编制、论证)。
三、代理费取费标准: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四、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1)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五、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公开招标代理过BT模式项目累计总投资10亿元以上(需提供完成成果业绩资料)。没有达到上述项目业绩要求的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六、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书、身份证、合同业绩等文件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于2011年 3月23 日至2011年 3 月 31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七五路64号,原建筑设计院)领取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申请担保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现金)作为投标申请担保。
八、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1、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 2011年 4月7 日14 时 30 分 --- 15 时 00分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投标文件的发票、投标申请担保发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招标代理向招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造价咨询资质、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授权委托书(若有);
(3)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承诺;
(4)本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5人或5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技术经济类)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5)企业资信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6) BT模式项目且累计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代理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十、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人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2)招标人代表宣布合格的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3)按提交比选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第一标候选人放弃的,招标人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并采取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单位。
十一、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十二、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签章)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9509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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