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测算,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将在15%以上,到2016年末,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预计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来源:国开联
经过多年粗放式发展的积累,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井喷式增长,呈现波及范围广、影响人群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工业作为主要污染来源,其惯性发展已不能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对公共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需求。我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节能环保指标作为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明确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这些目标的提出将极大的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我国的节能环保产业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近年来国家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由于国家的重视和产业的特有属性,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一是大型国有企业是主力。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着显著的区别,大型国有企业是该领域的“领头羊”,而国外主要是私营的跨国集团。这种不同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点原因。从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起源来看,受国家环保标准收紧的影响,大型国有企业最早开始出现关于节能环保领域的分工,随着对工艺、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节能环保领域逐渐开始出现分工的细化,进而演化发展成为企业的一个部门或是下属企业。从技术能力来看,由于大型国有企业较早的出现了该领域的分工,与此同时也聚集了较多从事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在所属领域形成了比较强的技术优势。从国家扶持来看,长期以来国有大型企业一直是国家政策倾斜的对象,国家多方位的支持保障为大型国有企业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较强的技术实力加上国家的大力扶持使得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占据我国节能环保市场的“大半江山”。
二是逐步形成跨行业、跨区域的产业体系。节能环保产业产生之初都是附属于某一主体行业的,主要产品服务于主体行业的发展,它的命运与主体行业的兴衰息息相关。然而,随着市场需求和要求的提升,跨行业、跨学科的需求不断增加,节能环保行业逐渐形成多学科、多专业的人才体系以适应市场需求。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不仅需要跨学科专业的人才,还需要跨区域的共同努力。对于大气来说,下风向区域的空气质量需要考虑上风向污染源排放的因素;对于水来说,下游区域的水质需要上游及左右岸区域水量和水质的保障。因而,对于某一区域的环境治理不能单纯的只考虑该地的问题,应统筹考虑周边各地的因素,实施综合治理。这就迫使基于生态环境问题而产生的节能环保产业要在大的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自身的产业体系。
三是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壁垒初见端倪。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在我国节能环保行业具有较强实力,再加上这些企业从“出生”来看,大多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对于优质市场资源具有天然的垄断效应。行业垄断现象的出现还与行政区划紧密相联。目前,我国各地都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对于节能环保企业的选择都有不少“裙带关系”的迹象,有着特殊关系的企业借助政府的力量逐步垄断该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市场。行业和区域的垄断使得大量的中小企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
与国外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比来看,我国的节能环保产业增速较快,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总体来看,我国的节能环保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国内市场,我国的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实力不强、市场被垄断等原因逐渐被淘汰出局;在国外市场,我国在核心关键技术上仍处于下峰,未占据一席之地。
一是规模持续较快扩张。从增速来看,近十年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一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高于全球环保市场8%的年均增长率。据中国节能服务网统计,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1250.26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653.37亿元,增长32.24%。从企业规模来看,据中国节能服务网统计,截止2012年底我国节能产业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6家,超过5亿元的有18家,超过1亿元的有83家。迅猛的发展势头打造了一批龙头企业,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为例。2010年正式成立的中国节能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拥有各级子公司419家,上市公司6家,分布在国内近30个省市及境外近40个国家和地区,与2009年底相比,2012年资产规模增长92.3%,营业收入增长63.4%,利润总额增长55.2%,净利润增长53.1%。
二是国内竞争日益激烈。受国家的政策导向,大量的中小企业加入节能环保产业的行列,为节能环保市场激发了巨大的活力。所谓“船小好掉头”,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灵活多变的特点,积极主动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通过各种形式的创新不断完善产品,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与此同时,大型企业通过资金、市场占有等方式不断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除此之外,大型企业之间还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增强竞争实力,抢占市场空间。
三是国际竞争能力不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起步较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强,关键在于缺乏核心的关键技术,以水处理为例。目前我国的大多数的工业、生活污水处理等常规设备都能达到国产化的要求,但是对于价值链高端的高活性污泥和家用净水设备返渗透膜的制造,由于核心技术的不健全,仍落后于发达国家。目前,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本上已进入成熟期,为全球市场的主要力量。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环保技术生产和消费国,其产值约占全球的1/3,居世界首位;据现行发展态势预测,德国节能环保产业有望在2020年超过传统的汽车和机械制造业成为主导产业;日本则通过施行一系列严格的能耗能效政策,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节能产品生产大国,其节能服务业每年以30%的速度高速增长。
(一)发展前景广阔
从国内政策导向来看,随着《“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两个档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策向节能环保产业倾斜的方向和重点。截至2013年2月,各地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上海、江苏、重庆、安徽等12省市已发布相关规划,产值目标已达3.6万亿元,预计各地“十二五”目标之和将大幅超过国家目标。
从国际市场需求来看,据联合国环境署估计2010年全球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达1.3万亿美元。英国政府认为2010年全球低碳经济市场价值3万亿英镑(约占全球GDP的8%)。据统计分析,全球环保产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将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
(二)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龙头
目前,我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服务网络、国内市场占有等方面占据着绝对优势,再之国家政策的倾斜,在今后一段时期该类企业仍将占据我国节能环保市场的主要份额,仍将是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骨干力量。大型国有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国节能环保“走出去”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技术创新仍将是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节能环保产业是应对市场需求最为敏感的产业。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知识的提升,对商品需求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对环保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多元化、个性化。新的市场需求将倒逼节能环保企业进行技术的革新以满足公众对产品的要求。与此同时,技术创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效应,从而达到提升市场占有率的目标。
(四)信息技术将与节能环保产业深度融合
信息技术已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与节能环保产业的产生类似,信息产业也是为了满足客户更高的主体需求而出现并逐步发展壮大。现今节能环保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开始逐步与信息技术发生融合,如环境监测设备、节能监测设施等。《第三次工业革命》指出,今后将是信息化与能源体系深入融合的时期。以目前我国的环境现状来看,未来人们将更加关注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强调数据信息分享的便捷性、连续性,这种市场需求导向将进一步加速节能环保产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信息技术与节能环保产业的融合不仅会给节能环保产业带来发展的飞跃,也将会使自身体系不断成熟、完善。
市场分析 | 节能环保产业正当时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综合管廊】PPP模式下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系列3:国内地下综合管廊定价机制浅析
来源:国兴众合 张强 PPP知乎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明确了“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向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商业运营模式。
但是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内新兴的基础设施形态,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建立健全的收费政策体系,包括定价机制、收费管理等。从2754号文看,价格主管部门意在地下综合管廊领域的收费定价方面让市场起主导作用。为此,我们收集了国内几个典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定价办法和定价标准供业内相关企业参考。
1. 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
厦门市2011年即制定了《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其中明确管廊使用费及日常维护管理费,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准。关于收费标准,通过调查我们获得了以下数据:
(1)入廊费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城市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夏价商[2013]15号)的规定,入廊费的确定以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的《调查报告》中测算的各类管线使用费直埋成本为基数,加上市政公用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平均值2.6%,入廊费试行标准如下表:
序号 |
管线类型 |
直埋成本 平均单价(元/米) |
试行收费标准 (元/米) |
1 |
给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
||
给水管DN200 |
280.8 |
306.49 |
|
给水管DN300 |
317.2 |
346.22 |
|
给水管DN400 |
475.8 |
519.34 |
|
2 |
中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
||
中水管DN100 |
250 |
272.87 |
|
中水管DN150 |
260 |
283.79 |
|
中水管DN250 |
300 |
327.45 |
|
3 |
污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
||
污水管道DN200 |
380 |
414.77 |
|
污水管道DN300 |
410 |
447.51 |
|
污水管道DN400 |
490 |
534.83 |
|
4 |
电力工程(10KV 土建部分) |
||
电力管道 (玻璃钢管) |
186.6 |
203.67 |
|
5 |
电信工程(土建部分) |
||
电信管道(含有线电视、交信) |
130 |
141.89 |
(2)运营管理费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城市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夏价商[2013]15号)的规定,运营管理费的确定根据各类管线设计截面空间比例,由各管线单位合理分摊原则,以《调查报告》中测算出的各类管线单位综合管廊维护费定价成本为基数,加上市政公用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平均值2.6%,拟定综合管廊维护费试行标准如下表:
项目名称 |
审核数 |
试行标准 |
1、年综合管廊 日常维护管理费 运营总成本(元) |
4,945,592.26 |
|
2、各类管线截面占比(%) |
||
给水 |
27.75% |
|
中水 |
11.45% |
|
电力(12孔/16孔) |
21.88% |
|
通信(12孔) |
11.98% |
|
污水 |
11.24% |
|
雨水 |
15.71% |
|
3、各类管线总长度(米) |
||
给水 |
11,085.75 |
|
中水 |
11,085.75 |
|
电力 |
144,026.80 |
|
通信 |
133,029.00 |
|
污水 |
6,640.09 |
|
雨水 |
3,419.67 |
|
4、单位定价成本(管线截面占比、元/米.年) |
||
给水 |
123.80 |
135.13 |
中水 |
51.08 |
55.76 |
电力(每孔) |
7.51 |
8.20 |
通信(每孔) |
4.45 |
4.86 |
污水 |
83.72 |
91.38 |
雨水 |
227.20 |
247.99 |
2.广州大学城综合管廊
(1)入廊费
入廊费收费标准是参照各管线直埋成本的原则确定,对入廊管线单位一次性收取的入廊费按实际铺设长度计取。具体单位长度收费标准为:
-
饮用净水管(直径600毫米)562.28元/米;
-
杂用水水管(直径400毫米)419.65元/米;
-
供热水水管(直径600毫米)1394.09元/米;
-
供电电缆102.70元/孔米;
-
通信管线59.01元/孔米;
-
运营管理费。
根据各类管线设计截面空间比例,由各管线单位合理分担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管线 |
饮用 净水 |
供电 |
通信 |
杂用水 |
供热水 |
通讯 光缆 |
截面空间比例 (%) |
12.70 |
35.45 |
25.40 |
10.58 |
15.87 |
每根 (现行) |
收费金额 (万元/年) |
31.98 |
89.27 |
63.96 |
26.64 |
39.96 |
12.79 |
3. 福建省综合管廊
(1)入廊费
入廊费采取“直埋成本法”(不包括管线单位自行投入管线材料成本和安装成本)进行核算。入廊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管线直埋敷设成本。计算公式为:
入廊费=各管线单位直埋成本*进入管廊管线数量*实际敷设长度
(2)运营管理费
综合管廊运营管理费包括电费、日常巡查、大中维修等维护费用、管理及必要人员的开支等费用等,其中,大中维修等维护费用由政府承担,其他费用由管线单位按入廊管线规模分摊。分摊标准采取“空间比例法”,即由管线单位按照入廊管线所占空间(管线净空间+管线操作空间)占用综合管廊空间的比例分摊。
4、青岛市城市综合管廊
(1)入廊费(估算)
各专业管线单位按管线直埋的成本核算,缴纳直埋土石工程费和二次开挖费用,其中对于中水、电力、通信三种管线,根据普遍工程施工经验,考虑运营期内至少一次扩建或翻建,将二次开挖引起的工程费用均摊入工程费用中,作为入廊费的一部分核算。入廊费估算如下表:
专业管线种类 |
管径及容量 |
入廊费 (万元/米) |
给水管道 |
DN600 |
0.06 |
中水管道 |
DN300 |
0.07 |
供热管道 |
DN700,2根 |
0.10 |
工业管道 |
DN400,2根 |
0.08 |
电力电缆 |
24根 |
0.59 |
通信管线 |
36根 |
0.32 |
合计 |
1.22 |
(2)运营管理费(估算)
按照各专业管线所占的综合管廊截面比例进行分摊,运营管理费的估算表如下:
专业管线种类 |
管径及容量 |
比例 (%) |
基数 (元/年*米) |
维护费 (元/年*米) |
给水管道 |
DN600 |
13.62 |
386.15 |
52.59 |
中水管道 |
DN300 |
6.95 |
386.15 |
28.84 |
供热管道 |
DN700,2根 |
25.05 |
386.15 |
96.73 |
工业管道 |
DN400,2根 |
17.43 |
386.15 |
67.31 |
电力电缆 |
24根 |
22.38 |
386.15 |
86.43 |
通信管线 |
36根 |
14.57 |
386.15 |
56.26 |
合计 |
386.15 |
5. 小结
根据以上几个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案例,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均采用直埋成本法和运营成本的空间比例法来确定入廊费和运营管理费标准,并以略微覆盖成本为原则。这些城市的实践对其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收费标准制定实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实际上仍存在管线企业不愿入廊或长期拖欠入廊费和运营管理费的问题。原因可能在于这些方法看起来是合理的,但不一定被市场接受。比如一次性缴纳入廊费对管线企业来说会形成较大的支付压力,而之前作为独立的新建项目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运营管理费标准以覆盖管廊运营成本为原则确定,看似对管廊企业而言比较吃亏,但对管线企业新增成本来看仍然是很高的。
既然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了市场形成价格的指导意见,除了直埋成本法和空间比例法,是不是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更灵活的定价办法。
一方面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们预计地下空间会逐渐成为城市稀缺资源;另一方面各入廊管线的运作方式不尽相同,比如目前在通信领域有专业的路由运营商,且市场竞争激烈。基于上述两种情况,可以考虑在满足给水、排水、电力、天然气这些公用设施空间的同时多规划出一些如通信等市场需求量大的空间,并采用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出售管廊空间使用权,以增加管廊项目使用者付费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