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控制农村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浙江省农村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
本标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201X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X年X月X日起实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6488-1996水质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HJ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9-200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1996]47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村生活污水
指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包括冲厕、炊事、洗衣、洗浴等活动产生的污水。
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
3.3现有设施
指2014年1月1日以前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4新建、改建设施
指2014年1月1日起新建成或改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标准分级
4.1.1现有设施按照出水设计标准执行相关限值要求。
4.1.2新建、改建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
4.1.3新建、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若位于水环境功能要求高的八大水系源头、重要湖库集水区域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平原河网地区,宜执行一级标准;位于其它地区的设施宜执行二级标准。
4.2其他管理规定
4.2.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应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不宜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4.2.2严禁工业废水混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2.3农家乐废水、家庭农副产品加工废水需经适当预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后方可纳入处理。
5监测
5.1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要求,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3对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2所列的方法标准。
6标准实施与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处理设施具体执行标准的级别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附录A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当地环境管理需求执行严于按附录A程序判别所得的标准级别。
6.3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标准的级别报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 : 村镇水环境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饶平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1708-046001-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1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PPP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汇编项目入库文件,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风险分配框架、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编制相关财务咨询、测算文件等内容),配合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人)的合作洽谈、协议谈判、签约等,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技术及财务人员、协助采购人完成采购/招标工作。应招标人要求,在咨询服务期内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与社会资本(投资人)正式签订PPP项目协议为止,其中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财务测算报告),20日历天内完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初稿编制,30日历天内完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初稿编制,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的定稿编制工作。
5.3、付款方式:
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且PPP项目协议签订生效之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8日 至 2017年10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0768-88971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68-780014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 |
联系人:纪团毅 | 联系电话:0754-88881589 |
传真:0754-88881589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西区六号路中段 |
联系人:梁瑞锐 | 联系电话:0768-7800141 |
传真:0768-7800141 | 邮编:515700 |
论村镇污水处理的商业模式
来源 :村镇水环境
近些年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受到了业界“热捧”。其中商业模式与运营管理模式一直是影响村镇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村镇污水处理领域的商业模式由哪些呢?
我们一直都在说,农村污水处理处在起步阶段,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一直都在起步呢?因为村镇污水的整体处理率还没有上去。这其中商业模式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决定这个行业是不是能够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随着项目不断建成,设施的运营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
一、村镇污水商业模式的趋势是什么?
村镇污水处理PPP有两个发展趋势:“打捆”方式将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厂网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城镇化需求的加速对农村和小城镇的水环境治理有了更高的要求。总体来说村镇污水ppp有以下两个特点:
1,“打捆”方式更适合于村镇PPP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规模很小,从管理方面考虑,如果每个村有单独的公司来运营,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时间效率方面的问题。此外还有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方面的考虑。因此,农村小城镇PPP模式更倾向于打捆的方式来实施。
2,厂网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前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厂网都是分离的,污水处理厂是ppp、bot的模式,管网由政府来管,落地的农村管网项目比较少。现在开始鼓励厂网一体化,政府提出必须配管网,这时就存在责任主体的问题。但是,无论是地方的行业主管部门,还是各地的乡镇政府,没有人员,也没有实力运营管网。现在北京市开始尝试把农村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进行整体PPP运作。责权利是分开的,招商是一起招商的。
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打包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支付方式一定要事先设计清楚。我觉得商业模式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考虑。不管是DBO、BOT+DB,还是现在推广的PPP和EPC+托管运营,都需要根据当地的支付能力和接受程度说服对方。现在比较穷的县可以申请国家的资金支持,当然运行费用还得想办法。如果PPP打包行不通可以采用EPC+托管运营,这时怎么降低成本便是是托管运营方面的挑战。
二、农村污水商业模式瓶颈有哪些?
农村污水治理商业模式的关键在于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缺乏优惠政策。
农村污水治理商业模式的关键在于产品或整体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从供给侧考虑,村镇水环境治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村镇基础设施薄弱,但是却没有比城市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从支持和鼓励村镇水务长效发展的角度,有必要在成本方面做必要的探索,政策方面进行相应调整。
谁应该是购买服务的需求方?我国的农村环境在过去为工业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现在村镇水环境的改善,把费用过早或者过多地通过收费机制让老百姓承担。从短期来看,第一价格难以到位,第二这也不公平。还是要推动中央和省,包括县的公共财政或者其他补贴,来推动村镇水环境服务产业化的过程。
三、“谁来买单?”
现在政府推PPP模式,但是农村环保首先应该讲责任。很多内地县市都是财政饭,没钱。那么治理的费用从哪里来?
首先把责任的事情说明白了,我们叫单一的责任主体,DBO就是设计、施工、运营一条龙。你要运营,就把设计权、建设权都交给你,你从头到尾要考虑清楚。建多少污水处理厂,管网有多长,这些都是钱的问题。地方政府告诉你,我只有这么多钱,但是你要把这个事做完。这个钱有中央财政的支持,问题是中央财政的钱已经用到了极致。DBO相对的成本投入比用EPC要低很多。政府方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DBO的合作模式。如果政府资金不充裕,还有一种模式,我们叫缺口性融资,也属于PPP的范畴。缺的那部分钱通过社会资本融进来,但是政府还是要拿大头。其实政府是有钱的,只是钱的用法不对,对资金的运作有问题。
运营的钱怎么来?这里面就牵扯到技术模式的问题,降低运营成本、降低能耗等等,不可能做成一个不花钱的系统。但是我们可以尝试一些复合模式,通过别的方式产生运营的现金流,支持运营支付。
四、出路在哪里?
1,首先非常重要的就是一个观念问题。“十八大”以后,浙江省最早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浙江省政府最早看到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好处。其实环保的投入,也能产生GDP,也在造福百姓。
2,农村污水收费和分散式污水收费的问题。市政自来水厂收费里面就含了污水处理费。建议把一部分污水处理费做一些财政转移支付,用来支持分散式污水处理?如小区景观水。建设部出台了不允许自来水补充景观水,那么景观水从哪里来?只有把外河道处理作为景观水的补充水。
3,关于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建议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这是我们这些年做农村污水处理总结出来的经验。农村污水管网投入占到整个投入的60-70%,大规模地开展,几百个站点施工的时候,我们发现采用一体化设备有非常大的优势,能快速完成这些工程,并且可以复制。
大的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内容是非常清晰的,多少水量,多大工程,多少造价,多长时间完成,回报率是多少,这些都非常清楚。但是小城镇就没有那么清晰了,由于项目非常小而分散,一旦做的时候,很多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政府做管网我们做设施。管网可以做成bd模式,三年、五年来完成。如果是厂网一体,差不多需要50-60年才能把成本收回来,资金的回笼会非常慢。如果能引进一些基金或者是信托公司,达成战略联盟,这样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