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20140221006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内新建雨污水管道CCTV检测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40(万元),工期:管道完成施工后,分期分批检测。每次检测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需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期二年(天)。
工程概况:为了评估管道建成后的状况和质量,拟对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内新建雨污水管道进行CCTV检测,检测完成后提供完整的图像资料及技术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检测管道总长度暂定为30公里。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建设地点:顺德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必须包括管道CCTV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CMA认证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1.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2 月 24 日 至 2014 年 02 月 2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2 月 24 日 至 2014 年 02 月 2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北滘支行,户名:刘晓容,帐号:44477000460105087。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3 月 07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7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其他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57-26362820
传 真:0757-26362892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齐龙路9号
邮 编:5283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付伟光
电 话:0757-28090671
传 真:0757-28090670
地 址: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