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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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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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流域澄江、江川、华宁县的8个镇25个村委会77个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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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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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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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人畜粪便处置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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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不接受办事处参与投标;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招标代理专业服务能力;4.未处在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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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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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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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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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汇溪路星光公寓附楼2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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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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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7-229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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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11日至2014年 4月 15 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到 玉溪市汇溪路星光公寓附楼205室购买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整。 3、投标文件的递交: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 4 月 2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3.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下段保安大厦主楼三楼)。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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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发改环资[2014]128号文件批准,玉溪市抚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现对上述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仙湖流域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2建设规模: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人畜粪便处置工程、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和道路恢复建设工程。 2.3资金情况:初设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10269.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792.46万元,其他费用987.83万元,预备费489.01万元)。BT融资建设项目。 2.4建设地点:工程范围为抚仙湖流域澄江、江川、华宁县的8个镇25个村委会77个自然村,其中澄江县57个村、江川县11个村、华宁县九个村。 3、招标代理委托范围: 本建设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包括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