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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9  浏览次数:184
核心提示:日前,绍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也是江苏省首个以地市级政府名义发布的关于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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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日前,绍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也是江苏省首个以地市级政府名义发布的关于危险废物和污泥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制定了今后四年内(2014-2017年)的工作要求和落实减量化要求、严控项目准入、加强精细化管理等13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201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全覆盖;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无害化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要,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到达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从今年开始,绍兴市将分三步:启动示范阶段(2014年2月—2014年12月);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实现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各区、县(市)基本具备与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量相匹配的集中处置能力。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和污泥环境风险,切实解决由此引发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美丽绍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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