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工程
|
发布日期:2014-07-29 |
建设单位 |
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名称 |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工程 |
工程内容 |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工程咨询、设计招标 |
工程地点 |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新兴路1号) |
概算投资 |
80000000(元) |
工程规模 |
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现处理能力6万m3/d提标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工期要求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可研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10%。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资质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证书。 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暂不接受申请。 4、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报名时间 |
2014年07月29日 - 2014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