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疏勒县污水处理厂10KV配电线路项目已由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勒发改字【2014】2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疏勒县污水处理厂10KV配电线路项目
2.2 建设地址:疏勒县巴仁乡12村
2.3 招标规模:线路由110KV纳丘克变电站10KV备用二线间隔出线接污水处理厂配电室,新建一条10KV单回架空线路,全长5.7千米。
2.4 计划投资:总投资178万元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8 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的范围如下:
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有工作内容。
2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以上的,同时还须取得电力部门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项目总监需具备电力工程执业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疏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乌鲁木齐达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同时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备案,(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乌鲁木齐达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疏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乌鲁木齐达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疏勒县
联 系 人:宋远智
联系电话:13379755757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达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喀什市汇城高层9号楼801室
联 系 人:花国强
电 话:0998-6851798 15276458525
监督单位: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98-6143759
疏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8-657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