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今年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年活动,对超标排放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黑龙江省已建成投入运行或试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13家,总设计处理能力377.7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式以政府运营为主,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采取BT、BOT等社会化运营方式。在去年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所进行的专项督查中,抽查的69家污水处理厂有42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稳定运行的不足40%。
今年黑龙江省将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年”活动,从各个环节强化监管。一是加大处罚力度。责成有关市、地环境保护部门对超标排放问题进行处罚,对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及中控系统不规范、污泥和废试剂处置不当、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查处,责令相关污水处理厂限期改正违法、违规问题。二是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约谈相关自动监控设备运营商,督促其加强运行维护和售后服务,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及中控系统正常使用。三是强化跟踪督查。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率。(记者 王彥)
黑龙江省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年活动 |
发布时间:2015-02-25 |
来源: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