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海绵城市”被提升为国家战略之前,新区就已经开展了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的工作。截至目前,新区已完成18项低影响开发示范项目,占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覆盖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水系湿地等。
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在“海绵城市”被提升为国家战略之前,新区就已经开展了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的工作。在国家住建部的支持下,2011年新区正式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这为新区建设“海绵城市”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近年来,新区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开展课题研究、制订政策法规、启动示范项目,形成了2个实施方案,2个专项规划,1个规划设计导则,1个实施办法和18个示范项目,在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中实现“四个率先”:率先在雨洪利用规划中明确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率先强制一定规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雨洪利用设施,率先将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纳入规划“两证一书”中,率先对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细化。通过引进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开创城市建设转型发展的新思路,走出了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城市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和谐发展的新路,逐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建设“海绵城市”,规划要先行。记者从新区城市建设局了解到,新区通过编制《光明新区雨洪利用规划》《高铁光明城站低影响开发详细规划》《凤凰城开发指导规划》等不同层次的规划,将海绵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建设低影响开发的要求和指标落实到水系、公园、道路和地块,从而发挥联动协同效应。
截至目前,新区已完成18项低影响开发示范项目,占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覆盖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水系湿地等。其中:公共建筑项目2个、市政道路项目5个、公园绿地项目3个、水系湿地项目2个、居住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工业园区项目2个。目前示范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通过示范效应逐步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参与低影响开发的建设。
此外,新区还在全国率先提出将低影响开发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和规划“两证一书”,引导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新区先后与市规土委、水务局等多部门联合颁布《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实施办法》《低影响开发技术基础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对示范区的创建提供保障。
光明:建设"海绵城市"基础好 低影响开发已155万㎡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