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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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31  浏览次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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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西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2016-08-30 管廊信息 

本视频约为10分钟,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住建部要求统筹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016-08-25 08:35:2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丽娟

  记者24日从住建部获悉,为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补齐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不足短板,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尊重规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创新模式,完善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实现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利用,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科学确定近期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确定的内涝防治标准,将城市排水防涝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构建以“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排涝除险系统、超标应急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并与城市防洪规划做好衔接。

  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充分发挥管廊对降雨的收排、适度调蓄功能,做到尊重科学、保障安全。依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确定的管廊建设区域,结合地形坡度、管线路由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雨水管道入廊的敷设方式。

  此外,各地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管线入廊制度,已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主次干路,规划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开挖敷设管线。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创新模式,通过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式获取额外收益,弥补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


管理: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出台

2016-08-20 09:18:37      来源:夏都零距离      责任编辑:贺连香

【省政府办公厅】《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7-18     编辑: 许娜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了解到,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出台。目前,西宁市建设管廊一期工程已完成项目可研、环评等所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据了解,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可研批复总投资约44亿元,计划今年完成投资10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7亿元。一期项目已到位资金5.23亿元,可实施11条道路管廊7742米,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1466米,主体完成回填770米。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西宁市出台了《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管廊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管廊建设管理有章可循。(花木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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