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连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河流污染及黑臭水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6月-12月在本市开展主要河流流域污染及黑臭水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加强河流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加大对侵占河道、非法挖沙洗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重点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排查和治理,各类功能地表水体8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畜禽粪便贮存设施;
三是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对超标企业亮黄牌,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给予红牌处罚;
四是加强生态水调度和补给,积极发挥水库调节作用,实施精准补水,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和水质;
五是采取临时措施处理生活污水。对暂无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区域的城镇生活污水,尽可能外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或使用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六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3座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在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方面 1.加快治理工程进度
对15条黑臭水体(中心城区6条、各县区9条)加快相关治理工程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对4条超标河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针对超标问题立即开展整治工作; 2.开展污水管网排查
对城市建成区内直接受纳污水的河道、沟渠、坑塘等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数量、污水排放量(积存量)及形成原因,全面掌握污水散排区域情况和最终排放去向; 3.加快管网建设改造
对无污水收集管网或收集截流不彻底的,立即组织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对雨污管线错接的,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加强城市河道和排水管网管理维护,对私自设置排放口、混接排水管及水质超过入网标准的,加大查处力度,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6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摸底阶段,各地区要全面排查污染现状并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
●7月1日-11月30日为整治落实阶段,各地区对照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整改,加强指挥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治。
●12月1日-12月20日为督查督办阶段,12月1日前,各地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此项工作开展督办检查,检查整治落实情况。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李社生